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发生的南京“1•19”碎尸案(即南大碎尸案),之所以在几十年后依然令人背脊发凉、印象深刻,很大程度上在于尸体最后被呈现出的极端状态。当时年仅20岁的受害人刁爱青的尸体被极其残忍地切割成2000块以上,并连同内脏、骨骼、衣物等分开包装,抛至南京市区八个以上的地点。
当我们把目光从1996年的南京,推移回1961年的台北,我们会发现一起惊人相似的恐怖案件。受害人同为年轻女性,抛尸地同样紧邻知名学府,死后同样被分尸,但头颅完整。这起案件便是当年轰动全台湾的“瑠公圳分尸案”,也是战后台湾的第一起女性分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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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代台北车站前方街景)
在1996年的南大碎尸案发生的若干年后,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这起骇人听闻的悬案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当年火热的天涯论坛、百度贴吧等网络社区关于此案的讨论帖,随便一个就高达上千页。但海量的信息中充斥了太多罔顾事实的揣测和假“知情人”的爆料,以讹传讹,严重干扰了公众对案情的认知。
而在1961年的台湾,虽然没有互联网,但各大报纸的疯狂报道同样制造了令人窒息的舆论乱象。在《联合报》等媒体的连番轰炸下,这场命案变成了全台湾民众讨论的话题。为了抢夺新闻版面,记者们将办案过程写得犹如侦探小说般精彩,甚至靠“编”来博取眼球。
这种捕风捉影的疯狂报道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几名无辜人士被牵涉其中。
这两起案件还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巧合,分尸的包裹袋中都发现了宠物毛发。南大碎尸案中发现了猫毛,而瑠公圳分尸案的包裹中则发现了狗毛,并因此草率地认定了嫌疑人。
南大碎尸案至今已经30年,尚未找到真凶。但幸好1961年的台北“瑠公圳分尸案”最终真相大白,真凶伏诛。
现在,就让我们回到1961年的那条名为“堀川”的臭水沟旁,重新审视那个被层层包裹的沉重谜团。
一、“堀川”下的包裹
1960年代的台北新生南路是一片阶层反差极大的地带。当时的街道干道中央或一侧,横亘着一条巨大的露天明沟。它是日据时期开凿的“特一号大排水沟”,俗称“堀川”,但当时的台北人习惯将这些露天排水沟通称为清代时挖掘的灌溉水渠“瑠公圳”。
沟渠两岸曾植有垂柳,水面上横跨着简易的木桥与水泥桥。高等学府台湾大学,就在新生南路的“堀川”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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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瑠公圳(堀川)上盖前的新生北路陆桥)
随着战后人口激增,庞大的眷村与棚户区占据了沟渠两岸。因为官方眷村不足以安置1949年后涌入的大量军民,无数老兵与贫民只能用铁皮和木板在两岸搭盖起密集的违建房,形成了拥挤潮湿的棚户区。这条原本用于防洪排水的明沟逐渐被生活污水填满,水质日益浑浊恶化。
于是,“堀川”两岸不仅汇聚着多所名校,更是充斥着错综复杂的不同阶级的居住地:一侧是有着统一红木门与竹篱笆的军方眷村,另一侧则是密密麻麻、终年不见阳光的贫民与劳工违建户。
1961年2月26日的夜晚,春寒料峭。晚上9点多钟,四名陆军兵工学校的学生——赵德奎、冯国丰、罗琪和杨金池,正沿着新生南路那条被误称为“瑠公圳”的“堀川”边散步。
在昏黄的路灯下,赵德奎不经意间瞥向水沟,发现一个体积庞大的灰白色包裹搁浅在水泥小桥的水闸边。
出于好奇,赵德奎下到沟渠中,试图将包裹捞上岸。然而,这个看似普通的包裹却异常沉重,身强力壮的赵德奎竟无法轻易将其拖动。
就在此时,巡逻警员梁迪端恰好路过此地。在梁警员的协助下,几名年轻力壮的军校生合力才将这个沉重的包裹抬上岸。
包裹被密封得极为严实。最外层是一张草席,上面用铁丝和麻绳紧紧捆扎。在梁迪端的指挥下,赵德奎掏出随身的小刀割断了绳索,揭开草席。草席内部,是一个用灰色棉毯包裹的物件;剥去棉毯,是一层白布;再去掉白布,里面还有一层防潮的油纸。
当最后一层油纸被揭开时,一股刺鼻的异味扑面而来,伴随着一撮女性的长发,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具年轻女性的头颅与上半身(头颅、躯干及右臂部分)。
