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无罪判决,迟来21年的清白
2016年12月2日,石家庄的冬天裹挟着刺骨的寒风,卷着灰蒙蒙的尘埃,掠过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红墙。68岁的张焕枝,头发早已被岁月和冤屈染成雪白,佝偻着身子,在家人的搀扶下,颤抖着接过了那份重逾千斤的再审判决书。
红色封皮上,黑色宋体字字字千钧,清晰地印着一行足以告慰亡魂的判决:“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刑事裁定和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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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焕枝的手再也握不住那份薄薄的纸,判决书滑落在冰冷的台阶上,她双膝跪地,双手死死抠着地面,哭声嘶哑得几乎断裂:“树斌,我儿,你清白了……妈找了21年,终于给你讨回清白了……”一旁的聂树斌哥哥聂树华,强忍着泪水,蹲下身扶起母亲,自己的肩膀却在不住颤抖,嘴里反复念叨:“21年,整整21年,弟弟,你可以瞑目了……”
这一天,距离21岁的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已经过去了21年零7个月。
1995年4月27日,这个正值青春年华、眉眼间还带着几分腼腆的河北青年,被押赴刑场,结束了年轻的生命。他被认定为“1994年8月5日康某某被强奸杀人案”的凶手,背负着“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污名,永远定格在了21岁。
一、1994年8月5日:一场意外的命案,一个无辜者的劫难
(一)案发:玉米地里的无名女尸
1994年8月5日,星期五,天气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空气中弥漫着玉米叶的青涩气息。这天上午,石家庄市郊区孔寨村的村民,在村西的玉米地里干农活时,意外发现了一具女尸。
村民们惊慌失措,立刻拨通了报警电话。警方赶到现场时,玉米地里已经围满了围观群众,现场一片混乱。经初步勘查,被害人衣着不整,颈部有明显的扼压痕迹,下身赤裸,系被扼颈窒息死亡,生前曾遭受性侵犯。现场没有发现明显的作案痕迹,也没有提取到有效的指纹、脚印等关键物证,只有被害人身上的一枚钥匙,成为了现场唯一有价值的线索。
被害人很快被确认身份——康某某,36岁,石家庄市液压件厂的女工,当天早上7点左右,从家中出发前往工厂上班,途经孔寨村玉米地附近后,便再也没有回来,上午9点左右,被村民发现遇害。
康某某的家距离工厂不远,孔寨村玉米地是她上班的必经之路。据其家人回忆,康某某当天穿着浅蓝色连衣裙,背着一个黑色挎包,包里装有现金、工作证等物品,但现场并未发现挎包及现金,推测可能被凶手拿走。
此时的聂树斌,刚刚从石家庄市鹿泉市冶金机械厂毕业不久,被分配到石家庄市液压件厂东厂车间当工人,与被害人康某某在同一家工厂上班,但两人并不相识。聂树斌性格内向,不善言辞,平时工作认真,很少与人发生争执,在同事和邻居眼中,他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年轻人。
8月5日当天,聂树斌正常上班,下午下班后,和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回家,没有任何异常。他不会想到,一场与自己毫无关联的命案,会在几天后,将他的人生彻底摧毁。
(二)被锁定的“凶手”:一场无凭无据的指控
警方接到报案后,成立了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按照正常的侦查逻辑,警方应该围绕被害人的社会关系、案发前后的行踪,排查可能的嫌疑人,同时重点排查现场遗留的钥匙来源,寻找与被害人有过接触、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的人员。
但在“严打”的高压下,“命案必破”的压力,让这场侦查变得异常仓促,甚至偏离了正常的轨道。由于现场没有提取到关键物证,案件侦查陷入僵局,专案组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急于找到“凶手”,尽快结案。
8月10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五天,聂树斌被警方传唤。据聂树斌后来的供述(再审中被认定为刑讯逼供所得),警方之所以传唤他,仅仅是因为有人反映,案发当天上午,曾看到一个与聂树斌外貌相似的年轻人,在孔寨村玉米地附近出现过。
这一个模糊的“目击证言”,成为了警方锁定聂树斌的唯一线索。聂树斌被带到公安机关后,被分开审讯,一场长达数天的“逼供”,就此开始。
据再审判决书显示,聂树斌在公安机关的审讯过程中,曾作出过有罪供述,但这份供述,充满了矛盾和漏洞,完全不符合案件的客观事实,且系警方通过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手段获取。
聂树斌在供述中称,自己案发当天上午,骑自行车经过孔寨村玉米地时,看到被害人康某某独自一人在玉米地里,便心生歹念,将其拖拽至玉米地深处,实施强奸后,将其扼颈杀害,然后拿走了被害人的挎包和现金,丢弃在附近的水沟里。
1994年8月17日,聂树斌被收容审查;9月23日,被正式逮捕;1995年3月15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被传唤到被判处死刑,仅仅用了7个月。7个月,一个21岁青年的青春,一个家庭的希望,就这样被仓促地碾碎在司法的漏洞里。
