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叶萌 唐桀
2026年3月26日,经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一起“蒙面人”转移上游犯罪被害人现金的案件在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岑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我看到群里好多人都发了现金兑换泰达币赚钱的截图,我也想试试……”2025年4月,黄石港区居民李某某在家刷短视频,发现视频里推荐的“票票”都在上涨,于是主动添加了对方微信,并加入了“XX核心战队XX群”。根据群内他人指引,李某某在手机下载了某交易APP,又到银行取现50万元,分别放在两个购物袋中,到指定地点将50万元现金交给了“蒙面人”岑某。APP内余额一天天变多,但当李某某准备提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骗。
2025年4月,岑某通过短视频平台刷到了一则“工资日结,200元一天”的招工信息,于是主动私聊对方了解情况。对方称,只要听安排去指定地点拿现金,报销路费和伙食费的同时,还有每天200元的好处费。岑某同意后,对方安排岑某到指定地点领取“装备”,包括黑色双肩包、口罩、帽子、防晒衣、便携式摄像头、几百元现金等。
“我承认我去帮忙拿了钱,我不知道我拿的是什么钱”,岑某到案后辩解自己只是“打工人”,并不知道是转移犯罪资金。面对被告人的无罪辩解,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全面审查证据,视频监控截图、证人证言和辨认笔录等证据,充分证实岑某为获取好处费,故意遮挡身体并乘坐无运营牌照汽车到异地收取、转移大量现金,以此逃避侦查,行为明显异常,案件证据足以证明其主观犯罪故意。
检察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岑某提起公诉,在有力指控面前,岑某承认了检察机关起诉书认定的全部犯罪事实,退出了个人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
承办检察官提醒,“蒙面跑腿”“隐蔽转款”,这类要求全程戴口罩、帽子,穿防晒衣,乘坐无牌车辆,交接现金的活儿,看似轻松赚好处费,实则是帮不法分子转移赃款的犯罪行为。来路不明的钱不碰、可疑转账不帮、隐蔽交易不做,切勿为了蝇头小利沦为电诈帮凶,否则将面临刑事追责。
![]()
(来源:极目新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