突如其来的骇人景象让在场的几人不由自主地惊呼出声,其中一名军校生甚至因极度的视觉冲击和气味差点晕厥。惊恐的叫声迅速引来了附近的夜归路人围观。经验丰富的梁警员当机立断,指示这四名学生立刻前往最近的第四分局报案,自己则留在原地,在夜色中竭力维持现场秩序,阻挡越聚越多的人群破坏物证。
案件的严重性立刻引起了警方高层的重视。当晚,台湾省警务处刑事警察大队(相当于现在的台湾刑事警察局)的大批刑侦警员迅速赶赴现场,其中就有后来被誉为“台湾法医之父”的杨日松。
晚上10点左右,警方在水闸的左侧沟边又起获了另一个同样被草席和白布层层包裹的重物,里面装的是受害女性的胳膊和下半身(左臂、双腿)。至此,一具被残忍切割为六大块的女性遗体全部被找到。
当天凌晨,尸块被火速运送至验尸房,由法医杨日松连夜展开解剖与拼凑工作。经过一个半小时的细致检验,一份初步的验尸报告勾勒出了受害者的基本轮廓:
“尸体皮肤白嫩,相貌清秀,身高约165公分,年龄约廿五、六岁,为一女性。 死者胃中残留有泡菜、茶叶、萝卜、蕃茄之类的蔬菜 ,腹中怀有四个月大的男胎。从脖子的伤痕及嘴部积血可以验出,死者曾被勒住脖子。死亡时间大概在吃饭不久,距离发现尸包不会超过三天。 入水浸泡的时间,不会超过九小时。”
“这两只尸包是用草席、大张油皮纸、灰色棉毯、国丰牌面粉袋、蚊帐、白色被单等物包扎;尸体上身穿斯麦脱棉毛衣,下身赤裸,在切断处敷有大量石灰、棉絮、稻草,凶手的用意是拿来止血,防止血水渗出,其中还夹有一片尤加利叶子,稻草里杂有狗毛。”
尽管现场遗留了大量的包装物,但包裹中以及受害人的尸身上却找不到任何能够直接证明其身份的线索。她没有涂抹指甲油,发型普通,衣着朴素,从外观判断,可能是一位出身中下阶层的妇女。
二、媒体狂潮与三轮车夫的线索
案发次日,即1961年2月27日,这起骇人听闻的命案便登上了《联合报》的大版面。由于记者误将案发地“堀川”当成了“瑠公圳”,这起案件自此被社会各界冠以“瑠公圳分尸案”的名称,并迅速发酵为全台湾民众茶余饭后的核心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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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民营报纸为了抢占新闻市场,纷纷派出精锐记者前往命案现场和警局,展开了前所未有的新闻追逐战。即便是必须遵从党意、以正面报道为主的党营媒体《中央日报》,也不得不屈从于庞大的市场需求和民意,跟进报道这起极其血腥的刑事案件。
在当时的台湾,新闻自由受到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四组(文工会前身)的严格管控。通常情况下,为了维护社会“和谐”与政权安定,此类充满负能量的社会新闻会受到严格的限制和审查。然而,面对这场分尸案的舆论狂潮,第四组却罕见地选择了放任。
据传,这种异样的“报道自由”背后有着高层的关注,蒋介石对案情极感兴趣,经常询问办案进度,高层的这种心态变相为媒体松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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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此案的记者)
1961年2月27日上午,警方面对这起极其恶劣、全岛瞩目的命案,投入了空前的侦查力量。台湾省警务处刑事警察大队立即成立了由多部门组成的高规格专案组,由省警务处刑事科长冯文尧与刑警大队队长王鲁翘(曾经是国民党军统王牌杀手,千里追杀过汪精卫未遂)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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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鲁翘)
专案组兵分两路:一部分警员前往崛川,在抛尸水域的上下游继续寻找线索。他们溯流而上,到达崛川的源头新店溪,再从新店溪顺流而下,一路搜索到抛尸处,试图寻找第一案发现场,但没有发现新的线索。
另一队人马则致力于查清受害者身份,通知台北以及附近各个辖区,清查户口,核查是否有符合受害者年龄及特征的失踪女性。
通过对近日水流量的分析,警方排除了尸包从上游漂流而下的可能性,认定凶手抛尸的确切地点就在附近,即新生南路三段的发现尸体点和台大之间。事后证明,警方的这个推断是正确的。
