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
9条新举措来啦!
2月27日
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局长杨智慧
在应急管理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
介绍了近期在特种作业培训考试方面
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
概括为9条新举措
▎围绕减轻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提出3条新举措
一是推动证书互通互认。应急管理部会同人社部、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电工、焊工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互认要求,不再进行重复培训,可以直接参加考试。
二是减少重复取证。修订《特种作业目录》,取得高压电工证书的人员,可以直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在从事本职范围内的作业时,不再要求取得高处作业证。
三是取消证书3年复审,改为6年换证。
▎围绕方便从业人员取证提出3条新举措
一是实行“跨省通办”。申请考试的从业人员,取消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要求,可以向全国任意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其委托的考试机构提出申请。
二是实行预约考试。从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生活情况提前预约,便利从业人员参加考试。
三是实行延期换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失效未超过1年的,按照换证办理,但证书失效期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围绕考试公平公正提出3条新举措
一是严格“考培分离”。考试机构、考试点不允许从事与考试相关的培训工作。
二是统一考试题库。全国实行统一的考试系统、统一的考试题库、统一的考试标准。
三是严格考试管理。严厉打击“交钱包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考试数据异常的考试点重点核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考试点,持续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停止委托考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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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应急管理部
▌编辑: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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