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关于福建两名初中生扶人反被索赔22万的新闻,持续引发热议。
事件的具体情况,通过新闻报道大家已经都知道了,大致的描述是这样的:
在一个十字路口,一个老太太骑自行车摔倒,两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初中女生路过,上前帮助扶起老太太,事后交警认定这是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初中生被定次责,然后老太太索赔22万。
当然,以上这种描述,其实还不能说一定是客观且绝对准确的,因为这种描述没有穷尽细节,无法确定到底是谁的责任,要想准确判断,还是需要看视频。但是这里不能播放视频,大家可以自己去找视频看一下,这里只能提供一个动图:

这个动图主要强调的是老太太避让骑车时似乎呈现出一种要倒下的趋势。但是请注意,恰在此时,女生骑电动车也出现了。
女生的家长也认为,老太太是因为避让白色轿车而重心不稳才摔倒的,与她的女儿无关。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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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里面似乎有点罗生门了。
老太太摔倒,到底是因为避让白色轿车呢?还是因为女生骑电动车突然出现呢?
老太太与白色轿车错车之后,女生骑电动车随即出现,这两个时间点重合,似乎有点说不清了。
不过,老太太与白色轿车间隔比较远,说是为了避让白色轿车,这其实很勉强。
当然,更重要的是,老太太之所以有底气去起诉两名初中生,还是因为有法律依据,即交警对事故以及女生责任的认定。如果没有这个,老太太没有底气,估计也就不会去起诉了。
所以我说,本案不能与南京彭宇案相提并论,二者有天壤之别。南京彭宇案里,完全是法官个人主观臆测,那个老太太并没有依据,而本案里这个老太太可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且这个法律依据很铁。
所以,尽管几乎所有人都表示强烈反对和反感,认为这就是南京彭宇案的翻版——我看了好多评论,没看到支持老太太的,但是,本案老太太获胜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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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公众之所以一边倒地支持两名初中生,而反对老太太,把本案与南京彭宇案相提并论,与媒体报道的倾向性不无关系。至少我看到两个媒体报道都是倾向于反对老太太的。
如上图。上面是媒体“经典传奇”的报道,主持人说老太太是“不慎摔倒”,初中女生是“经过,看到后好心帮忙扶起”。下面是看看新闻的报道,也说老太太是“不慎摔倒”,说两名初中生是“主动上前搀扶”。
这两个媒体的报道,这种表述,其实已经对事件进行了定性,而这种定性无疑会深刻影响受众的看法。有些人不再深入探究事实,直接把媒体报道当作事实。
但实际上,本案里老太太占尽了法律优势,而两名初中生却存在违法行为。这方面,媒体报道里也说了,但是鲜有人注意,受众已经被媒体一开始的“定性”深刻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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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看看新闻的报道在后面就说,交警判定为无接触交通事故,女孩因未满16周岁、骑行未靠右、转弯未让直行而承担次要责任。
对于无接触交通事故,很多人颇有微词,但实际上是缺乏生活经验,现实中的确会发生无接触交通事故,不是说非得撞一块才会发生事故。有人被狗吓得摔倒受伤,狗主人就得负责,这是无可辩驳的。
本案里,女孩骑电动车的出现与老太太摔倒发生在同一时刻,交警认定是无接触交通事故,当然是有道理的。这一点,如果去认真看视频,就能理解。
当然了,有人说也可能是巧合,老太太自己摔倒,女生骑电动车恰好出现。这的确有可能,但是却无法证明,而认定无接触交通事故却有理有据,所以两名初中生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两名初中生应该吸取的教训是:
第一,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这是有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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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走路应该走右边,即便路不是很宽,也应该靠右边走,否则出了事就要负责。
第三,转弯的时候,要让直行。而且左转弯要转大弯。
据悉,本案将于2月26日开庭。我认为,如果不能够推翻交警的责任划分,老太太必然赢得官司。
而如果老太太赢了这场官司,我认为公众应该理性接受,不要再把本案与南京彭宇案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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