摆在专案组面前最大的难题,是受害者的身份无从知晓。2月28日,警方在报纸上刊出了死者头部及上半身的照片,以及部分裹尸体材料的特征,呼吁民众提供线索。当晚8点,警方更是将女尸残肢及包裹物拍成彩色幻灯片,在台湾大学校门前的广场上露天放映,希望借由民众指认来确定死者身份。3月1日,专案组开始大量印发印有死者各项特征的寻人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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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幻灯片的放映和照片的刊登,大量的报案电话从全台各地涌入刑警大队,无数声称妻子离家、女儿失踪的家属纷纷前来认尸。这起命案意外地揭开了当时社会潜藏的阴暗面,暴露了众多妇女失踪的现实问题。然而,尽管认尸者络绎不绝,专案组却始终无法确定死者身份。
就在侦查陷入僵局、社会舆论持续沸腾之际,一条关键线索浮出水面。3月1日,当刑警大队队长王鲁翘正就此案召开专案会议时,一位名叫林万而的30岁三轮车夫匆匆赶来报案。
林万而向警方表示,自己在台大门口广场观看了警方放映的幻灯片后,对裹尸用的草席和白布感到十分眼熟。他回忆起2月26日傍晚时分的一段经历。当时,他正踩着三轮车经过和平东路二段107巷口,被一名操着外省口音的男子拦下。该男子雇佣他将两个大包裹(一个用草席包着,另一个用白布巾裹着),运往台大后门的瑠公圳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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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夫林万而)
林万而清楚地记得,那名男子带着的包裹异常沉重。他感觉自己虽然只载了一名乘客,却仿佛有两个人的重量。
抵达新生南路三段台大侧门附近后,男子要求他将车停在靠近水沟的地方,随后自行将两个沉重的包裹搬下车,并严厉拒绝了林万而帮忙搬运的举动,付钱后便立即催促他离开。
林万而提供的线索让专案组精神大振。警方随即拿出当时包裹尸体的草席和白布让其指认,林万而果断确认这正是那名乘客携带的物品外包装。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王鲁翘不仅仔细聆听了林万而的讲述,还安排警官扮作乘客,将当晚的情景进行了现场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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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尸体的草席和白布)
根据林万而的记忆,嫌疑人上车的确切地点位于和平东路二段107巷,巷口有一根木制电线杆和一盏昏暗的小路灯。至此,警方终于确定了疑似抛尸者的活动轨迹,侦查的矛头开始直指和平东路二段的这片巷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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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台北街景,当时有很多三轮车夫)
三、一号凶宅
警方开始筹备和平东路二段的搜索工作,并调查该区域的人员户籍情况。为了避免走漏风声惊动守候的记者,加上3月1日当晚正值元宵节,街头人多眼杂,专案组决定将搜索行动暂缓至深夜。3月2日凌晨一点,在王鲁翘的指令下,大批警员开始仔细搜查和平东路二段周围巷弄的房舍,寻找命案现场的踪迹。警方很快就锁定了107巷35弄1号的民宅。
在这处民宅内,警方有了看似重大的发现:房屋内的墙壁上有隐约被石灰涂抹过的痕迹,水泥地上残留着不明污点,前院还遗落了一截带有黑色污痕、疑似残留血迹的断绳,其材质与捆绑尸块的绳索极为相似。
当时屋内居住的是一对刚刚搬入仅两天(2月28日搬入)的李姓夫妇,面对警方的突击搜查和这些所谓的“物证”,两人惊恐万分。通过对夫妇俩的盘问,警方得知这栋房屋是由一位名叫吴武英的32岁福建籍男子转租给他们的,吴武英一家现在居住在永康街(距离和平东路二段107巷只有1.3公里,步行20分钟可达)。
警方立即赶往永康街。在深夜被惊醒的吴武英同样惊恐万分、茫然失措。据他说,他和妻子新婚不久,在三个月前,以一年6500元的价格租下107巷的房屋。因他们夫妻二人白天皆需上班,所以岳母会在白天前来看家。后来,岳母出现健康原因,无法再看管,于是夫妻俩便搬回岳母住的永康街家中,107巷的房屋空置,所以他在不久前转租给了李姓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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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没有采信吴武英的话,而是迅速将107巷住宅认定为杀人分尸的犯罪现场,称其为“一号凶宅”,并将吴武英连夜带回审讯。
