物业质价不符,公共收益不清等小区治理难题如何破解?如何规范小区物业费、停车费收费?物业收费明细如何公开……这些困扰小区业主的“老大难”问题,正在惠州迎来系统性破解。
日前,惠州市“行风热线”栏目中,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建筑和房地产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谢峰,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春华,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嵩,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志坚围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回应市民关切。
据介绍,去年以来,惠州以“规范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连续两年入选全市十大民生实事为抓手,全面推行服务等级自评——目前已有近半数小区(1118个)完成亮级公示;同步搭建智慧物业平台,接入超1500个小区,让收费明细、投票表决全程“线上见”。
更值得期待的是,《惠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最快年底出台,为小区长效治理筑牢法治基石。
01
直击“质价不符“痛点
服务等级“亮出来”1118个小区完成自查定级
“物业费3.2元/平方米,但保洁不及时、电梯常故障”——这类“质价不符”投诉长期占全市物业类投诉半数以上。今年1月起,惠州全面推行物业服务等级自评机制,要求物业企业对照《惠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从综合管理、保洁、绿化、秩序维护、设施维保、客户服务六大维度自行定级并公示。截至5月上旬,全市已有1118个小区完成自查定级,占全部小区近半数。市民登录"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即可一键查询小区服务等级与对应承诺。
“解决质价不符,重点是让服务看得见、可衡量、能监督。”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建筑和房地产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谢峰介绍,为防止“自评走过场",惠州配套建立“企业自查、随机抽查、重点复评”三级核查机制,近期将组织行业专家联合县区开展随机复查,重点核查企业是否虚报服务等级、收费与标准是否匹配,对弄虚作假企业挂牌督办、公开曝光。
同时,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把偏高的收费降下来。2025年11月,市住建局指导市物业行业协会发出降费让利倡议,鼓励物业企业主动响应业主合理诉求。目前,全市已有265个小区主动推出实质性降费让利举措。
惠州还探索选取典型小区开展物业费第三方评估试点,结合服务等级、运营成本与业主满意度形成客观定价参考,让市场议价机制转起来,实现“优质优价、质价相符”。
02
空置房物业费怎么算?
依合同、可协商,省级层面暂无减免政策
空置房物业费是否能减免,是直播间高频咨询热点。对此,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春华明确法律边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空置房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应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具体约定而定;未约定的,应当适用《民法典》规定。目前,广东省暂未出台针对空置房物业费的减免政策。
为化解涉及空置房矛盾纠纷,谢峰提出建议:首先依合同办事,翻看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就按约定办;其次主动协商,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找物业公司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减免标准。行业协会也在倡议和鼓励会员企业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商,响应业主诉求。
03
规范物业服务收费
明码标价全面公示,严禁水电代收加价
“去年装修,装修保证金和出入证工本费不知道合不合理。前些天换水龙头,物业上门也是随口报价。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怎么才能让我们消费得明明白白?”
