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禁城最终没有成为我的牢笼,却成了他的。
一道宫墙,隔开的不是两个世界,而是同一个人的两种命运。
八年前,他嫌我胖,像退掉一件不合身的袍子一样将我退掉。
八年后,他坐拥天下,却在觥筹交错间,为我红了眼。
他不知道,真正改变我命运的,不是那场羞辱,而是在边关的风沙里,有一个人对我说:“多吃点,你太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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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大启朝景兴三年,初夏。
我,沈令枝,兵部侍郎沈家的嫡长女,成了整个京城的笑话。
皇极殿的选妃大典上,我是最后一个。
金砖铺就的地面冰冷刺骨,我跪在殿中,额头紧贴着手背,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沉重得如同边关的战鼓。
周遭是死一般的寂静,熏香的味道浓郁得令人发腻,紧紧包裹着我,让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抬起头来。”
一道清冷的声音从高高的御座上传来。
是皇帝萧玄策。
我顺从地抬起头,却不敢直视龙颜,目光只敢落在他龙袍下摆那只用金线绣成的、张牙舞爪的五爪金龙上。
我能感觉到,一道审视的、带着不加掩饰的挑剔的目光,正落在我身上。
我的脸颊在发烫。
不是因为羞涩,而是因为难堪。
出发前,母亲含泪为我换上这身特制的妃嫔选侍裙,它比别的秀女的裙子宽了整整一圈。
她在我耳边反复叮嘱:“令枝,记得收着些,显得……显得娇小一些。”
可有些东西,是收不住的。
比如我这身不合时宜的丰腴。
生在将门,我自幼随父兄在练武场长大,食量惊人,筋骨也比寻常女子粗壮。
在父亲眼里,这是健康,是福气。
可到了这皇极殿,就成了原罪。
“沈令枝,年十七?”萧玄策的声音再次响起,听不出喜怒。
“回陛下,臣女……臣女十七。”我的声音有些发颤。
“兵部侍郎沈仲之女?朕听闻沈卿武艺不凡,想来是家学渊源。”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
说“是”,是否会显得我粗鄙?
说“不是”,又是欺君之罪。
我只能将头埋得更低。
沉默,漫长的沉默。
我能感觉到周围那些同来选秀的女子投来的幸灾乐祸的目光。
她们一个个身姿窈窕,弱柳扶风,衬得我像一座无法撼动的小山。
尤其是站在最前列的宰相千金柳扶风,她穿着一身藕色纱裙,纤腰不盈一握,美得像一幅画。
“沈令A枝。”萧玄策忽然换了一种称呼,语气里带上了一丝玩味,“你可知,皇家车辇的门,有多宽?”
我猛地一僵,血液仿佛在瞬间冻结。
殿中响起几声极力压抑的低笑声,像针一样扎进我的耳朵里。
我终于鼓起勇气,抬眼看向他。
御座上的年轻帝王,面容俊美,凤眼狭长,嘴角噙着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那双本该洞察万物的眼睛里,此刻盛满的却是轻佻的、残忍的审度。
他像是在欣赏一件有趣的玩物,或者说,一个可笑的丑角。
我的尊严,被他轻轻一句话,踩在了脚下,碾得粉碎。
我看见他身边的大太监李德全,朝我投来一丝怜悯的目光,却又迅速低下头去。
“臣女……不知。”我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无妨。”萧玄策摆了摆手,仿佛终于失去了耐心,语气恢复了之前的冷漠,“你不必知道了。”
他顿了顿,目光越过我,落在了柳扶风身上,声音陡然温和了三分:“柳氏扶风,上前听封。”
柳扶风袅袅走出,身姿摇曳,如风中扶柳。
她跪在我身旁,声音娇柔婉转:“臣女在。”
“柳氏扶风,柔嘉淑顺,性资敏慧,着即册封为‘妃’,赐居长春宫。
钦此。”
“臣女谢主隆恩。”
我的世界,在这一刻轰然倒塌。
不是因为落选,而是因为这极致的羞辱。
他甚至不屑于用一个“家中有疾”或者“德行有亏”的体面借口,而是用最直白,也最伤人的方式,将我摒弃。
退货。
是的,我,沈令枝,被皇帝退货了。
理由是,太胖。
大典结束,秀女们鱼贯而出。
路过我身边时,那些曾经对我笑脸相迎的贵女们,如今连一个眼神都懒得施舍。
柳扶风停在我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中没有胜利的喜悦,只有一种淡淡的、仿佛看穿一切的悲悯。
“沈姐姐,有时候,瘦,也是一种福气。”她轻声说道,然后被宫女们簇拥着,走向了那条通往无上荣光的长长的宫道。
我依旧跪在那里,直到双腿麻木,失去了知觉。
夕阳的余晖从殿外斜射进来,将我的影子拉得又长又扭曲。
我看着那道明黄色的身影从御座上站起,准备移驾回宫。
在他即将跨出殿门的那一刻,我用尽全身力气,嘶哑地喊出了一句话。
“陛下,臣女不胖!”