审讯后的专案组认定吴武英涉案,将他列为重大嫌疑人,他们认为吴武英有三个可疑之处:首先,吴武英将房屋空置了三个月,有可能是预谋将其作为犯罪现场,并且屋内发现了疑似血迹和断绳;
其次,附近居民证实吴武英在2月26日中午曾逗留于此屋内,且其妻证实他当晚并没有住在永康街的家中,这在警方看来恰好契合了傍晚七点三轮车夫搭载疑凶的时间线;
最后,当专案组向吴武英出示女尸照片时,其“脸色颇不正常”,警方以此断定这是其犯案后心虚的表现。
吴武英在审讯中坚决否认与分尸案有任何牵连,面对警方的一再逼问,他始终表示一无所知。据警方之后的调查,和吴武英密切接触的年轻女性也似乎只有他的新婚妻子,而她无疑还好好地活着。总之,除了几处模糊的污迹以及几乎每家都有的麻绳外,并没有证据将身形瘦小的吴武英与命案直接联系起来。
此外,最关键的目击证人林万而在进行嫌疑人指认时,也表示当晚天色昏暗,无法确认吴武英就是那名雇车的乘客。在被关押审查了三天之后,警方最终确定吴武英并非凶手,只得将其以交保候传的身份释放,但他依然被限制离开住所。
重获自由的吴武英身心俱疲,在跨进家门前依风俗吃下鸭蛋、砍断稻草解厄后,终于情绪崩溃,冲进房内痛哭失声。他对采访的记者悲叹,这场无妄之灾几乎毁了他的前途。在这期间,警方为了掩护侦查方向,阻止记者与吴武英接触;而在缺乏真实信息的情况下,媒体记者为了填补版面,完全依靠臆测,将办案过程描写得如同亲眼目睹的侦探小说一般,进一步推高了舆论的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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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鸭蛋的吴武英)
四、柳宅
在吴武英这条线索被证明是死胡同后,专案组不得不重新审视林万而的证词。为了确认证词的可靠性,警方将林万而带回和平东路现场重新指认,林万而对嫌疑人上车的地点依然非常笃定。
面对107巷至安东街409巷一带错综复杂的违章建筑和迂回巷弄,专案组改变了侦查思路,他们决定进行一次物理模拟实验:以林万而供述的乘车点为中心,提着与沉重尸块等重的物品,测试在两分钟(林万而等待乘客搬运包裹的时间)内能够步行的最远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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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巷)
顺着这个模拟的步行范围,警方注意到了107巷末端的一片竹篱笆。这片竹篱笆与之前认定的“一号凶宅”相连,连接处还有一个可以让人通过的缺口。并且此时,警方虽然基本排除了吴武英的嫌疑,但是由于可疑污迹和麻绳的原因,还是认定“一号凶宅”为案发现场,真凶必定是居住在“一号凶宅”附近的住户之一。随后,警方还在竹篱笆后面的公共厕所附近,搜查到了一些可疑的女性衣物。
于是,所有的线索、模拟路径和地理位置,最终都指向了竹篱笆后方的那处宅邸——和平东村17号宅。当专案组查明这处住宅主人的身份时,案件的性质似乎发生了剧变:这栋宅邸的男主人并非寻常百姓,而是在抗日战争中立下赫赫战功,中华民国空军官方认可击落敌机架数最高的王牌飞行员——空军少将柳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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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哲生)
由于柳哲生的特殊身份,专案组没有贸然行事,办案人员先行装扮成电力公司工人潜入柳宅探勘。办案人员发现柳宅内恰好饲养了一只大狗和数只小狗,这似乎就对应着法医在包裹尸块的草席中发现的几根颜色各异的狗毛。此外,警方又打听到柳家的男性仆人近期交了女友,便主观揣测受害人可能就是这名女子。
尽管这些推论在缺乏证据支撑的情况下显得极为脆弱,但在社会与高层急于破案的巨大压力下,专案组将其视为突破口。
3月6日清晨5点40分左右,王鲁翘会同军法检察官、司法检察官等大批办案人员,带着搜索票突击了位于和平东路107巷附近的柳宅。在睡梦中被惊醒的柳哲生面对警方的突然搜查,十分冷静,从容地打开了家门。
