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监管场所安全监督责任,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监管场所秩序持续安全稳定,2月3日,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履行监督职责,联合驻所武警中队、县看守所,共同开展了春节前看守所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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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过程中,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宜振银带领检查组深入监区,对监室门窗、墙壁、放风场等部位进行了地毯式排查,重点排查是否藏有违禁品、危险品,并对在押人员的被褥、衣物等个人物品逐一进行了仔细检查。同时,检察干警与看守所民警还对部分在押人员进行了重点询问,了解监室内动态、思想状况及合法权益保障情况,并对看守所医务室药品管理、食堂食品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监控报警系统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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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与县看守所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春节期间看守所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时刻绷紧安全弦。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看守所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压实各方责任,将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隐患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确保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要严格日常管理,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加强重点人员、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管理和巡检,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四是要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处置能力。要针对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状况,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各方联动顺畅,应对迅速有效。五是要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协作配合。要继续保持密切沟通,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筑牢看守所安全屏障。
此次联合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场所的安全意识,增强了与看守所、武警中队的协作配合,提升了共同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的能力。下一步,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驻所检察职能,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高墙”内的安全稳定。
文 字:梁振殷
编 辑:王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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