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金卡这玩意并不是传统意义上国会立了法的正规移民通道,因此随时可能被后任总统一纸命令废掉,卖的不好太正常不过了。
你看官方最初的画饼:
商务部长卢特尼克说,要发8万张金卡,给联邦财政“创收超千亿美元”;特朗普本人甚至算过,卖1000万张就能把国债还清。
但现实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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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提交法庭的文件显示,金卡只收到338份正式申请,其中165人交了1.5万美元不可退申请费,59人进入后续材料阶段,目前只有1人最终获批。
官网价格:
个人金卡:1.5万美元DHS处理费 + 背景“过审”后再捐100万美元;
企业版:每人2万美元捐资 + 1%年维护费 + 5%转让费;
还有个“特朗普白金卡”,预告价500万美元,可一年在美待270天、海外收入免税。
话术演变:
去年6月,卢特尼克对《金融时报》说,网站刚上线就有“近7万人排队”;后来又在播客里宣称“已售出约1000张”。结果司法部文件一出来,7万→338,1000张→1张获批,PPT先飞,产品没跟上。
最让我感慨的是,这数字转化率大概0.5%不到,比很多一级市场项目还惨。
不是全球富豪不买账,是他们算过账:这卡,太贵、太虚、太不稳。
因为金卡在法律上的真实身份:不是新签证,只是EB‑1/EB‑2的“VIP加价包”
很多人以为金卡是某种新签证类别,其实不是。
1. 官方定位:你拿到的还是EB‑1/EB‑2绿卡
特朗普金卡官网写得非常清楚:
成功申请人获得的身份,是“由国土安全部酌情决定,以EB‑1或EB‑2签证持有人的身份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
移民律所的解读也一致:
金卡并不是新的签证分类,而是在现有EB‑1和EB‑2类别上叠加的一条“加速通道”,用100万/200万美元的捐资,作为主要资格证据,替代传统的成就/雇主证明。
也就是说:
你走的是国会早就立好的EB‑1(杰出人才)或EB‑2(高学历/国家利益豁免)的通道;
金卡只是让你在排队和材料要求上,用钱换一点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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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名额、排期逻辑,仍然受移民与国籍法(INA)约束,出生国在印度/我国这种高需求地区,照样可能排到一年甚至更久。
2. 法律依据:行政令,而不是国会新法
金卡的来源,是2025年9月19日特朗普签署的行政令(Executive Order 14351)。
行政令的特点是:总统可以写,后任总统也可以撕。
对比一下:
真正的移民法:需要参众两院通过,总统签字,写进《移民与国籍法》;
金卡:只在行政令里写了个“我要搞这个项目”,然后让商务部、DHS、国务院去落实。
所以,金卡今天的存在感,完全系于特朗普这一任的政治意愿。
2028年之后,新总统完全可以:
一纸行政令,把金卡项目停掉;
或者把“100万换加速”改成“不再视捐资为优先因素”。
那总统有权“卖美国身份”吗?——宪法和国会不答应。
这是问题里最关键的一层:总统到底能不能自己造一个金卡出来卖?
1. 宪法把移民立法权给了国会,不是总统
宪法学界对金卡的分析很直白:
宪法把“归化规则”的制定权明确给了国会(Naturalization Clause);
总统的“Take Care Clause”,只是让他“忠实地执行法律”,而不是“自己造法律”。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一篇长文,直接把金卡行政令归类为总统权力的“最低潮”(lowest ebb),理由就是:
INA已经把移民类别写得清清楚楚,家庭、职业、多元化三大类;
EB‑5已经有一条“财富+创造就业”的投资通道;
金卡搞了一个“纯捐款不创造就业”的新路径,相当于绕开国会,自己造了一个移民类别。
文章还引用了最高院多个判例,强调:
移民政策制定权属于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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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州还是总统,都不能在INA之外另搞一套。
2. 金卡不是“卖公民身份”,但离卖“优先排位”只差一层纸
严格说,金卡现在卖的不是美国国籍,而是:
在EB‑1/EB‑2体系下,一个“优先审理+签证名额可用时优先”的资格;
捐资被当成对你有利的证据,但理论上DHS仍可以不看钱只看人。
但从效果上看,这已经非常像“卖排位”:
100万/200万美元的捐资,是拿到这个优先资格的核心门槛;
官网甚至明说,这是“以创纪录速度获得居留权”的途径;
政府律师在诉讼文件里也承认,巨额付款不会占用其他未付款申请人的名额,但“不会保证加快”。
这本质上,就是用行政令在国会画的框架里,做了一个“价高者得优先排队”的微调。
宪法上能不能站住脚,目前还在诉讼中,律师圈普遍是“非常怀疑”的态度。
为什么精英律师集体劝退?——三大硬伤:
1. 法律基础不稳:行政令随时能被下一任政府废除
金卡靠的是行政令,不是国会立法;
未来总统可以轻易修改或撤销;
即便你今天交了100万,几年后政策没了,你手里的“金卡绿卡”仍是EB‑1/EB‑2,但“优先”待遇可能一起消失。
对真正把资产和未来押在美国的富豪来说,这种“朝令夕改”的风险,远比那100万本身更可怕。
2. 诉讼风险:项目整体合法性还在打官司
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已经起诉金卡项目,指控它绕开国会、向富人出售签证资格,破坏以能力为基础的移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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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所干脆在文章标题里写:“特朗普政府没有法律权力创设签证类别,把绿卡卖给移民”;
哥大法评那篇长文更是从宪法结构上论证,这种“总统自己造移民类别”的做法属于越权。
对买家来说,最现实的问题是:
如果哪天法院判金卡违法,后续申请会不会停?已经获批的人会不会被翻旧账?
目前没人敢打包票。
3. 资金来源解释:100万不是“买路钱”,而是“解释责任”
很多人误以为:反正这100万是捐资,可以绕开资金来源审查。
恰恰相反。
官网和律所都强调,这100万是“给美国商务部的无条件赠款”,不是投资,不创造就业,不退本;
但移民局仍要求你提供完整的资金来源证明,包括20年就业史、账户记录、加密货币可追溯路径等;
EB‑5投资80万还要解释来源,这里100万基数更大,多出来的20万同样要讲清楚。
换句话说:
你既要像做EB‑5那样,把每一分钱的来龙去脉交代一遍,又要接受一个“不创造就业、不产生回报”的捐款安排。
对真正懂行的税务律师和家族办公室来说,这性价比极低。
所以,你看到的最终结果就是:
8万目标→338人申请→1人获批,这不是偶然,而是理性富豪在信息不对称面前,用脚投出的不信任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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