搜查过程中,处于高度紧张与亢奋状态的办案人员,将屋内许多寻常的日用品都视作了“重大嫌疑物证”。他们在院内的狗窝里搜集了沾有狗毛和排泄物的稻草,在男佣房间翻出了粉红色的女性内裤、束腹带、旗袍及木屐,又在厨房和院落里找到了面粉袋、石灰、麻绳。另外,一棵尤加利树也赫然屹立在庭院中(上文说过,尸体包裹袋中有尤加利的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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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宅内的搜查)
随后,警方又接到五金行和文具店老板的线报,称曾有外省口音的男子购买石灰和四大张油皮纸;在随后的指认环节中,这两名老板错误地将柳家的司机陈世有认作了买主。
基于这些碎片化且草率的线索,警方当即将柳哲生的旧部李家僖、司机陈世有和厨工刘子玉三名男仆全部带回审讯。
柳家男仆被带走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发了媒体的狂欢与舆论的失控。各家报纸为了争夺销量,开始毫无底线地捕风捉影。有媒体在头版大标题中公然暗示厨工刘子玉已经招供,绘声绘色地描述这是一起因嫉妒引发、受人教唆的谋杀案。
社会上的谣言更是甚嚣尘上,甚至流传出一个极具戏剧性的故事版本:死者是柳家的女佣,因与男主人发生感情并怀有身孕,最终被嫉妒的女主人指使心腹杀害并分尸。台北街头甚至出现了一幅极具侮辱性的漫画,画中一名身穿军装的男子与妻子对一旁的女性指手画脚,命令手下将其分尸,以此暗讽柳哲生夫妇就是幕后真凶。
大批刑警和记者日夜包围柳宅,试图探听虚实。柳夫人虽然在应对记者时强作镇定,但内心深感惊悸与不安。柳家的孩子们更是被残忍的流言和进进出出的陌生人吓得夜不能寐,甚至不敢前往学校上学,迫使柳哲生禁止孩子们阅读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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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哲生夫妇青年照)
这起因警方草率办案和媒体推波助澜而引发的闹剧,不仅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侦查方向,最终也迫使柳哲生黯然提前退役。
五、物证疑云
虽然从柳家逮捕了三名嫌犯,但从柳家找到的物证却疑点重重。一度被视为破案关键的狗毛,在法医专家的显微镜下经过了清洗、脱色、染色与切片等复杂检验程序后,最终证实其颜色和特征,与柳家饲养的犬只并不相符。
尽管在柳宅仆人房搜获的女性衣物上验出了与死者相同的A型血迹,但这在缺乏核心证据的支撑下,依然无法构成完整的证据链。警方试图从三名男下属口中获取破案线索的努力毫无进展,除了新闻报道,他们明显对分尸案一无所知。专案组最初的判断开始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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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哲生夫妇祭奠死者)
到了三月上旬,眼看分尸案案发已经近十天了,却连一点可靠的线索都没有。之前所谓的“发现”一一地被推翻,办案人员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只能回到案件最开始的核心问题:死者到底是谁?
到目前为止,这仍然是一件解不开的谜。虽然好几次认尸中,家属都言之凿凿地肯定是自己的家人,但结果都被排除了。
那具被法医缝合回人形的残骸,长期浸泡在福尔马林缸中,随着药水日益浑浊,其面部特征越来越难以辨认。十多天来,全台湾各地焦心的家属跋山涉水前来认尸,解剖室接待了无数的探视者,却无一人能给出确切的答案。此时,美国中情局派驻台湾的克莱恩上尉主动表达协助意愿,蒋中正的日本军事顾问白团总教官白鸿亮,也协助将物证送日本化验,结果还是白忙了一场。
3月9日上午,几名妇女在看过了死者的照片后,怀疑可能是认识的人,相约一起到省刑警大队认尸。杨太太的一个小姐妹“阿妹”在2月末就不见了踪影,杨太太在看到分尸案的照片后,就觉得死者有点像阿妹。她和与阿妹相熟的陈太太、李太太讨论了此事,她们两人也觉得死者的照片和阿妹相似,甚至李太太认定阿妹就是在分尸案那天失踪的。
三人进入省刑警大队后,虽然心里害怕,但在刑警的引导下还是仔细辨认了女尸。杨太太认为死者和阿妹有着相同的略粗的眉毛,但死者是短发,阿妹是长发。她们还一致认出死者那双白细柔美的手也和阿妹相似。认完尸后,三人几乎异口同声向刑警答道:“除了少数地方之外,几乎和阿妹一模一样!”
