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惠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2026年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条件及申请流程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凡符合参加积分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一所积分学校起始年级。
根据《公告》,申请流程为:网上预报名→初审→公布积分审核结果→复核→公布积分学校及学位数→填报志愿→公布录取结果。
以下为全文:
据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要求,2026年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通过积分入学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现将积分入学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惠城区内非中心区户籍随迁子女户籍在惠城区非中心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个镇(街))的,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随迁子女户籍地所在镇(街)外居住(需居住佐证材料,见“2026年惠城区入学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同时于2021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监护人购买惠城区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1个月。
(二)惠城区外中国大陆户籍随迁子女①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惠州市内户籍。监护人在惠城区居住(需居住佐证材料,见“2026年惠城区入学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同时于2021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购买惠城区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1个月。②监护人均为惠州市外户籍。监护人在惠城区居住(持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同时于2021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购买惠城区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1个月。
(三)在惠城区居住的港澳台户籍或外国户籍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均为大陆户籍的:参照“(二)惠城区外中国大陆户籍随迁子女”条件执行。
具体准入条件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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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住证:指在申请学校所在镇(街)内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2.相关证明材料:指在申请学校所在镇(街)内固定住所佐证材料;
3.社保、居住证时长要求:在2021年5月至2026年4月期间累计至少1个月。
二、申请流程
凡符合参加积分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一所积分学校起始年级。申请流程为:网上预报名→初审→公布积分审核结果→复核→公布积分学校及学位数→填报志愿→公布录取结果。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发布积分入学条件及申请流程公告(4月中旬)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发布网上预报名公告(4月下旬)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惠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3.网上预报名申请人通过“招生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参与网上预报名。
4.现场初审申请人到申请积分学校所在镇(街)的受理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步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并确定部分积分项目分值。
特别提示:(1)未参与现场初审的申请人,视为自愿放弃积分入学申请;(2)申请人参与初审后,不能更改申报信息。
5.职能部门核实材料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初审后的部分报名信息进行核实。
6.公布积分审核结果公布经职能部门核实的积分入学资格审核结果及积分分值,申请人可向受理点或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情况。
7.复核申请人对核定分数有异议的,请带齐相关佐证材料到申请积分学校所在镇(街)的受理点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或咨询受理点。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8.发布积分学校、学位数及填报志愿公告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在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惠州教育”公众号发布公告。
9.填报志愿申请人通过“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居住地所在镇(街)中的一所积分学校。
10.录取名单公示积分入学录取名单将在受理点学校和申请积分学校公示,申请人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录取规则:根据家长填报志愿学校积分高低进行录取。如果遇到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1至第5的顺序,按各指标项积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果各项指标积分均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1至第5的顺序,按办理时间先后排序进行录取。
11.办理入学手续申请人持报名确认表、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以上流程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及所用招生报名系统,后续将在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惠州教育”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三、积分指标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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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5年”指的是2021年5月至2026年4月。2.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监护人签名。
四、特别提醒
受近年来我市入户政策放宽及初中入学高峰等因素影响,惠城区中心区公办学校,特别是公办初中2026年可提供积分学位紧缺,请随迁子女家长提前做好入学规划。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说明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七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完成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
2.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未满足申报资格要求的,经查实,取消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到受理点学校初审、填报志愿、办理入学手续等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不得补报。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申请的,视为对积分审核结果及积分分数无异议,不得补办。
5.本通知解释权归惠城区教育局。
(二)通知查看方式
1.惠城区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惠城发布”(进入“便民服务-惠城教育”)。
2.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进入主页面右边栏目“最新公告”查看,或进入主页面菜单栏“部门街道频道-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查看)。
(三)招生咨询电话
惠城区教育局积分入学工作办公室电话:0752-2677411、0752-2677001。
南方+记者 卢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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