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互联网有了草根选秀,翻唱出圈的歌手一茬接一茬。但这事儿挺有意思,当年旭日阳刚靠着唱《春天里》红遍大江南北,结果因为没买版权,被原作者汪峰一纸诉状告到禁唱。反观同样是从田间地头走出来的大衣哥朱之文,这些年来开口闭口也都是别人的歌,却几乎没听说过谁跳出来找他要版权费。最近有网友把这事儿翻出来,问得挺扎心:凭啥他唱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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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一出,评论区里懂行的网友不少。有人直接点破:性质不一样。旭日阳刚那会儿是拿着别人的歌开演唱会、卖门票,这叫直接拿人家的东西变现;大衣哥呢,大多是去参加个晚会、走个基层慰问,拿的是主办方的劳务费,没有直接向观众卖票,这侵权界定的门槛就低多了。
还有老哥算得明白,说大衣哥唱的都不是什么当红炸子鸡流行歌,很多都是老掉牙的曲目,版权费本身就便宜,没准经纪公司早就打包买断了。
网友的直觉其实很准,但要把这事儿彻底掰扯明白,还得往深了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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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法律这根红线。著作权法写得很清楚,你自己在家哼哼,或者在广场上免费给大家唱,那叫合理使用。但你要是拿人家的歌去商演赚钱,不给钱就是侵权。旭日阳刚当年就是太猛了,把《春天里》当成了摇钱树,走到哪唱到哪,出场费赚得盆满钵满,可版权方一分钱没见着,这谁能忍?反观大衣哥,他走红的路径不太一样,早期接的很多活儿都带点公益性质,后来哪怕接商演,人家主打的是个“草根明星”的人设,什么歌都唱,从来就没死磕过某一首歌把它当饭碗,商用的痕迹被大大稀释了。
再者,两人挑的歌,那也是天壤之别。旭日阳刚翻唱的《春天里》,当时正是汪峰商业价值巅峰期的原创新作,版权捏得死死的,谁动谁死。可大衣哥的歌单里是什么?全是些经典老歌、红歌、民歌。这类歌,有些早就过了保护期进了公版领域,有些版权极其分散,原作者就算想维权也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说句难听的,大衣哥这么一唱,反倒帮那些快被遗忘的老歌续了波命,免费打了一波广告,版权方高兴还来不及,哪有闲工夫去告他?
最要命的是,两人吃饭的家伙不一样。旭日阳刚当年吃的就是《春天里》这一碗饭,没了这歌他们啥也不是,这种“一首歌吃遍天”的做法,直接把原作者的蛋糕给切了。大衣哥能火到今天,靠的是他那身破旧的军大衣、朴实的农民形象,歌只是个陪衬。今天唱这个,明天唱那个,他没有对任何一首歌形成致命的依赖,自然也就没动版权方真正的核心利益。
说穿了,大衣哥这么多年平安无事,真不是什么潜规则或者运气好,而是他极其聪明又极其克制地游走在了一个“安全边界”里。他不贪心,不去抢别人最值钱的东西,自然也就没人拿刀架在他脖子上。这事儿也给所有搞音乐、搞翻唱的人提了个醒:别人的果子再甜,你要想拿去卖钱,就得按规矩给钱。别总想着白嫖,动了别人的核心奶酪,迟早得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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