但三人的指认并未引起警方重视,可能他们认为这几名家庭妇女显得并不完全肯定,便将她们草草打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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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专案组悬赏新台币两万元,寻找破案线索。
3月13日,因为负责侦破此案省刑警大队的专案组将案情事无巨细地泄露给各大报社,记者在得到这些信息之后,加油添醋,甚至捏造情节进行报道,严重干扰了判案过程和社会舆论。于是,台湾防务部门命令将案子移送到台湾警备总司令部接办。
新的专案组吸取教训,保密起见,搬到位于北投区石牌的保一总队,相关人员一律不准外出,门口也设了警卫看守,将任何非办案人员一律挡在门外。
3月14日,新专案组将悬赏金额提高至新台币四万元。
3月18日,为了查清死者身份的核心问题,专案组重新给出了巨额悬赏“凡能指证死者姓名、身份、关系等,提供线索,因而破案者,可以得到奖金新台币十万元”。在1961年的台湾,10万元新台币绝非一般市井小民能够拥有的财富。它足以让一个普通家庭在台北市买一栋很好的新屋定居,并过上极为优渥的生活。巨额悬赏下,提供线索的电话大量涌入,每日前来认尸的人也络绎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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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巨额悬赏,专案组试图从死者腹中的胎儿寻找突破口。他们检验了胎儿的血型,希望能借此反推生父即潜在嫌疑人的身份。更为关键的是,经过妇产科权威专家与法医的联合检验,警方最终确认了一项重要生理特征:受害人不仅年龄在25到30岁之间,而且生前曾有过生育史。这一发现终于为警方排查庞大的失踪人口名单提供了一个相对精确的筛选条件。
虽然新专案组双管齐下,希望解决尸体的身份之谜,但仍然徒劳无功,此时离案发已经近一个月。警方在绝望中,开始四处盲目出击。他们曾在3月底盯上一对社会交往复杂的李姓夫妇,怀疑他们谋杀了丈夫的前女友,结果却牵扯出一桩“匪谍”案,与分尸案毫无关联。随后,基隆一艘渔船上发生的船员枪杀船长案,也一度被媒体和警方怀疑是分尸案真凶意图偷渡出海,最终亦被证明是无稽之谈。迟迟等不到真相的公众逐渐失去了耐心,报纸上关于命案的连载读上去也显得拖沓冗长。
六、水落石出
早在3月1日,警方在全台湾发布大量印有死者照片的寻人专刊时,生活在嘉义的陈静子就隐隐觉得这个面孔似曾相识,有点像自己的好姐妹陈富妹。等到一个多月都没能联系上陈富妹时,陈静子的直觉告诉她,那个死去的女子可能真的就是陈富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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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富妹)
或许是因为不敢面对真相,也或许是出于对残忍凶案的本能恐惧,陈静子一度心生畏惧、不敢报警。直到她的另一位好友苗丽得知此事后,反复劝说并协助报警下,她才终于鼓起勇气,从嘉义赶到台北,在4月12日来到警局认尸。仔细辨认之下,陈静子确定死者就是她的好友陈富妹。
根据陈静子的指认,专案组立刻展开了深入的背景调查。他们发现,时年29岁的陈富妹以及她的居住地点、自2月24日后便音讯全无的失踪时间点,与命案受害者的各项特征及案发时间线高度吻合。
为了做最终的确认,警方连夜南下嘉义找到陈富妹的亲属。随后,陈母和陈富妹的妹妹在专案组人员的陪同下,强忍悲痛走进了阴冷刺鼻的解剖室,仔细端详着福尔马林缸中那张因久经浸泡而已然变形的面容,努力将其与记忆中的亲人的五官(如八字眉、微凸的下颚等特征)拼凑比对。她们最终确认,死者正是陈富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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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母和妹妹认尸)
至此,无名女尸的身份终于大白于天下。