那是我最后的,也是最无力的挣扎。
萧玄策的脚步顿了一下。
他没有回头,只是留下了一句冰冷的话语。
“是朕觉得你胖。”
说完,龙袍一甩,消失在殿门之外。
空旷的大殿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和那句回荡不绝的、带着无上权威的判词。
是朕觉得你胖。
原来,对错,美丑,甚至一个人的价值,都只在他一念之间。
我缓缓地,缓缓地趴伏在冰冷的金砖上,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混合着地上的灰尘,狼狈不堪。
02
我被“退货”的消息,像一阵风,一夜之间吹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
沈家的大门,第一次变得如此冷清。
以往那些踏破门槛的媒人、前来攀交情的同僚,如今都避之不及。
我父亲,兵部侍郎沈仲,那个在朝堂上向来以刚正不阿著称的男人,一夜之间仿佛老了十岁。
他把自己关在书房,整整一天没有出来。
母亲则以泪洗面,她握着我的手,反复念叨:“我的儿,是娘对不住你,是娘没把你养好……”
哥哥沈令霄,京城有名的少年将军,气得在院子里砸断了他最心爱的一杆长枪,怒吼着要去宫里找皇帝理论,被闻讯赶来的父亲一巴掌打蒙在地。
“混账!”父亲的声音沙哑而疲惫,“你想让整个沈家给你陪葬吗!”
哥哥红着眼,梗着脖子:“爹!妹妹受的不是委屈,是奇耻大辱!这口气,我咽不下!”
“咽不下也得咽!”父亲一脚踹在他身上,“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何况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我扶着门框,平静地看着他们,“只是女儿太胖,辱没了皇家颜面,是吗?”
书房里瞬间安静下来。
父亲看着我,嘴唇翕动,眼中满是痛心和愧疚。
哥哥挣扎着爬起来,想说什么,最终也只是颓然地垂下头。
我笑了笑,走进书房,从父亲手里拿过那份还未送出的请罪折子,放到烛火上。
火苗“呼”地一下窜起,很快将那些卑微的字句吞噬。
“爹,哥,你们不用这样。”我轻声说,“皇家看不上我,是我的福气。那金丝笼里,也未必就是天堂。”
父亲怔怔地看着我,仿佛不认识我这个女儿。
是啊,从前的沈令枝,或许会躲在闺房里哭上三天三夜,然后绝食自尽,以保全家族最后的颜面。
但现在,在那皇极殿上,随着最后的尊严一同被碾碎的,还有我对那个地方,那个人,所有的幻想。
心死了,人也就硬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随着我的“落选”而结束。
三天后,宫里来了两道圣旨。
第一道,是给宰相府的。
皇帝萧玄策与皇后柳扶风情投意合,琴瑟和鸣,为彰其贤德,特追封其母为一品诰命夫人,其父加封太傅。
一时间,宰相府门庭若市,风光无两。
第二道圣旨,是给沈家的。
传旨的太监,恰好是那天在殿上对我投以怜悯目光的李德全。
他展开明黄的卷轴,用他那尖细的嗓音,一字一句地念着。
圣旨的内容很简单,却像一个响亮的耳光,狠狠扇在沈家每一个人的脸上。
“兵部侍郎沈仲之女沈令枝,性情敦厚,柔顺恭良……然体丰福满,不宜宫中精巧之地。朕闻北境戍边将军霍远征,年二十有五,骁勇善战,尚未娶妻。沈氏令枝,堪为良配。特赐婚于二人,即日启程,不得有误。钦此。”
体丰福满,不宜宫中。
好一个“体丰福满”!
