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家族一年一度的“财务总结会”在线上进行。
这并非正式会议,而是由负责管账的堂叔在家族大群里,晒出过去一年家族公共事务的所有收支明细,并公布新一年的“预算”和各家分摊方案。
公共支出名目繁多:清明节修缮祖坟、端午节祠堂维护、中秋节敬老金、年底的家族大聚餐、以及几位孤寡长辈的医药费补贴等等。往年分摊,基本是按户或按男丁人数均摊,虽有微词,大体平静。
今年,堂叔在晒完明细、算出户均需摊派3000元后,突然话锋一转,@了我父亲和我:“有件事,几位长辈和理事会商量了一下,觉得有必要提出来。就是关于‘人情往来’的平衡问题。”
他接着说:“大家都知道,浩浩在深圳买了房,安了家。这是好事。但这也意味着,老家这边很多需要‘人到场’的人情往来,比如谁家老人做寿、谁家孩子满月、谁家盖房上梁,浩浩家基本上只能‘礼到人不到’。这礼金呢,咱们是按老家标准收的,不高。但主家办酒,看重的是人气和热闹,人不到,总归是份遗憾,主家面子上也差点意思。”
“所以,理事会商量了个办法:为了弥补这种‘人气’上的不足,也为了体现家族内部的互助平衡,建议像浩浩家这样,主要家庭成员长期在外地、对老家‘人气贡献’较少的,在今年的常规摊派基础上,额外增加一笔‘人情补偿金’,数额嘛,就定5000元吧。这笔钱不入公账,直接纳入今年的家族‘人情储备金’,专门用于补贴那些在老家办事、但家境相对困难的族人,让他们能把场面撑得更体面些。大家看看,有没有意见?”
这条消息像一块巨石砸进平静的群聊。支持者立刻附和:
“这个办法公道!总不能光享受家族福利,不尽家族义务吧?”
“是啊,人在外地发展好了,多出点钱帮衬帮衬老家,应该的!”
“5000不多,对深圳来说就是一顿饭钱,但对老家办酒的人来说,能多摆两桌好菜呢!”
我和父亲盯着手机屏幕,一股冰凉的荒谬感从脚底升起。我们在外拼搏,背负着沉重的房贷和都市生存压力,在家人眼中,却成了需要为“缺席”支付罚款的“既得利益者”。那所谓的“人情补偿金”,像一纸无形的判罚,将我们对家庭的贡献,粗暴地量化并折算成了冰冷的5000元债务,还披上了“公平”和“互助”的温情外衣。
父亲气得手指发抖,在群里打字:“这……这算什么道理?!我们在外面,难道就容易吗?这钱,我们不能出这个头!”
立刻有人回复:“十三叔,别激动嘛,这是为家族大局着想。”“规矩新立,总要有人开头。”
我闭上眼睛,感到一阵深深的疲惫。原来,在家族这个紧密的共同体里,“距离”不仅产生美,更产生“债”。
你飞得越高,走得越远,在有些人眼里,你欠这个集体的“人情债”和“出场费”就越多。那5000元,买不到任何实质的东西,它只是一笔昂贵的“缺席税”,是游子被故乡亲情捆绑销售的、一张无法拒绝的赎罪券。
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家族成员,是否应该因为‘缺席’老家的人情往来而支付额外的‘补偿’?你认为这种‘经济补偿’方式,是维持家族平衡的无奈之举,还是变相的道德绑架?游子该如何处理与故乡亲族之间这种复杂的经济与情感纽带?友友,评论区帮忙评评理。
迷哥创作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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