陈富妹,客家人,出生在1932年,家住在嘉义市芳草里,在家排行老大,下面有几个弟妹,父亲务农,但家庭条件尚可。陈富妹小学毕业后,不再上学,留在家中帮忙。十七岁时,她来到嘉义附近云林县的一家幼儿园工作,也因此认识了在这里工作的陈静子,两人成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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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富妹的嘉义老家)
1955年左右,陈富妹前往台北谋生,两人分别。1960年底,陈静子来台北旅游,在新生戏院看演出,散场时竟意外遇到了陈富妹,一别数年,两人均分外惊喜。陈富妹当时告诉她,自己已经结了婚,且生了个小女孩,可是在1959年离婚了,现在在咖啡馆、茶社做服务员。
之后,她们俩恢复了来往。从1960年底重逢,到1961年2月底陈富妹失踪,陈静子来台北和陈富妹相聚过四次,陈富妹的身边每次都有一位男子伴在左右。
陈富妹对陈静子十分坦诚,她说自己虽然与前夫卢家祥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因为有女儿,两人还保持着一种藕断丝连的微妙同居状态。与此同时,陈富妹结识了在防务部军乐队任职的已婚男子周君亮,也就是每次都陪伴在她左右的那名男子,并对其产生了强烈的感情。陈富妹还告诉陈静子,自己怀上了周君亮的孩子,坚信对方会与妻子离婚并娶她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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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陈静子的信息,专案组调查之后迅速排除了有明显不在场证明的周君亮。另外,警方又找到3月9日那天前来认尸,并说死者和她们认识的“阿妹”十分相像的几位太太,原来她们口中的“阿妹”也果真就是陈富妹。
几位太太还说,陈富妹失踪后,她的先生卢家祥也不见了。警方还发现卢家祥在陈富妹遇害后不久,曾经冒充陈富妹的名义给她的父母写过一封辞别信,大意是自己最近要远离家乡,不方便联系等等。
卢家祥比陈富妹大10岁,时年39岁,浙江宁波人。从大陆来台湾后,曾在台南的台糖公司工作。离开台糖公司后,开始经营小本生意,但以失败告终。1960年夏,他在台北市国际学舍餐厅部工作,之后餐厅部改组,他就离开了,之后估计是以打零工为业。据称他给人的印象是“头发稀疏,双目斜视,脸孔呆板,一口宁波话,走起路来宛如女子。 ”
根据这些线索,警方确定,陈富妹的前夫卢家祥有着重大作案嫌疑。他们发现,卢家祥已经离开了台北,回到了家乡嘉义。
4月14日晚间,警方南下将卢家祥从嘉义押解至警备总部,一方面安排他辨认前妻的遗体,另一方面展开了密集的侦讯。面对警方的审问,卢家祥起初百般抵赖,甚至谎称包裹尸体的毯子、白蚊帐等早就交给了前妻,自己家中并无这些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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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家祥归案)
警方安排三轮车夫林万而前来指证,这一次林万而明确无误地指证了卢家祥就是在2月26日傍晚带着两个大包裹前往崛川边的人。接着,警方又向卢家祥展示了他们在他台北的家中搜到的重要物证:其中有两把用于分尸的菜刀,还有一件是他带血的衣物。
在证据面前,卢家祥知道脱罪无望,向警方开了几个条件,包括不做现场指证等等,才终于承认自己失手杀害陈富妹。
根据卢家祥的讲述:1961年2月23日那天,陈富妹返回住处,向卢家祥明确表示自己要搬走,要去与周君亮共同生活。虽然两人在法律上已无夫妻关系,但卢家祥依然强烈阻止她的离去。争执中,卢家祥决定妥协,同意陈富妹搬走并将户口迁出,但陈富妹随后提出要带走两人的女儿,并试图抢夺女儿户口簿,这成为了压垮卢家祥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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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富妹和女儿)
