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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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发布,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方面为“十五五”能源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宿迁市“十五五”能源领域核心目标如下:
·新能源产业集群产值达1300亿元。
·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产值突破1500亿元,形成2-3个具备全国影响力的细分产业链条。
·全市集中式光伏发电、风电装机规模分别新增200万千瓦、1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20亿度。
·全市高耗能企业电力消费中绿色电力占比不低于30%,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省定目标,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48万吨标准煤。
·建成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18个,负荷调节能力达到60万千瓦。
·全市绿电使用量达到20亿度。全市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绿电溯源体系,实现50%以上绿电可追溯认证。
·实现全市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信息可查,50%以上出口产品具备碳标签。
·力争每年实施去产能项目不少于20个,全市建成6-7个国家级、省级零碳示范园区,实现园区内绿电自给率达到70%以上。
·力争完成30个以上零碳工厂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数量达到200家。
·建成5个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
·全面完成宿连航道二级整治工程,建成2000吨级港口泊位27个,实现2000吨级新能源船舶全天候畅行,将宿连航道建成“电化运河”样板。
战略定位
坚持创新驱动和数智赋能,打造科技引领的长三角数智制造新基地。
坚持全面转型和绿色低碳,打造绿富同兴的江苏生态大公园。
聚力产业能级提升 加快构建具有辨识度和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1.全面提升产业群链发展水平
巩固提升产业集群竞争优势。聚焦机电装备、新能源等六大产业集群,聚力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到2030年,力争六大产业集群产值均上千亿,营收超百亿工业企业达10家。
多措并举推动产业强链补链。瞄准500强企业、行业重点企业,围绕新型储能等产业链开展定向招商。依托绿电、零碳园区等新要素,在“619”产业群链及循环经济等领域打造“资源-需求”精准匹配场景,推动智能算力、智能终端、核心零部件等重大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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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培育机电装备产业集群,巩固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形成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治理体系。
新材料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新能源膜等细分领域,积极拓展新能源、消费电子等应用领域。满足光伏、新能源等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发展硅材料、先进碳材料等细分领域。
机电装备产业集群:智能电网领域以深度智能化、高度集成化、极致低碳化为核心导向,大力发展特高压设备、低压配电数字化设备、配套零部件等细分领域,助力构建源网荷储互动、多能协同互补的综合能源体系,构建新型智能电网产业生态。
新能源产业集群:大力实施新能源产业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盐常宿淮光伏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能级,力争在新一代光伏电池(组件)和新型储能技术等领域实现突破,重点发展新型储能、光伏等细分领域。
·新型储能领域,面向多类型、多时间尺度、大规模应用场景储能需求,突破储能电池智能传感技术、预警防护技术、热管理技术,大力发展储能电池、储能装备等细分领域。
·光伏领域,重点依托宿迁经开区、泗洪县,进一步巩固硅片、电池、组件等领域优势,大力发展新型光伏材料、新一代光伏电池(组件)、光伏装备及循环利用等细分领域。
3.培育“运河创谷”先导型服务业
绿色低碳服务。探索搭建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拓展碳核算、低碳认证等新兴业务,打造零碳园区和企业,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绿色转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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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先进科技 引领加速形成蓬勃发展的新质生产力
1.持续加强关键技术攻关
加强引领性技术攻关和前瞻性基础研究。实施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加快人工智能、氢能等领域前沿技术突破,增加原创性、颠覆性科技供给。
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围绕膜材料、新型储能等重点产业链,瞄准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关键技术、关键环节,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提高产业技术自给率和安全可靠水平,增强产业发展的韧性,持续壮大先进产能。推动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先进材料、储能、具身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
加速优势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到2030年,全市重点传统行业焕新成效明显,企业生产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大幅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水平明显提高,行业发展质态显著提升,全市传统产业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2.打造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
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深化省市科技战略合作,围绕前沿新材料、新型储能、具身智能机器人等重点领域,实施高能级科创载体引建计划,加快膜材料等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支持建设极端环境服役高温合金、液流电池领域重点实验室。
加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研发业态、创业孵化、绿色降碳、科技金融等领域,加快发展高科技服务业产业集群。
3.大力引进科技项目
聚焦机电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靶向招引集聚一批高新科技项目,建立健全“全周期”保障机制,形成“招引—落地—服务”闭环管理,全方位推动招引工作取得实效。
推进数字经济 攀高向新全域布局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数智新城
1.强化算网基础支撑能力
加快完善智算服务体系。推动算力和绿电协同建设,探索多元异构智能算力体系和绿电直供智算中心新模式,发放“算力券”,降低中小企业算力使用门槛。
2.加快构建数智经济体系
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做优做强数智制造和智慧能源两大基础产业。
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中心。聚焦智慧能源等细分领域,率先打造高水平行业垂直模型和高质量数据集,大力发展“数据即服务”“知识即服务”“模型即服务”等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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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全力建成具有聚合力的区域商贸物流集散地
1.推进多层级战略协同发展
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加强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联动发展,着力拓展国际联运通道,积极对接“中欧班列”,推动光伏组件、装备制造等产品通过三级联运出海。
精准对接省级战略发展要求。坚持产业链与供应链双轮驱动,聚力发展新能源产业,重点推进“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精准布局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环保产品等领域,深化与海洋牧场产业协同对接,聚力打造蓝色飞地。
2.加大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力度
做强先进制造业供应链体系。聚焦储能、膜材料等重点领域,依托运河宿迁港、通湖物流园等载体,推动物流园区与制造业园区空间和功能联动,构建“物流+制造”无缝衔接服务体系,强化对产业集群的供应链支撑。
3.发展物流业态新模式
以绿色低碳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船舶,在物流园区、港口码头配套建设充换电设施。打造绿色园区、绿色仓库示范项目,引领行业绿色转型。
4.建立空域经济网络
搭建空地协同智联服务网络。能源设施等重点防护区的布局,提升低空监视安防能力。
挖掘多元内需潜力 不断增强投资消费对经济的支撑性和拉动力
1.推动商品消费提质扩容
科学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
2.优化投资结构
强化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统筹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资源供给,突出绿电、绿岛、港航产等新型要素支撑,通过信贷、债券、基金等多元金融工具注入资金活力,全面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3.完善投资体系
拓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破除民间资本准入壁垒和政策限制,鼓励民间投资进入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和细分行业,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两新”工作。
坚持融合发展战略 积极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城镇发展新格局
