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13日丨创辉珠宝(08537.HK)公告,于2026年5月13日,买方Depasser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傅镇强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同意收购而卖方同意以代价出售销售股份,占目标公司卓荟珠宝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5%,惟须受买卖协议条款及条件所规限。
根据买卖协议,(1)卖方向买方授出优先购买权,以购买目标公司股份或认购目标公司新股份;及(2)卖方授予该物业现有租赁协议的承租方(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权利,令承租方于租期届满时可全权酌情重续现有租赁协议,为期最多五(5)年,提供予承租方的租金不逊于与该物业位于相同地区且面积相若的可资比较处所当时的公平市场租金。
目标公司为卓荟珠宝有限公司,是一间根据香港法例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已发行合共10,000股每股面值1.00港元的股份(是其全部已发行股本),由卖方,买方及傅丹玲(卖方姐姐及董事)分别拥有约76%,约20%及约4%。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并无附属公司,而除该物业外亦无其他主要资产。
该物业属商业处所,位于香港九龙高山道72、72A、72B、72C、72D、74、76、78、82、84、86及88号、江西街第9号富怡阁地下6-13号铺。根据独立专业估值师所发出的估值报告,该物业于2026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55.4百万港元。
董事会认为,该物业(现时用作公司的总部办公室及线上业务展示厅)的位置对集团在香港的线上业务属重大意义。订立买卖协议后,倘目标公司与创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现有租赁协议的承租方)重续现有租赁协议,则公司可确保该物业未来五年的租金成本的增幅可控,从而稳定香港线上业务的溢利。此外,由于公司(通过买方)将于交割时拥有目标公司的股本从20%增加至45%,公司应占目标公司的溢利可在一定程度上抵销创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向目标公司支付的租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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