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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岳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天马乡人民政府以及人民调解组织组成调解团队,成功化解涉2个村民小组、63户承包经营户僵持3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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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09年,李某分别与天马乡贤庄村5组、6组共63户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160余亩土地租赁给李某进行水产养殖,约定从2009年起至2028年止,每亩土地以每年550斤稻谷的市场价给付租金。
但自2021年至今,李某均未按约给付租金,且其于2023年外出后,鱼塘便无人经营。
近三年来,村民多次要求李某给付土地租金、解除租赁合同,李某均以无钱支付为由拒绝协商。
2026年3月底,村民诉至安岳法院,要求李某给付所欠土地租金,并解除合租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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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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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调查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联合县司法局、天马乡人民政府以及人民调解组织组成调解团队,并前往鱼塘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
针对李某拒绝回家应诉等问题,调解团队向其做好法律解释和建议,李某明确要求先扣除村民钓鱼的欠款,并以所建鱼塘堤岸、附属设施以及鱼塘活鱼抵扣所欠的相应土地租金,才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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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李某父亲李某华曾帮忙管理鱼塘的情况,调解团队告知李某可委托李某华处理纠纷,李某华同意接受委托。
针对63户村民意见难统一问题,以“法治坝坝宴”的方式,讲清李某提出的调解条件,充分听取和梳理村民意见。
村民一致同意每亩土地按现金500元标准计算,收取2021年至2023年所欠土地租金;李某投资修建的鱼塘堤岸、附属设施以及鱼塘活鱼抵扣2024年至2026年的土地租金,该鱼塘所有基础设施设备、成活鲜鱼归全体土地租赁户共同所有。
随后,李某华代表李某与村民协商土地租金给付时间,并达成解除合同、限期给付租金的人民调解协议,法院现场对63份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上述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化解,是安岳法院以“法院+N”多元解纷模式为核心,批量化解类型化纠纷的具体实践,是基层司法在情理法之间找到平衡点的真实写照。下一步,法院将持续助力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秩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杨选荣
编辑:张异同
审核:杨 柳
签发:杨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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