好一个“不宜宫中”!
这是赏赐?
不,这是流放。
霍远-征,我听说过这个名字。
他出身寒微,凭着一身军功,从一个小兵爬到了将军的位置。
他镇守的雁门关,是大启朝最北、最荒凉、也是战事最频繁的边关。
那里一年有半年是冬天,风沙大得能把人吹跑。
京城里的贵女们,宁可嫁给一个七老八十的富商做填房,也绝不愿踏足那片不毛之地。
萧玄策,他真是“用心良苦”。
他不仅要将我从京城这个名利场中剔除,还要把我发配到最远、最苦的地方。
他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所有人,被他“退货”的东西,只配丢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
“沈小姐,接旨吧。”李德全将圣旨递到我面前,眼中还是那抹挥之不去的同情,“霍将军是员猛将,跟着他,总好过……总好过在京城里遭人白眼。”
他是在安慰我。
我伸出双手,稳稳地接过了那道决定我后半生命运的圣旨。
“谢陛下隆恩。”我的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
父亲当场就昏了过去。
母亲哭倒在地。
哥哥的拳头捏得咯K.
O.
作响,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我没有哭。
从走出皇极殿的那一刻起,我的眼泪就已经流干了。
我扶起母亲,对她和哥哥说:“娘,哥,去帮我收拾行李吧。北境,也没什么不好。至少天高地远,没人会管我一顿吃几个馒头。”
说完,我拿着那道圣旨,转身回了自己的院子。
我的人生,被强行拐了一个弯,奔向一个完全未知的方向。
也好,总好过在那座四方城里,日复一日地枯萎。
只是,那个叫霍远-征的男人,会是我的良人吗?
一个被皇帝当成垃圾一样丢给他的女人,他会如何待我?
是鄙夷,是同情,还是……和我一样,身不由己?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从今往后,京城的繁华,再与我无关。
沈令枝,已死。
活下来的,将是北境霍家的,沈氏。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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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京城的那天,天色阴沉,像是随时会落下一场大雨。
沈家没有大办,甚至没有告诉任何亲友。
一辆不起眼的青布马车,在清晨的薄雾中,悄无声息地驶出了永定门。
父亲和哥哥一直送到十里长亭。
临别时,父亲,那个铁骨铮铮的汉子,眼眶通红。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包裹,塞到我手里:“令枝,这是爹爹攒下的所有家当。到了那边,别委屈自己。要是……要是那个霍远征敢欺负你,你就写信回来,爹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也要去给你讨个公道!”
哥哥沈令霄则递给我一把小巧的匕首,刀鞘上刻着一枝梅花。
“妹妹,防身用。记住,我们沈家的人,可以死,但不能受辱。”
我一一收下,对着他们,深深地磕了一个头。
“爹,哥,你们放心。女儿不委屈。”我抬起头,脸上带着笑,“女儿只是去换个地方生活。说不定,北境的风光,比京城的柳絮更好看呢。”
我知道他们不信,但我必须这么说。
马车缓缓启动,我掀开车帘,看着父亲和哥哥的身影在晨雾中越来越小,最终化作两个黑点。
我强忍着没有回头,直到再也看不见,才放下车帘,将脸埋在掌心。
别哭,沈令枝,别哭。
这是你自己选的路。
从京城到雁门关,足足有三千多里路。
车队走得很慢,仿佛也沾染了离愁别绪。
我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马车里,看书,或者发呆。
路上,我从押送的官兵口中,听到了关于我那位未婚夫霍远征的更多传闻。
他们说,他身高八尺,力能扛鼎,曾在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
他们说,他杀人如麻,手段酷烈,北境的蛮族小孩听到他的名字都会止住哭泣。
他们说,他性情孤僻,不近女色,营帐里连个伺候的丫鬟都没有。
传闻越来越离谱,我那素未谋面的夫君,形象也越来越模糊。
他时而是一个青面獠牙的魔王,时而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石头。
我倒是渐渐平静下来。
不管他是谁,是魔王也好,是石头也罢,总归是我要共度余生的人。
我已经没有挑剔的资格了。
一个多月后,车队终于抵达了雁门关。
想象中的荒凉比现实更甚。
马车驶入关内,放眼望去,全是灰扑扑的颜色。