(三)仓促的审判:漏洞百出的“证据”与无人倾听的辩解
聂树斌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他在上诉状中写道:“我没有杀人,也没有强奸,那些供述都是他们逼我写的,我有不在场证据,请求法院重新审理,还我清白。”
聂树斌的辩护人,也在上诉中指出,原判认定聂树斌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罪供述存在诸多矛盾,且没有任何直接物证,请求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但他的上诉,很快就被驳回了。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聂树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审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但事实上,所谓的“证据确实、充分”,不过是一份充满矛盾的刑讯逼供所得的有罪供述,以及一份模糊不清、无法确认身份的“目击证言”。
1995年4月27日,距离聂树斌22岁生日,还有不到一个月。这一天,他被押赴刑场。临刑前,他看着前来送行的父母,泪流满面,反复喊着:“爸,妈,我没有杀人,我是被冤枉的,你们一定要为我报仇,一定要还我清白!”
张焕枝抱着儿子,哭得肝肠寸断,她想冲上去抱住儿子,却被警察拦住。“我儿从小就老实,怎么可能做出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我知道,他是被冤枉的,我一定要为他讨回公道!”从那天起,张焕枝,这位普通的农村妇女,踏上了长达21年的申诉之路。
聂树斌的父亲聂学生,原本是一个性格开朗、身体硬朗的人,自从儿子被冤枉处死,他便终日沉默寡言,积郁成疾,不到60岁就患上了严重的肺病,常年卧床不起,却始终不忘叮嘱妻子:“一定要给树斌讨回清白,不能让他带着污名走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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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的夏天,石家庄的阳光格外炽热,但对于聂树斌的家人来说,这是一个没有阳光的夏天。一场仓促的审判,一个荒诞的判决,夺走了一个年轻的生命,也开启了一个家庭长达21年的血泪申诉。
二、2005年:真凶现身,冤情初现——一份认罪供述的震撼
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后,张焕枝没有放弃。她卖掉了家里的房子,辞掉了工作,带着聂树斌的判决书和申诉材料,一次次往返于石家庄和北京,一次次走进各级法院、检察院,一遍遍诉说着儿子的冤屈。
“那些年,我每天都在申诉,每天都在等消息。有时候,我就在法院门口蹲一天,就为了能见到一个领导,能让他们听我说一句话。”张焕枝回忆说,那些年,她吃了无数的苦,遭了无数的白眼,有人说她“无理取闹”,有人说她“丧子疯魔”,甚至有人威胁她“再闹就把你抓起来”,但她从来没有放弃过,“我儿是清白的,我必须为他讨回公道,哪怕付出我的生命,哪怕等到我死的那一天。”
这一申诉,就是10年。10年里,她的头发渐渐变白,身体渐渐变差,积蓄渐渐耗尽,从一个中年妇女,熬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10年里,她往返北京和石家庄不下百次,磨破了无数双鞋子,吃了无数次闭门羹,但她的信念,从来没有动摇过。
而命运的转机,在2005年,悄然出现。
(一)杀人恶魔落网:主动供述1994年强奸杀人案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在侦查一起盗窃案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书金。这个外表看似普通的男人,在审讯中,竟然主动供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从1993年至1995年,他先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等地,作案多起,强奸、杀害多名女性,其中就包括1994年8月5日,发生在石家庄市孔寨村玉米地的康某某强奸杀人案,也就是当年认定由聂树斌犯下的案件。
王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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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的供述,瞬间在河北省政法系统引起了轩然大波。他详细描述了当年的作案过程:1994年8月5日早上,他在孔寨村玉米地附近游荡,看到被害人康某某独自一人经过,便尾随其后,将其拖拽至玉米地深处,实施强奸后,用手扼压其颈部,致其窒息死亡,然后拿走了被害人的挎包和现金,将挎包丢弃在附近的水沟里,现金被其挥霍一空。
他供述的作案地点、作案手段、被害人的衣着特征、丢弃挎包的地点等细节,与当年的现场勘查笔录、尸检报告基本吻合。更令人震惊的是,他还说出了一些只有凶手才可能知道的细节,比如被害人当时穿着浅蓝色连衣裙,背着黑色挎包,包里有现金和工作证,这些细节,与聂树斌当年的供述完全不符,却与客观事实高度一致。
“1994年夏天,在石家庄孔寨村的玉米地里,我杀了一个女的,还强奸了她,那个女的穿浅蓝色连衣裙,背着黑包,包里有钱。”王书金在供述中,语气平静,没有丝毫的愧疚,“我现在被捕了,不想再隐瞒了,所有的事都是我做的,和别人没关系,我要如实交代,争取从轻处理。”
