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首席记者 舒隆焕
2024年,宁夏男子杨涛(化名)与女子王妮(化名)举办了婚礼但未领结婚证,杨涛向王妮给付彩礼、购房款等共计50余万元。同居生活后,杨涛发现女方疑似与其他男子存在不正当关系。因此起诉女方,请求解除婚约并退还彩礼等钱款。一审法院判决女方退还42万元,后经二审法院调解,女方退还39万元。
近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杨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王妮因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司法拘留1个月。拘留结束后,王妮才向杨涛偿还了3.55万元。令杨涛更为愤怒的是,二人交往期间,王妮自称从未结过婚,而他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王妮在与自己举办婚礼前曾有过婚史。杨涛认为王妮存在隐瞒婚史的行为,将进一步搜集证据,追责王妮骗婚。
4月16日,王妮回应,她与媒人交流过自己曾结婚并离婚的事情,因此推断杨涛知晓她有婚史。近日,她已就杨涛在网上指责其骗婚一事,起诉杨涛侵犯其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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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短信记录(受访者 供图)
一审法院判退彩礼及购房款42万元
今年37岁的杨涛老家在宁夏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5月,经媒人介绍,他与宁夏吴忠市同心县的女子王妮相识。他对王妮的印象不错,觉得对方家教好、脾气好、三观正。交往几个月后,按照当地习俗,二人于同年9月3日订婚;10月6日举办婚礼,开始同居。但至今未领结婚证,没有子女。
杨涛介绍,办婚礼前后,他两次提出领结婚证,因王妮称身份证没有找到和丢失而作罢。数日后,他第三次提出领结婚证,王妮的父母找了一些理由,此事又被搁置了。尽管多次被拒,他并未多想,“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好好过日子,可以接受晚点领结婚证。”
2024年11月,杨涛发现王妮在与其他男子微信聊天时,讨论性关系等话题,内容暧昧露骨,“她竟然跟我说这是在角色扮演。”这让杨涛联想到同年10月10日回门前,王妮的种种异常行为。因此杨涛怀疑王妮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
杨涛自此陷入痛苦之中,两人分居。2025年1月,他决定起诉王妮,解除婚约,追回彩礼等钱款。王妮及其父母成为被告。
同心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杨涛认为,自己的精神受到极大损害,不愿再与王妮共同生活,诉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方返还借婚姻索取的财物,包括彩礼、黄金首饰、购房款等共计50.6万元。
被告方代理人辩称,双方虽未领结婚证,但已经实际生活5个月,不符合“未共同生活”而返还彩礼的情形。
法院认为,杨涛和王妮未领结婚证,但已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属同居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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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男方名誉侵权(受访者 供图)
2025年7月,一审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方向杨涛返还彩礼27万元、购房款15万元,共计42万元。
中院调解后女子拒不执行被拘留
王妮及其父母不服同心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25年9月,吴忠中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称,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王妮及其父母于2025年10月15日前向杨涛一次性支付彩礼及购房款共计39万元,如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女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
杨涛称,他为了订婚、办婚礼,花光了积蓄,不仅没有换来真心相待,还导致自己家庭经济困难。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女方未按时返还39万元,他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女方只返还了3.55万元。
杨涛表示,女方不仅不积极退还钱款,还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他告上法庭。令杨涛更为愤怒的是,他意外得知王妮在与自己办婚礼前有婚史,“和我交往时,她自称从未结过婚”。
杨涛称,在提起民事诉讼期间,律师调取民政局资料发现,王妮曾与一名男子登记结婚,时间为2020年。杨涛辗转联系到该男子,“对方说,离婚时女方退还了部分彩礼。”同心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载明,杨涛提交的证据有一份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证明2020年王妮与一名男子登记结婚,有过婚史。对此,被告方代理人质证认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
彼时,杨涛自觉遭遇了骗婚。他认为,王妮以“结婚”为目的,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存在诈骗嫌疑。杨涛称,他就此向警方报案,警方未受理,理由是已有民事判决和调解,且他当前的举证不足以证明王妮骗婚和诈骗,暂时无法立案。
