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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如果驾驶人未购买交强险,往往面临着巨大的赔偿风险。法律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车辆所有人通常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担。这往往意味着“兜底”赔偿。
然而,现实生活中存在一类特殊的车辆——老年代步车(四轮电动车)。这类车辆属性模糊,既像机动车,又无牌照,且多数无法正常购买交强险。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将面临巨额赔偿。
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王永兰律师代理的一起真实案例,在短短5天内,通过精准的法律定性和证据搜集,成功打破“交强险先行赔付”的困局,将当事人的赔偿比例从理论上的60%降至50%以下,为当事人减损十余万元。
案情回顾
张某是一位60多岁的退休老人,平时靠积蓄生活。
某天,张某驾驶老年代步车在路口与驾驶电动二轮自行车的李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张某与李某负同等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方往往需要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张某或将面临60%的赔偿责任。
事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张某前后垫付了医疗费共计5万元。后李某伤情经鉴定为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因张某未购买任何保险,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22.5万元。
面对该笔赔偿,张某手足无措,当即找到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王永兰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介入
王永兰律师接受委托时,距离开庭仅剩5天时间。
考虑到时间紧迫,王律师接受委托后,立马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李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记录、事故现场视频和李某领取养老金的情况。
王律师经过仔细梳理,发现对于事故责任异议不大,重点在于张某是否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问题。
于是,王律师展开多方调查,并成功找到案件突破口——张某事后在交警队要求下,购买了非机动车责任险,并且仅能购买非机动车商业保险。
这一事实说明,张某并非主观原因未购买交强险,而是客观无法购买,因此,要求张某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据此,庭审时,王律师向法院提出该观点,并向法院提供了高院的类似参考案例。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观点,向交警队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了张某确实是因为客观原因无法购买交强险这一事实。
最终,在法院组织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张某仅承担了不到50%的赔偿责任,且无需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赔偿金额定格在8.6万元。
这意味着,王永兰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为当事人成功减损了超10万元,保住了老人的大部分养老钱。
办案心得
#王永兰律师:“这起案件看似是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实则是法律与现实的博弈。老年代步车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处于灰色地带,很多老年人因为不懂法而陷入困境。作为律师,我们的职责不仅是打官司,更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寻找最合理的解释。本案的核心在于‘归因’——将‘未投保’归结为‘客观不能’而非‘主观不为’,从而打破了交强险先行赔付的枷锁。每一位当事人的信任都重如泰山,尤其是当他们面临人生绝境时,律师的专业与坚持,往往就是那束照亮前路的光。”
案件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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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兰
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事、人身损害
所获荣誉:2022年度绵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大评比优秀奖、2023年度律所建设奖、2023年度婚姻家事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刑事案件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刑事案件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王永兰律师细致谨慎,坚韧正直,法律功底扎实,对诉讼与非诉业务都较为熟练,对于政策具有高度的敏感性,擅长商业谈判,尤其精通民事、刑事及经济类法律规章。在王永兰律师的字典里,没有大案小案之分,只要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必定会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最大化。王永兰律师的执业信念是“因为专业,所以必然选择;因为敬业,所以值得信赖;因为实力,所以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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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雪
审核:王永兰
声明:
本文归霖澳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任何个人和单位不经同意不得引用或转载。本文最终解释权归霖澳律师事务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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