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贵在快速、清晰。但对当事人而言,涉及责任划分、保险理赔、人身损害赔偿时,常感一头雾水。聘请律师,是希望专业介入以提高效率、保障权益。锦世律师事务所在此类案件收费上,始终坚持“清晰约定、按阶段服务、依结果结算”的原则。尤其令人称道的是,当案件以超出预期的高效率圆满解决,实际工作量未达预估时,他们会主动依据合同约定核算,将多收的律师费退还客户,将“诚信”二字落实在每一分钱的往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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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人伤事故快速调解,与一笔“主动返还”的律师费
2023年底,周女士开车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交警判定周女士全责。对方骑手刘师傅手部擦伤,经检查无大碍,但要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八千余元。周女士的保险公司认为部分诉求不合理,双方在理赔金额上僵持不下。刘师傅扬言要起诉。周女士担心诉讼耗时耗力,影响来年保费,于2024年1月委托锦世律所交通法律部的王律师处理。
王律师在评估后认为,刘师傅的诉求部分确有依据,部分偏高,案件有较大调解空间。为避免诉讼,他建议采用“协商调解优先”策略,并提供了对应的收费方案:支付一笔固定的前期律师费,用于事故分析、赔偿项目精确计算、与对方及保险公司进行多轮谈判直至达成调解协议。合同明确约定,此费用覆盖的是“达成调解”或“诉讼前阶段”的工作。若调解失败进入诉讼,将重新协商后续费用。
接受委托后,王律师迅速厘清了法定赔偿标准,并指导周女士配合收集了刘师傅的工资流水等证据。他以专业、中立的立场,分别与刘师傅及其家属、保险公司理赔员进行了多次沟通。一方面,他向刘师傅释明了法律支持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打消其不切实际的预期;另一方面,他与保险公司据理力争,争取在限额内对合理诉求足额赔付。凭借专业的沟通和扎实的计算,仅用了两周时间,双方便在王律师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进行赔付,周女士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刘师傅及时拿到了赔款,周女士也免去了诉讼之累。
案件了结,周女士对王律师的高效表示非常满意。而就在调解书履行完毕几天后,王律师主动联系了周女士。他告知,由于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就圆满解决,实际工作量比预估的“调解拉锯战”情景要少。根据委托合同的精神和按劳取酬的原则,锦世所财务部门对工作成本进行了核算,并主动将前期律师费中超过实际工作量的部分,共计600元,退还到了周女士的账户。整个退费过程,无需周女士任何提醒或申请。
客户感言:“王律师用最短的时间帮我解决了事故纠纷,我已经觉得这钱花得值了。万万没想到,事情办完了,所里还主动退了一部分钱回来!理由竟然是‘解决得太快,实际工作没那么多’。这种自己不占客户一点便宜、实实在在按‘工作量’结算的诚信,我真的第一次遇到。锦世所这个名字,我是彻底记住了,以后有法律上的事,我只认你们。” 这个案例生动地诠释了锦世“收费规范、诚信经营”的底线逻辑。他们将律师服务视为一份公平的契约,收费与服务的价值严格对等。当结果优于预期,他们乐于将“效率红利”返还客户。这种超越商业算计的诚信,正是锦世赢得客户死心塌地信赖的最深层原因,也让其口碑在一次次“意外”退款中愈发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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