王妮回应,2024年6月,她与媒人交流过自己结过婚和离过婚的事,其向记者出示的微信聊天录屏证实了该说法。因此她推断杨涛知道其有婚史。二人没领结婚证,主因是双方在买房方面存在分歧;次因是自交往后杨涛日常的一些做法也令她不满意。王妮否认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理由是杨涛出具的微信聊天记录是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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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的案款(受访者 供图)
关于吴忠中院的民事调解结果,王妮表示“承认且愿意承担”,但她无力一次性退还39万元。她提到,自己因未按时退还彩礼和购房款,被法院司法拘留了1个月。同心县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证实,王妮因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拘留1个月。被拘留后,王妮向杨涛支付了3.55万元案款。
王妮表示,两个人无法继续过日子就分开并解决问题。法院对此已有判决和调解,杨涛却在网上发布关于此事和她个人的信息,“起初,他在网上发一些信息我没理会。后来,他公开说我骗婚,对我造成了困扰。”因此,她才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杨涛。记者获悉,法院已于2026年4月3日立案,该案尚在调解中。
杨涛反驳了王妮的部分回应。他称,自己就王妮是否结过婚问过媒人,媒人答复“不知道”,他向记者提供的录音证实了这一说法。王妮曾短信回复杨涛:“我本来就没有结过婚,我家人给你说得很清楚。”另外,王妮并非无力支付执行款,而是有钱不愿意退还。
男方将搜集证据追责女方骗婚
杨涛称,接下来,他会继续求助各级相关部门,向王妮追讨剩余的彩礼钱和购房款。同时,他将搜集证据,追究王妮骗婚和诈骗的刑事责任。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财产辩护研究中心主任胡磊律师认为,本案中,同心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经吴忠中院调解的程序和实体均有法律依据。至于女方被指隐瞒婚史、在同居期间与异性聊天讨论性关系等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需严格依据刑法相关规定的诈骗罪构成要件来判断,即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王妮在与杨涛交往时自称从未结婚,而民政局调取的资料显示其2020年曾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一隐瞒一旦查实,属于对重要事实的隐瞒,但隐瞒婚史本身并不当然等同于以结婚为名骗取钱财的诈骗行为。彩礼的给付系基于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习俗约定,杨涛在知晓女方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迟领证的情况下仍选择继续举办婚礼并给付大额款项,说明当时双方存在真实缔结婚姻的意思表示,且已实际同居生活5个月。女方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一旦查实,出轨行为虽严重损害感情基础,但更多体现为同居关系中的违约或过错,并非从交往伊始就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的诈骗故意,现有证据难以形成完整链条证明王妮从相识之初就虚构“从未结婚”的身份,专门设计骗取杨涛财产,而非因感情变化导致关系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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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结婚资料(受访者 供图)
胡磊指出,如果仅凭隐瞒婚史和事后出轨就认定诈骗,容易混淆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实践中此类案件多按民事纠纷处理,除非有确凿证据,如事先策划、转移财产、拒绝返还并逃避等行为佐证诈骗故意,否则公安机关通常不予刑事立案。
公安机关以“已有民事判决和调解,无法立案”作为不予刑事立案的理由之一,在法律上并不成立。民事判决解决的是财产返还的私法纠纷,而刑事立案审查的是,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和刑事责任,两者性质不同、程序独立,并行不悖。
杨涛如果掌握更多证据,如王妮在交往期间的其他隐瞒事实、财产流向异常等,建议及时补充提交至公安机关,进一步推动刑事程序启动。诈骗罪的认定必须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既要看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欺骗手段,更要看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避免将感情纠纷、彩礼返还问题简单刑事化,这既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也防止刑事打击面不当扩大。
同心县人民法院相关法官表示,从杨涛提供的现有证据来看,暂时不足以证明王妮存在骗婚和诈骗行为。同心县警方一名工作人员称,近日正在与杨涛对接,“杨涛手里还有一些证据没递交给警方,还在走程序。”同心县警方一名官方人士表示,两级法院民事判决和调解生效后,法院并未就该案向警方移交相关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单凭杨涛的单一案例来说,认定王妮骗婚和诈骗有些牵强。据杨涛反映,疑似另有与王妮相关的“受害者”,“杨涛可以联系其他‘受害者’,共同向警方报案。”当地警方会持续关注此案。
杨涛表示,他曾联系到一名与王妮有过感情经历的男子,希望共同举证,但并不顺利。该男子告诉记者,他与王妮交往并登记结婚后又离婚属实。其间,他发觉女方的行为疑似骗婚,打算通过诉讼解决,但最终双方通过协商,女方退还了部分彩礼。该男子已回归正常生活,不想再牵扯其中,不过他呼吁和支持多部门关注这类案件。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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