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时候看古装剧时,比如唐伯虎点秋香里的华府四大婢女,身边总是围绕着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这些丫鬟,在古代是有钱人的标配。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有钱人兴致来时,可以对婢女为所欲为吗?
中国奴婢的历史非常悠久,早在尚书时代就有记录,一直延续到民国初年。奴婢的来源有三种:第一种是战俘,如明朝中期攻打广西瑶族时抓了不少瑶族少女充实后宫,郑和也是明军进攻云南时被抓去当太监的;第二种是罪犯家属,如《鹿鼎记》里鳌拜被抄家后,他的老婆们全部充公;这两种称为“官婢”,数量较少。第三种是“私婢”,数量最多,又分为因贫穷自愿被卖的,以及被人口贩子拐骗的,以女性为大宗。明朝建国时朱元璋曾整治殉葬之风,敢蓄奴的人不多;但明朝中叶以后,华北饥荒四起、关外战事不断,而江浙地区却极尽奢华,需要大量婢女,专业的人力仲介应运而生。中国传统重男轻女,觉得女儿是外人,不如从小卖了,既能解决家庭困境,女儿也能有口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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婢女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种是干粗活的仆人类,打扫煮饭、买菜洗衣,工作繁杂。但如果精明能干或长相不错,就有可能升为“贴身丫环”,地位较高,只需照顾主人衣食起居,有自己的房间,不用做粗活,甚至可以指使其他佣人。唐伯虎点秋香里的秋香就是贴身婢女。奴婢属于贱民阶级,没有地位也没有自由,可以当做商品自由买卖,主人可以把她送给亲友、转卖获利,或拿去贿赂上司。清朝初年的戏剧家李玉,本是明朝权臣生振忠的家奴,改朝换代后他想考功名,还被生振忠的后代阻拦——可见奴婢地位多卑微。《三国演义》里的貂蝉就是司徒王允的贴身婢女,后被王允送给董卓当卧底,挑拨董卓与吕布的关系。
主人要婢女干嘛就干嘛,当然也可以做羞羞的事,这叫“收用”或“通房丫环”。《金瓶梅》里的庞春梅本是吴月娘的丫环,后被给了潘金莲,不久潘金莲让西门庆收用了她。而潘金莲本来也是大户人家的婢女,因颇有姿色被主人看上,但她不肯就范还跟夫人告状,主人一气之下把她免费送给了又丑又笨的武大郎。西门庆死后,潘金莲与庞春梅都被吴月娘卖了,奴婢是主人的财产,主人过世都可以传给子孙或转卖。
另一种是“陪嫁丫环”。《红楼梦》里的王熙凤出身富贵,从小有丫环伺候,相处久了有默契,她嫁给贾琏时,丫环平儿也跟着过去。陪嫁丫环除了用得顺手,还有一个重要功能,有钱人家的妻妾有如小型后宫,宫斗不能自己出马,陪嫁丫环就是最佳助攻。一般小妾没有陪嫁丫环,有助攻的话,小妾很难斗赢正妻。潘金莲与庞春梅就是这种关系,两人把西门府闹得鸡犬不宁。平儿也是王熙凤的心腹,对凤姐言听计从,但因姿色娇美被色鬼贾琏看上,成了通房丫环——情势相通,随传随到,有需要满足身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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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凤姐默许的,反正平儿信得过,总比老公在外面拈花惹草好。凤姐嫁来时跟着四个陪嫁丫环,最后死的死走的走,只有平儿留了下来,因为她既取悦老板,又不惹老板娘生气,凤姐可是著名的心狠手辣。通房丫环是高情商的职业,男女主人翻云覆雨时她们在旁边伺候,倒水垫毛巾。丫环就是主人的泄欲工具,没有名分、地位极低。如果生了小孩或主人玩得开心,有可能转职为妾,但小孩地位不会太高,也不可能取代正妻。