针对物业公司收费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嵩回应,所有物业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全面公示、分项列明,杜绝隐形收费、随意加价。
具体来说,市民可对照三大类收费进行查看:一类是常规物业费、车位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每一项都要单独清晰标价,不得打包统收;第二类是装修保证金、出入证工本费等临时性收费,必须提前公示收费标准、退还条件和流程,不得事后随意加收或扣减;第三类是安装插座、疏通管道等入户维修服务,也要事先公示人工费、材料费或提供统一价目表,维修人员上门前应主动告知收费标准,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维修,不允许“随口要价”或“事后加价”。
刘玉嵩提醒,物业公司需在物业服务中心、收费窗口、公示栏等显著位置长期公示价目表,发现未按要求明码标价、违规乱收费,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针对小区商铺水电费代收代缴问题,刘玉嵩表示,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时应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执行,不得在水电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费用,一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二是经与分表用户协商,可采用电量分摊方式解决,但不得提高分表用户电价标准。
对于公用水电费分摊,胡春华介绍,按照《民法典》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物业企业应当定期公布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用量、单价、金额。
电动自行车充电费方面,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居民住宅小区内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电价(66.586875分/千瓦时),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运营单位合理制定并分别标示。
胡春华补充,市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已梳理出部分物业费明显偏高、涉嫌价格违法违规的小区清单,将实施重点监管。
04
公共收益独立核算
手机可查,不让公共收益成"糊涂账"
电梯广告费、地面停车费、快递柜入场费、泳池外包租金……小区共用部位经营产生的公共收益本属全体业主共有,但部分小区长期存在账目不公示、收支混乱、资金挪用等“糊涂账”。
对此,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志坚厘清执法边界:所监管的“共用部位”是指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公共区域,包括道路、绿地、大堂、楼道、架空层、天台、停车场、公共设施设备配套用房等。未取得业主大会同意及相关部门许可手续,擅自占用及进行经营均属违法违规行为。
“公共收益应该单独开户、独立核算、季度公示,严禁与物业费混同管理。”谢峰介绍,去年12月惠州印发《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试行指引》,硬性要求物业每季度公示收支明细。数字化监管同步落地,目前正推进公共收益接入“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实现每笔收支线上留痕,业主通过手机随时查询,彻底解决账目不透明难题。
涉及公共区域、公共收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链条长、涉及环节多。梁志坚表示,惠州已初步厘清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发改、公安、镇街等部门监管职责边界,构建起从发现线索、执法查处到整改跟踪的全流程协同联动机制,建立违法线索移交机制。
05
维修资金"申请难"咋破解?
电子投票超56万人次,紧急情况绿色通道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难”也是很多业主的感受。谢峰指出,我市推出多重便民举措:
一是便利业主表决。正在修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范本,同时大力推广“粤省事”电子投票,目前累计参与投票超56.72万人次,有效解决了“凑不齐人、假签名”的难题,大幅降低组织成本。
二是开通紧急情况绿色通道。一旦发生危及房屋使用、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可跳过常规表决程序先行维修。谢峰提醒:“这项制度是为应急兜底而设,绝不是为了方便绕过法定流程。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对老旧电梯更新、成立业委会、二次供水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06
纪委靶向监督破物业难题
大亚湾推动公共收益“阳光化” 惠及40.5万户!
在全市机制建设基础上,大亚湾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民生末梢。针对物业收费"质价不符"、公共收益不透明等痛点,开展监督检查234次,下沉走访65个小区,推动解决群众难题59个。
创新“五心”治理模式。 探索“连心、暖心、聚心、热心、励心”专项整治,督促6个试点小区建立民意沟通机制,办结各类民生问题477项。针对收费与服务不匹配问题,推动建立“质价相符”服务等级标准,并试点空置房物业费减免,平衡业主与运营方利益。
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组建友邻调解队,优化积分激励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监督推动全区337个小区公共收益公开公示,规范资金2752万元,退还违规维修资金17万元,惠及40.5万户。
“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 针对西区某小区多年积水顽疾,开通应急绿色通道,督办管网升级,彻底解决内涝。同时健全公共收益建账、投诉闭环处理等长效机制,制定维修资金使用指引,实现系统治理。
目前,大亚湾正推动“新湾人”连心工程提质扩面,计划三年覆盖全区300多个小区,今年首批覆盖100个,让监督成效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07
立法保障“跟上来”
《惠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最快今年底出台
《惠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今年8月将提交二审,最快可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出台。草案专设"公共收益"条款,对公共收益的范围、账户管理、公示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挪用、侵占公共收益等行为将作出行政处罚。
届时,服务等级、收费规范、公共收益管理、维修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将获得更充分的法律支撑,全市小区治理有望从"行政推动"迈向"立法刚性",迈入常态化、法治化新阶段。
资料来源 | 惠州住建、惠州日报、大亚湾发布,由惠民之家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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