1.构建“三县”特色增长极
·支持沭阳县加快向“江北全面争先”迈进,全力打造江北工业强县。推动工业加速转型升级和质态提升,优化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
·支持泗洪县擦亮“大湖湿地、水韵泗洪”品牌,建设苏北产业强县和江淮创业新城。发展新材料、机电装备、新能源等优势产业。
2.打造四个乡村融合发展带
完善发展能源等基础设施网络,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结构,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城乡居民共享融合发展成果。
3.构建高品质的城镇空间
筑牢空间支撑保障。优化电网主网架布局和结构,加强配电网改造和农村电网建设,加大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4.提档公共设施服务配套
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强化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电网升级,重点解决偏远乡村“低电压”“重过载”问题。因地制宜推动分布式光伏发展,合理开发生物质能,探索地源热泵等清洁供暖方式,优化农村能源结构。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在乡镇和中心村的布局,服务绿色出行。
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全面 塑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大公园
1.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从传统的“重供给、轻需求”的粗放模式,向“以应用场景为牵引、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精细化模式转变。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培育新型储能、氢能等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加快光伏发电、风电能源清洁化替代。开展新能源资源普查,建立新能源项目实施清单,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
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强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支持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绿电,减少常规能源与水资源消耗;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实现资源梯次利用。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
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网设备改造升级,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构建以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为主、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应用,大力发展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强化能源储备调节,增强区外大规模受入、区内大范围转移和分布式电源就近消纳能力,提升绿电持续稳定供应能力。加强新型储能项目规划建设,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发展电源侧、用户侧储能。推动全市绿电绿证交易,推广绿电就地消纳,实现绿电生产端和消费端的有效衔接。
打造应用场景驱动新能源发展。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稳妥推进集中式光伏项目,积极建设风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农光互补等形态的“光伏+”复合电站,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生态效益提升与农民增收等多重目标。稳妥有序开展风电项目建设,促进风电规模化发展与本地用能负荷紧密衔接,实现高效就地消纳。积极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布局建设,推动形成“新能源+储能”的商业模式闭环。
推动重点领域实现全域新能源化。围绕公务用车、公交、出租、道路货运、水路货运、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更新老旧车船,逐步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运输船舶200艘,改造新能源运输船舶50艘。围绕环卫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环卫车辆使用,加快小型新能源保洁车辆(机)推广应用,实现环卫装备绿色发展。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打造绿色公路、航道、港口、船闸、客运枢纽及服务区,推进既有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构建充(换)电站、加氢站、岸电等基础设施网络。同时实现对市域范围内规模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交通能耗监测,形成样本数据库。
2.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体系。深入落实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深化节能降碳改造,推动碳排放、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认真落实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服务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碳足迹认证体系建设,重塑企业核心竞争力。以ISO14067、PAS2050等国际标准为核心,对接江苏省“智慧碳足迹”平台,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的模式搭建我市碳足迹认证平台,构建“数据—认证—价值”闭环,助力企业开展碳核算与碳认证服务。
强化高耗能项目管理。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超期服役设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新上“两高”工业项目碳排放置换要求,对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实施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强化高耗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推动重点区域、园区、企业开展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围绕能效水平标杆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供给零碳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资源利用循环化、运营管理数智化等方面,探索推进零碳(近零碳)工厂和园区建设。在能源供给端,支持园区通过市场化交易采购绿电、绿证,引导园区内能源站开展“风光储充”一体化运营,利用储能电价机制降低用能成本;在排放管理端,鼓励园区引入第三方碳管理机构,为企业提供碳核算、碳足迹认证、碳资产托管等市场化服务。聚焦“619”先进制造业体系,围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碳减排、开展绿电绿证交易、碳交易、直接涉碳类认证、增加碳汇等方面开展零碳工厂建设。
健全绿色低碳市场化机制。加快重点产品碳标识制度试点和应用推广,培育碳资产管理、碳足迹认证等服务。统筹推动绿色电力、绿证等交易,建立健全市场交易、监督管理制度,探索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3.大力践行绿色生产
加快重点领域绿色转型。持续推动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绿色新兴产业。聚焦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培育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加强建筑全生命周期节能降碳管理。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有序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实施资源循环利用强链补链提升工程,促进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产业、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新能源、智能装备等产业优势,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动数据中心余热利用、电子废弃物精细拆解、工业机器人再制造等新兴领域与循环经济深度融合,完善再生材料和产品认证与推广使用制度。建设一批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特色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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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着力提升绿色人居水平
全面提升城市绿色宜居品质。提升新建建筑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推动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广绿色建造和智能建造。
5.积极建设“水韵绿城”
推广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和电气化改造,鼓励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绿色电力、新能源汽车及绿色办公用品,并将绿色采购纳入绩效考核。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扎实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宿迁
1.全力保障经济安全
强化能源安全保供能力。强化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和运行规范,防范热失控、并网事故等安全风险。加强能源基础设施的韧性建设,提升应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和网络攻击等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能源供应链安全可靠。加强电力、水利等重点能源应急体系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备战支援能力。
原文如下:
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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