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8日,亚洲电视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其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组成的变更情况,并指出公司存在未遵守上市规则的情形,且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
根据公告内容,因原诉传票判决,被告人董事已自董事会被免职,自2025年8月12日起生效。此后,仅余查梦玲女士及刘敏斌先生作为执行董事留任董事会。
为符合上市规则,由查梦玲及刘敏斌组成的董事会于2025年9月4日通过决议,委任曹海豪先生、戴磊先生及匡峰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同日起生效。三人的委任函任期均为十二个月,并将自动续任,每年可获12万港元酬金。
自2025年9月4日起,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均由曹海豪、戴磊、匡峰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并分别由曹海豪、匡峰、戴磊担任主席。
然而,曹海豪先生因希望投入更多时间处理个人事务,已于2026年3月8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其辞任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不足三名,且审核委员会成员不足,违反了上市规则第3.10(1)、3.10(2)及3.21条。公司表示正物色合适人选,以在曹先生辞任生效日期起三个月内填补空缺。
此外,公告指出,公司股份自2025年8月1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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