在激烈的肢体冲突中,又急又怒的陈富妹掐住了卢家祥的喉咙。被彻底激怒的卢家祥随即反击,死死掐住陈富妹的颈部,直到陈富妹停止了呼吸,卢家祥的怒火才逐渐平息,取而代之的是极度的惊恐。面对逐渐发紫的遗体,卢家祥尝试了各种抢救方法,但终究无力回天。
卢家祥声称,他是害怕年幼的女儿在自己被捕后,无人照顾,这才做出了毁尸灭迹的决定。他买来冥纸祭拜,向前妻的亡魂祈求原谅,随后便着手将遗体残忍地肢解为六大块。虽然没有毁坏面容,但他剪下了陈富妹的长发,这给之后的认尸的确也造成了困扰。
为了防止血水渗漏,他使用了石灰和稻草,并用被单、草席和油纸等家中物品将尸块层层包裹。2月26日傍晚,他雇佣了三轮车夫林万而,将这两个沉重的包裹运至新生南路三段的堀川旁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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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场室内和一部分证物)
而卢家祥与陈富妹当时的居住地,正是和平东路二段107巷36弄——这与三轮车夫林万而最初向警方指认的嫌疑人上车地点完全一致。然而,由于卢家祥在杀害陈富妹后,迅速将其户籍迁至桃园,导致警方在排查该巷弄的住户背景时,完全忽略了这对曾经的夫妻。专案组虽然找对了案发的地理半径,却因为户籍信息的偏差和先入为主的急躁,完美错过了真正的案发现场,进而引发了后续对107巷35弄二房东吴武英以及空军少将柳哲生一家的荒诞调查。
七、终章
随着死者陈富妹的身份水落石出,真凶卢家祥被逮捕归案并等待审判,这场喧闹了将近两个月的“瑠公圳分尸案”终于迎来了落幕的时刻。
杀害前妻并残忍分尸的卢家祥最终被法院判处死刑。在审理过程中,卢家祥一直坚称自己是向警方投案自首的,试图以此换取减刑;但专案组方面则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坚称卢家祥是在经过严格侦讯后才吐露了案情,因此不符合自首减刑的条件。一年后,随着刑场上的一声枪响,卢家祥伏法。
相较于凶手的伏诛,那些在警方草率办案和媒体疯狂炒作中被无辜牵连的普通人,却再也无法找回原本平静的生活。
直到真凶已经落网,刘子玉与司机陈世有才勉强获得了不起诉处分书,而吴武英被限制住居的禁令甚至都没有在第一时间被撤销。被无辜羁押数十天的陈世有,愤懑之下,决定控告当初指认他购买包尸材料的文具店和建材行老板犯有伪证罪。然而,检察官最终以证人只是提供可疑线索、不具备主观恶意为由,对这些作出了错误指认的证人予以不起诉处分。
这些被舆论碾压的小人物,在案件结束后便迅速被社会遗忘,再也没有人关心他们后续的境遇。
身处社会高层的空军少将柳哲生一家,同样未能幸免于难。虽然案件真相大白让他们彻底摆脱了命案的纠缠,但这场风波已然对他的军旅生涯造成了不可逆的打击。1963年,柳哲生黯然选择提前退役,远赴高雄经营“百乐乳品”(百乐雪糕),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正是瑠公圳分尸案的无端牵连迫使他离开了军界。
在调查过程中破绽百出、牵连无数的专案组,在案发后却享受到了媒体与社会的极力颂扬。在官方举办的破案记者招待会上,参与调查的人员悉数出席,人人喜形于色。他们不仅在现场高声畅谈办案经过,甚至还向公众公开展示了从柳宅搜出的狗毛、绳索等曾经用来诬陷无辜者的所谓“证物”,以及受害人陈富妹的私人物品。
当时的媒体,尤其是此前推波助澜的《联合报》,更是长篇累牍地为警方的行动背书。报道中极力赞扬办案人员采用了“科学的方法”搜集证据,甚至荒谬地称颂警方在“保障人权”的原则下查证,强调警方对身居高位的柳哲生和身为平民的卢家祥“一视同仁”。媒体将警方的种种失误包装成了“树立优良典范”的德政,全然无视了在缺乏确凿证据前就恣意判定案发现场、随意羁押民众对无辜者造成的巨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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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轰动台湾的瑠公圳分尸案,被改编成电影《搜查瑠公圳》,上周六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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