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二早七点,年味未散。新年后第一次集中执行,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的干警们整装出发。这一天,执行现场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画面:一边是“耍聪明”拒执者面对拘留决定时的懊悔与狼狈,一边是母亲替儿履行的亲情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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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被失信困住回家团圆的脚步
被执行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欠下3.7万元租赁款,金额不大,但公司的应对方式却“花样百出”:拒不报告财产,试图变更法定代表人躲避执行。
2月28日上午,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直奔伊川县某村寻找该公司新变更的法定代表人杨某。
抵达现场后,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反复沟通,希望能促成履行。但被执行人毫无诚意,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执行干警当场将杨某强制带回,并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15天,正好跨过元宵佳节。杨某将在拘留所中度过这个本应团圆的日子。他真正应当反思的,不是这3万余元债务带来的限制,而是法律面前拒不履行的态度、拒不报告财产的违法行径——让他失去自由的,从来不是债务本身,而是对法律的漠视与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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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母亲的承诺,等你回家
在另一起执行标的4.3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中,被执行人赵某常年在外务工,执行干警几次上门,都吃了“闭门羹”。
2月28日上午,执行干警再次敲响了他的家门,开门的是赵某的母亲。得知法官的来意,老人沉默良久,从柜子里取出一个布包,里面是7000元钱——“孩子不在家,我先替他交上这些钱。”老人把钱递到法官手中,“剩下的钱我们肯定还!”
7000元,对于4万多的标的来说不算多。但这7000元,是一位母亲的承诺,也是一份呼唤——赵某,别让失信困住了你回家的脚步,你的母亲在等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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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晨到日暮,这场“新春第一执”落下帷幕。截至发稿,本次行动执行完毕18件,执行到位金额37.8万余元。
新的一年,洛龙法院将继续用实际行动兑现“纸上权益”,让公平正义不仅写在判决书上,更落在人民群众的口袋里。同时,洛龙法院在此正告所有被执行人:切莫以身试法,抗拒执行必将面临严惩;切莫等待观望,主动履行才是唯一正途!(张月)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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