袁绍虽家世显赫、四世三公,但他其实是袁逢与丫环一时冲动下的产物,早年的地位远不如正妻生的亲弟弟袁术。袁术骂他是“家奴”,就是因为婢女所生。《红楼梦》里的平儿结局算不错了,王熙凤去世后她成了贾府的二奶奶。通房丫环的另一个作用是帮小少爷“登大人”。古代没有爱情动作片可以学习,达官贵人会在小少爷十多岁时,让有经验的宫女或丫环进行手把手教学。因此公子哥结婚时大多已有性经验。西晋惠帝(就是那个说“百姓无粟米充饥,何不食肉糜”的皇帝)八岁时,他老爸司马炎就给他派了一位宫女姐姐,任务是每天陪太子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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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太子结婚时,那位姐姐已怀孕,帮他生了个皇太孙。皇家如此,有钱人家也一样。《红楼梦》里的贾宝玉身边有十八个丫环,其中地位最高的袭人,与他最亲近,甚至帮他“登大人”。一天贾宝玉做了春梦醒来,袭人就带着他重温了梦里的情境,夺走了他的童子身。专门帮贾宝玉洗澡的碧痕,有一次两人一起洗了三个小时——这暗示够明显了。贾宝玉好色(或说多情),作为贾府继承人,府上丫环他想怎样都可以。
丫环除了满足身体需求,还必须满足心灵。有的丫环成为男主人的书童,具备琴棋书画等才艺,可以彰显主人品味,成为主人向外炫耀的资本,与妻子的角色互补。没有才艺也没关系,有人喜欢炫耀排场,家里数百个姬妾,办派对时几个婢女服务一位客人,客人不喝酒就杀死婢女——生命都可以夺取,何况是别的事。婢女待遇好坏,取决于主人的人品。遇到好主人,会被当自己人看待;遇到心肠恶毒的,除了工作繁重、待遇差,还经常被责骂虐待,过劳自杀者不计其数。康熙屡次告诫底下人不可虐待家奴,一些有钱人家的家训也反复告诫,但成效都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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婢女通常在4到13岁买入,10到12岁开始工作,大约工作10年,到20岁时由主人当月老帮她们择偶嫁人。什么时候结婚、跟谁结婚,都是女主人说了算——既符合“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又能维护女主人的权威。女主人把不听话的丫鬟卖掉也是手段之一。禁止男奴娶良民为妻,却没有说婢女不能嫁给良民。在许多案例中都有婢女与一般人结婚的例子。《唐伯虎点秋香》里华夫人把秋香嫁给唐伯虎,就蛮符合传统规矩。婢女在婚姻市场上相当抢手——价格便宜,不需要很多聘金,而且江湖流传婢女的生育能力好,因此“娶婢为妾”颇为流行。
中国的奴婢制度就这样玩了上千年,没人觉得不对劲。直到清朝末年,西方的天赋人权思想引进,民间开始有反蓄奴运动,但被保守势力与官宦大家反对——他们都很需要婢女。民国创建后,北洋政府碍于压力立法禁止人口买卖,但有钱人才不甩你。奉系军阀张宗昌光是姨太太就多达25人。国民政府北伐成功后,社会风气改变,即便是党政高官也不敢明目张胆纳妾,蓄婢只存在于偏僻乡村。民间发动了一系列解放奴婢运动,到1949年前蓄婢已大幅减少。值得一提的是,英国统治下的香港,直到1970年代才废除了“养妹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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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1842年统治香港时国内早已废奴,但香港却没有。广东人称婢女为“妹仔”,英国人一开始就反对华人养妹仔,但华商强烈反对,认为婢女不等于奴隶,反而是他们大发慈悲给穷苦人家一口饭吃。港英政府为安抚华商、执行“以华治华”政策,只好牺牲妹仔的基本人权。后来即使清朝被推翻、内地已废除蓄婢,香港延至1971年才颁布新婚姻法正式施行一夫一妻制,1970年代才立法废除蓄婢。之后菲律宾面临经济危机,香港经济起飞,菲佣又成了新趋势。今天香港外佣高达40万人,但他们都受到法律保护,享有基本人权,待遇也好得多。中国的奴婢制度历经几千年,性别与阶级歧视根深蒂固。即使今天已废除奴婢制度,社会也并非真正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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