王书金的供述,不仅详细,而且具有极强的排他性。他还带领警方,找到了当年丢弃被害人挎包的水沟,虽然由于时间久远,挎包已经腐烂,但警方在水沟附近,找到了一些与被害人相关的物品,进一步印证了他的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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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传到张焕枝耳中时,她正在北京申诉。听到这个消息,这位坚强了10年的老人,再也忍不住,当场哭倒在地:“树斌,妈有希望了,真凶找到了,你有救了,你的清白,终于有机会昭雪了!”
(二)律师团队:十年坚守,为冤魂发声
王书金自认真凶的消息,很快被媒体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时,一群有良知的律师,得知聂树斌案可能是冤案后,主动站了出来,免费为聂树斌的家人提供法律援助,成为了推动案件再审的重要力量。
李树亭律师,是最早介入聂树斌案的律师之一。2005年,他从媒体上得知王书金自认真凶、聂树斌案可能是冤案的消息后,立刻联系了张焕枝,主动提出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我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非常震惊,一个无辜的年轻人,被冤枉致死,一个家庭,被拖入了无尽的痛苦,我作为一名律师,有责任揭开真相,为冤死的人发声。”李树亭律师回忆说。
李树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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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到2016年,整整11年时间,李树亭律师和他的律师团队,始终坚守在为聂树斌申诉的一线。他们多次前往石家庄、北京等地,查阅案卷材料,走访当年的证人,收集相关证据,反复梳理案件中的疑点,撰写申诉材料,一次次向各级法院、检察院提交申诉请求。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有人威胁他们“不要多管闲事”,有人劝他们“适可而止”,甚至有人试图用金钱贿赂他们,让他们放弃申诉。但李树亭律师和他的团队,始终没有退缩。“我们不是为了名利,我们只是为了追求正义,为了还聂树斌一个清白,为了不让冤案再次发生。”
“那些年,我们几乎每个月都要去一趟河北高院,有时候,我们就在法院门口等,一等就是好几天,就是为了能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李树亭律师说,“我们知道,这条路很难走,但我们不能放弃,因为我们身后,是一个无辜者的冤魂,是一个家庭的期盼。”
三、2016年:再审昭雪,正义迟来——那些被忽略的疑点,终于被正视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异地再审,这是中国司法史上,首次对重大冤假错案进行异地再审,彰显了国家纠正冤假错案的决心。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听取申诉人、辩护人、检察机关的意见,深入走访当年的证人、勘查案发现场,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这一次,司法终于展现出了它应有的严谨和公正。
(一)再审庭审:层层剥茧,揭开冤案的真相
2016年6月23日至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再审聂树斌案。庭审现场,座无虚席,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哥哥聂树华,辩护人李树亭律师团队,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众多媒体记者、社会各界人士,都来到了现场,见证这一历史性的时刻。
庭审中,辩护人李树亭律师,详细阐述了聂树斌案中存在的诸多疑点,指出原判认定聂树斌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法院宣告聂树斌无罪。
检察机关在庭审中,也明确表示,原判认定聂树斌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通过再审程序,作出无罪判决。
合议庭经过认真评议,对辩护人和检察机关的意见,予以采纳。法院认为,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且聂树斌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依法应当予以排除,因此,应当撤销原判,宣告聂树斌无罪。
2016年12月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正式宣告聂树斌无罪,并向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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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庭审现场一片寂静,随后,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张焕枝紧紧抱着那份判决书,哭得撕心裂肺,积压了21年的委屈和痛苦,在这一刻,终于得到了释放。“儿啊,你清白了,你终于清白了,妈没有白等,爸没有白等,我们终于给你讨回公道了!”
