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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监华处罚〔2026〕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章阁一分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信网·信号新闻6月27日讯 6月17日,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章阁一分店因药品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处罚。
“深市监华处罚〔2026〕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章阁一分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对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章阁一分店进行警告,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章阁一分店成立于2023年1月,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章阁社区澳桂路11-7,为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李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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