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贵州遵义的一所小学里,两个孩子课间在走廊上闹着玩,小张推了小王一下,小王没站稳,摔在地上,磕断了门牙,家长一看孩子嘴里全是血,第一反应就是学校得赔钱,可法院最后说学校不用负责,这事真不是谁对谁错就能说清的。
事发后班主任马上带孩子去医院,诊断是门牙断了,当时一千多的医药费都是小张家出的,医生说后面还得补牙、换恒牙,总共得花一万五左右,小王家长找小张家要钱,两家谈不拢,就把学校也告了,他们觉得孩子在学校出的事,学校总得担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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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二审都没让学校赔,法官翻了《民法典》第1199条,说八岁以上孩子在学校受伤,得看学校有没有尽到责任,这所小学平时管得挺严,走廊和操场每分钟都有老师走动,安全课一个月上两回,家长群里三天两头发提醒,出事那天值班老师就在附近,发现后马上处理了。
现在家长最愁的是后续治疗费,法院判小张家赔八千多,剩下的只能自己扛,这事让不少家长懵了,原来不是所有校内事故都能找学校赔,要是学校真啥也没做,判赔也说得通,可他们该做的都做了,以后孩子在学校磕了碰了,家长也不能光想着必须有人赔,得先弄清楚责任到底在谁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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