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6个“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其中,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方某某诉胡某某离婚案”入选。
这起案件没有惊天动地的案情,却触动了无数人的心——一个10岁女孩在父母争吵与不当教育中,出现了轻度抑郁症状。法院一纸“家庭教育指导令”,把这对“以爱之名伤害”的父母拉回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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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女孩的轻度抑郁,从何而来?
2014年,离异后的方某某与胡某某登记结婚,次年迎来女儿小胡。但这段婚姻并不美满。在教育孩子上,胡某某信奉“打击式及粗暴型”教育——早餐必须喝完牛奶吃完鸡蛋,作业错一题就要罚站。小胡对父亲心生畏惧。
与此同时,方某某时常向年幼的小胡倾诉与丈夫的矛盾,把10岁的孩子卷入了成年人的感情纷争。小胡成了这段关系中最沉默的承受者。
2025年1月,一份《汉密尔顿抑郁量表结果分析报告》打破了平静:10岁的小胡已出现轻度抑郁症状。一个月后,方某某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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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父母各执一词,孩子缩在角落
庭审当天,母亲坚持让小胡陈述父母感情破裂的细节,父亲激动反驳、青筋暴起,而小胡始终低着头,默默摆弄书包带子。
“那个缩在角落的小身影,安静得让人心颤。”承办法官唐毅回忆说。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均未关注小胡的情绪变化,将家庭矛盾传递给未成年人,且未及时寻求专业帮助,已违反《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关于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法定义务。
“家庭教育指导令”
不判离婚,先教父母“怎么爱”
法院最终判决不予离婚,但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这并非简单的司法命令,而是一份附有明确指引的“育儿指南”:
○《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父母接受系统指导,学习科学教养方法;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则详细列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成为父母的行为清单。
“他们都爱孩子,但爱的方式错了。”唐毅分析道,“父亲以为严厉就是负责,母亲以为倾诉就是亲密,却不知道这些行为正在伤害孩子。”
值得欣慰的是,父母反应积极——庭审当天下午,他们就带着小胡进行心理疏导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随后前往华西医院接受专业心理治疗。
2025年11月法院回访时,小胡的生活学习已基本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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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个案例入选最高法典型?
最高法此次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展现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司法实践。成都这一案例入选,折射出三层重要意义:
第一,离婚纠纷中,孩子不能成为“人质”。这个案例告诉所有父母:婚姻状态和家庭结构变化,不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父母离婚,孩子不应成为被拉扯的筹码。
第二,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2022年《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依法带娃”从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义务。法院不再只是“判案”,而是可以通过司法手段强制要求父母接受教育指导。
第三,法律干预从“事后惩戒”走向“源头修复”。法院没有简单判决离婚或驳回,而是通过指导令从根源上改变父母的教育方式,治愈受伤的孩子。
给所有父母的三点提醒
1.别把孩子当“情绪垃圾桶”。夫妻矛盾是夫妻之间的事,把10岁的孩子拉进来倾诉、让ta在法庭上陈述父母感情破裂——这本身就是一种伤害。孩子的心理健康,是父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2.“严厉”不等于“负责”。错一题罚站、强迫必须吃完——这种“打击式教育”很可能适得其反。《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要求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尊重孩子身心发展规律。
3.离婚不是结束教育责任的借口。无论婚姻状态如何,父母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不因离婚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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