聂树华站在一旁,泪水夺眶而出,他拿出手机,拨通了父亲聂学生的电话,哽咽着说:“爸,弟弟清白了,法院宣告弟弟无罪了,你可以放心了!”电话那头,卧床不起的聂学生,听到这个消息,老泪纵横,反复念叨着:“好,好,清白了,终于清白了……”
(二)迟来的正义:赔偿与追责,告慰冤魂
聂树斌被宣告无罪后,接下来的,就是国家赔偿和相关人员的追责。
2017年3月30日,聂树斌的父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91万余元。
2017年5月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聂树斌父母国家赔偿金共计268.1399万元,其中,死亡赔偿金142.382万元,丧葬费2.4779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3.3万元。
拿到赔偿金的那一刻,张焕枝并没有感到喜悦。“这笔钱,是用我儿的命换来的,再多的钱,也换不回我儿的生命,也换不回我们21年的痛苦。”张焕枝说,他们将一部分赔偿金,用于为聂树斌重新修建坟墓,剩下的钱,全部捐给了法律援助机构,帮助那些和他们一样,遭遇冤假错案的家庭。
聂树斌的坟墓,建在石家庄市的一处公墓里,墓碑上,刻着“聂树斌 1974-1995 沉冤昭雪”几个大字,简单而沉重。这座坟墓,不仅是一个青年的安息之地,更是一个关于正义与良知的符号,警示着后人,要坚守法律的底线,尊重生命的价值。
与此同时,相关人员的追责工作,也在有序推进。2017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成立了聂树斌案追责工作组,对当年办理此案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调查。
2018年6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对聂树斌案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27名相关人员,分别作出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当年的专案组长、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副局长尚中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逮捕,成为聂树斌案追责调查第一人。
尚中华,当年是聂树斌案的主要办案人员,也是刑讯逼供的主要实施者之一。他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无视司法程序,对聂树斌进行体罚、诱供,逼其作出有罪供述;在案件存在诸多疑点的情况下,仓促结案,导致冤案的发生;后来,他还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巨额贿赂,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2019年12月,尚中华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听到这个判决结果,张焕枝和聂树华,终于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作恶的人,终于受到了惩罚,树斌在天有灵,也能瞑目了。”
除了尚中华之外,其他26名相关人员,也分别受到了相应的处分,有的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有的被降职、撤职,有的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这场迟到的追责,不仅告慰了聂树斌的冤魂,也彰显了国家依法治国、坚决纠正冤假错案的决心。
中国诉讼法学专家樊崇义曾说:“正义是永恒的主题,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但这种正义是靠沉重的代价换取的。所以我们要沉痛地反思,要用制度和程序解决违背规律的难题,以实现公平正义,使正义不再迟到。”聂树斌冤案的昭雪,正是这句话的最好印证——它是迟来的正义,是沉重的正义,更是推动中国司法进步的正义。
四、终极谜团:真凶王书金,为何未能被认定为康某某案凶手?
