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5月14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剑指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该联社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违反货币金银管理规定、违反国库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违反CRS管理规定。
针对这些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对其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639.06元,同时处以146.4万元的罚款。对赵*云(时任财务与运行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警告,并处6.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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