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晚上10时半,澳门林茂海边大马路近运顺新邨某大厦大堂内,突然爆发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械斗。一名14岁的本地少男孤身携刀“单刀赴会”,专程前往该大厦寻找一名女子,现场另有6名成人在场,冲突中少男持刀斩伤其中一名成人,最终自身与被其劈砍的22岁男子都有受伤,被紧急送院救治,警方迅速介入调查,涉案刀具被当场缴获。
据澳门治安警察局通报,事发当晚接报后,警员与消防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初步核查,事件共涉及7名本地男女,核心起因是14岁少男前往事发大厦大堂寻找一名女子,在场的另外5名成人(含被斩伤的22岁男子)上前介入,随后少男与其中两男一女发生激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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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执升级瞬间,少男亮出预先准备好的刀具,那是一柄全长30cm、刃长17.5cm的刀具,他持刀径直劈向22岁男子,混乱中不仅该男子受伤,少男自身也不慎受伤。
现场另6名成人中除了这名22岁的男子受伤外,其余人员都没有受伤,在场人员见势不妙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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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治安警察员及消防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在处置期间,警方确认现场有两名伤者,分别是一名22岁男子,他的手指及腹部被刀割伤,但生命体征稳定,被立即送往山顶医院进行治疗。
而"单刀赴会"的14岁少男,也在械斗中发生了手指割伤、腹部挫伤,伤势稳定,也被送往山顶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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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警方已对在场7名相关人员逐一询问调查,并在现场检获涉案刀具。
截至5月10日中午,14岁的少男已经康复出院,而22岁男子仍留院观察。目前案件已通报司法警察局,并正式移送检察院审查处理,关于双方纠纷的具体原因,警方表示暂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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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澳门现有法律法规,14岁少男携带刀具的行为,违反澳门武器管控相关法律。根据澳门第12/2024号法律《武器及相关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涉案刀具全长30cm、刃长17.5cm,具备一定杀伤力,属于受管控的危险物品范畴。
该法律明确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自然人不得非法持有、携带此类具有杀伤力的刀具,尤其禁止在公共场合携带,违者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4岁少男预先准备刀具并携带至大厦大堂,已构成非法持有、携带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
另外关于少男持刀伤人的行为,结合澳门刑事责任年龄及相关罪名认定。根据澳门法律规定,刑事归责年龄为16周岁,14岁少男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需承担相应的行政及教育监管责任。其持刀劈砍22岁男子、斩伤另一名成人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澳门刑法典》中“伤害身体完整性罪”,该罪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完整性的,可处最高三年徒刑或科罚金,若造成严重伤害,刑罚将进一步加重。但因少男未满16周岁,不适用刑法相关刑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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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针对未成年人涉案的处理,将依据澳门《违法青少年教育监管制度》执行。根据澳门相关法律及第65/99/M号法令,对于12至未满16周岁的违法青少年,不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将向初级法院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建议采取教育监管措施,包括警方警诫、司法训诫、感化令、社会服务令等八种措施,目的是通过教育、矫治,帮助青少年树立守法意识,回归正常生活。结合本案,14岁少男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检察院或将结合其行为情节、家庭环境等因素,采取相应的教育监管措施,其监护人可能也需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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