2020年2月2日,杀人狂魔王书金,被依法执行死刑。这个背负着多条人命的恶魔,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令人遗憾的是,直到他被执行死刑,法院在对他的判决中,依然没有认定他是1994年康某某强奸杀人案(聂树斌案)的真凶。
这一结论,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王书金主动供述自己是康某某案的凶手,供述的细节与现场勘查、尸检报告基本吻合,甚至带领警方找到了丢弃被害人挎包的地点,为什么法院依然不予认定?难道康某某案的真凶,依然没有找到?
(一)法院的判决结论:证据不足,无法认定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书金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判决书中,法院对王书金供述的康某某案,作出了明确的认定:“被告人王书金虽主动供述该事实,但经公安机关侦查,未能找到被害人康某某的挎包、现金等物品,且王书金对作案的具体时间、被害人的具体特征等细节,前后供述不一致,与证人证言、尸体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存在矛盾,无法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因此,不予确认王书金实施了该起犯罪。”
其实,这背后,是历史的遗憾,是证据的灭失。1994年康某某案发生后,警方在侦查过程中,没有及时、规范地提取和保存关键物证,导致很多重要证据,要么丢失,要么被销毁,要么失去了鉴定条件。
(二)反思:如何避免下一个“聂树斌”?
聂树斌冤案,是中国司法史上的一个惨痛教训。它让我们看到了司法漏洞的可怕,看到了权力滥用的危害,看到了人性的复杂与扭曲。而这起冤案,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遗憾和伤痛,更是深刻的反思——如何避免下一个“聂树斌”?如何让正义不再迟到?
第一,坚守司法程序,摒弃“唯口供论”。聂树斌冤案的核心教训,就是司法程序的缺失。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坚持“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严禁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手段,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因为“口供”而制造冤假错案。
第二,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要建立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加强对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司法权力的正确行使。要明确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终身责任制”,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人员,无论过去多久,都要依法追究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第三,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素质,坚守法律底线。司法工作人员,是法律的执行者,是正义的守护者。必须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坚守法律底线,尊重生命价值,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四,正视历史,铭记教训,推动司法进步。聂树斌冤案的昭雪,不是结束,而是开始。我们要正视这起冤案,铭记这起冤案的教训,从这起冤案中,吸取经验,完善制度,推动中国司法的进步和发展。要让每一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要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处理,要让正义,不再迟到。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聂树斌案的再审改判,彰显了司法公正,体现了法治进步。这起案件的纠正,不仅为聂树斌洗清了冤屈,更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司法的公正不容亵渎。”
五、结语:以生命为警示,让正义永不缺席
21年,对于一个人来说,是从青春到衰老的漫长历程;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无尽的痛苦与煎熬;对于中国司法来说,是一段深刻的反思与成长。
张焕枝,这位伟大的母亲,用21年的坚守,用自己的余生,为儿子讨回了清白;李树亭律师团队,用11年的执着,用自己的专业,为冤魂发声;还有那些关注这起冤案的好心人,用自己的方式,传递着正义的力量。正是这些人的坚守和努力,才让聂树斌的冤屈得以昭雪,才让正义得以迟到但从未缺席。
聂树斌的墓志铭上,刻着这样一段话:“愿以此案警示世人,坚守法治信仰,捍卫司法公正,勿让悲剧重演,愿天下无冤。”这段话,不仅是对聂树斌的缅怀,更是对所有司法工作人员的警示,是对中国司法的期盼。
我们要记住,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们要记住,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每一份冤屈,都值得被昭雪;我们要记住,法律的底线,不容践踏,司法的公正,不容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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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参考
原始史料:《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再审刑事判决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二审刑事判决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聂树斌案再审的指令》(2014)。
权威报道:央视新闻《山东高院对聂树斌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其无罪》(2016)、《聂树斌案始末:母亲21年申诉路,终换儿子清白》(2016)、中新网《聂树斌案再审判决书全文》(2016)。
当事人口述: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哥哥聂树华访谈(央视新闻、新华社)、辩护人李树亭律师访谈(《新京报》《南方周末》)。
学术与评论:樊崇义《正义的代价》、顾永忠《聂树斌案的法治启示》、《人民日报》《光明网》《新京报》相关评论文章。
其他资料:抖音百科《聂树斌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聂树斌案追责结果通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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