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福建省工商联)
某公司出口产品侵犯他人商标权案
案情简介:2025年8月26日,福建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申报出口轴承等,其中申报轴承数量为123400套。经现场查验并理货,关员发现该批轴承存在侵犯商标权嫌疑,且实际轴承数量为123800套,与申报数量不符。现场查验关员随即依法启动知识产权保护程序,对涉案货物进行进一步核查。经与相关权利人进行确权,确认上述轴承侵犯了“KOYO”商标权,该批货物数量达123800套,涉案货值为人民币182534.35元。鉴于涉案情节,2025年9月19日,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对涉案货物依法予以扣留,已按规定将案件移交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典型意义:该案查获的侵权轴承作为机械设备的重要基础零部件,其侵权商品一旦流入国际市场,可能对下游产业链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海关通过依法查处该起案件并移交地方公安机关处理,释放了对涉及产业核心环节的侵权行为从严监管、从源头打击的明确信号,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中国制造”整体形象、服务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有机结合,对提升我国工业品出口质量、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报送单位:福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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