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风华 谈武汉风情 展黄陂宏图
小区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你要占用安充电桩,必须得到大部分业主同意才行,这个说法符合法律精神(只能在自己购买的车位里安装充电桩)
黄陂有关单位明确了,小区公共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但问题来了,物业收取停车费的行为,按法律规定也应该大部分业主同意才行,为什么有关单位却不纠正他们的违法行为呢?
网友留言和有关单位回复之一
关于安装充电桩的问题
我是黄陂区盘龙城开发区二八八社区居民,想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该处物业不开证明,请职能部门尽快核实处理。不用打回访电话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 黄陂区 2026-02-27 16:17:51
尊敬的市民,您好。接到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督办件后,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充电桩安装的问题。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明确:改变共有部分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经营,应经专有部分面积及人数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及人数双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因小区公共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私人在公共车位安装充电桩属于改变共有部分用途,依法必须完成上述业主表决流程,未经表决同意不得实施。经核实,物业公司依据最新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社区议事规则推进相关工作,因小区没有买卖及租赁停车位的车位,故公共区域涉及全体业主的安全与权益,物业公司需严格遵循相关流程,在取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后,便可为您办理安装手续。因您不需要电话回访,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工作人员已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经办单位:黄陂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网友留言和官方回复之二
关于停车收费的问题
官方的说法是这样,只要物业停车费进行了公示,就是合法的
华发峰景湾位于汉南区,属于刚需型供应小区,居民大多都是附近打工的人,但物业费确每平米高达2.1元远远高于同区同类似小区收费标准,经居民多次请求降价无果,导致多数不交物业费行成恶性循环。望相关部门协调,减轻居民负担,物业居民关系和谐。
同地段,同类型三个小区停车费都只收80元一个月,但华发峰景湾地下停车场要收210元一个月一台车,远远高于同地段同类型小区达近250%,让居民负担不起,谢谢相关部门协调
官方回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6-02-14 15:41:31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华发峰景湾物业服务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华发中城峰景湾地下室已于2022年2月取得《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目前,小区地下车位月租金为 210 元 / 个(费用包含车位服务费),同步推出年缴优惠政策: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可享额外赠送2个月使用权的福利;或者一次性缴纳二年租金,可享额外赠送6个月使用权的福利。关于停车位价格问题,小区地库停车费包含两部分,车位场地租金和车位服务费(购买或者长租地下车库车位的业主只需要缴纳车位服务费);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车位服务费,该费用主要用于地下车库设施设备的维护、照明、清洁卫生及人工成本。2月14日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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