低矮的土房,光秃秃的街道,还有被风沙磨砺得看不出本来面貌的城墙。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尘土和牲畜粪便混合的味道。
街上的行人很少,偶尔有几个,也都是行色匆匆的军士,他们穿着破旧的铠甲,脸上带着风霜刻下的痕C迹。
看到我们的车队,他们会投来好奇的目光,那目光里,没有京城人的审度与嘲弄,只有一种纯粹的、对陌生事物的好奇。
马车最终停在一座看起来比其他房子稍大一些的府邸前。
这就是所谓的“将军府”。
没有红灯笼,没有喜绸,只有两个持枪的卫兵,像门神一样立在门口。
我被丫鬟扶下车,抬头看着那块被风沙侵蚀得有些斑驳的“霍府”牌匾,心里竟出奇的平静。
来迎接我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妇人,自称是府里的管家,姓王。
她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公式化地对我行了一礼:“夫人一路辛苦。将军正在前线巡视,要晚些才能回来。请夫人先随老奴去后院安顿。”
我点了点头,跟着她往里走。
将军府很大,但很空。
除了几个负责打扫的仆役,几乎看不到什么人。
院子里没有花草,只有一片被踩得结结实SHI的土地,角落里堆放着一些生了锈的兵器。
我的住处被安排在东边的一个小院里。
院子很干净,但陈设简单到了简陋的地步。
一张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有一个衣柜,就是全部的家当。
“夫人,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吩咐老奴。”王管家说完,便退了出去,顺手关上了院门。
我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一种前所未有的孤寂感,将我紧紧包围。
这就是我未来的生活吗?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饿了。
从早上到现在,我只喝了半碗粥。
长途跋涉的疲惫和精神上的紧张,此刻都化作了胃里强烈的灼烧感。
我走出房门,想找个人问问厨房在哪里。
恰好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小丫鬟端着一盆水路过,看到我,吓了一跳,手里的盆“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夫……夫人……”她结结巴巴地,脸涨得通红。
“别怕。”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和一些,“我……我想找点吃的。”
小丫鬟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说这个。
她手足无措地指了指西边:“厨……厨房在那边。可是……王管家说,要等将军回来,才能……才能开饭。”
还要等?
我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偏西,离天黑至少还有一个时辰。
我的胃,实在等不了那么久。
“没关系,”我说,“我自己去看看。”
说完,我便不顾小丫鬟的阻拦,径直朝着厨房的方向走去。
厨房里只有一个胖胖的厨娘,正在案板上“哐哐”地剁着什么。
见我进来,她也愣住了。
“你是……新来的夫人?”她迟疑地问。
我点了点头:“我饿了,有什么吃的吗?”
厨娘擦了擦手,为难地说:“夫人,这……这不合规矩。府里的饭食,都要等将军的号令才能动。”
“什么规矩?”
“就是……将军说什么时候吃,我们才能吃。将军不回来,谁也不能先动筷子。”
我皱了皱眉。
这是什么霸王条款?
“那如果将军一天不回来,大家就都得饿一天?”
“倒……倒也不是。”厨娘小声说,“一般将军都会在饭点前回来的。今天可能是有军务耽搁了。”
我的胃又开始叫了。
我实在没力气跟他这个素未谋面的将军讲什么规矩。
我扫了一眼厨房,案板上放着一盆刚和好的面,旁边还有一碗葱花和一些肉末。
“你会做面条吗?”我问。
“啊?”厨娘显然没跟上我的思路。
“算了,”我说,“我自己来。”
说着,我挽起袖子,走到案板前,抓起一块面团,熟练地揉了起来。
这是我娘教我的。
她说,一个女人,不管嫁给谁,都要学会做一手好饭。
因为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我以前不信。
现在,我只想抓住我自己的胃。
厨娘和小丫鬟都看傻了。
她们大概从没见过一个“夫人”,会亲自动手,而且动作如此娴熟。
很快,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末葱油面就出锅了。
我甚至还卧了两个荷包蛋。
香气瞬间弥漫了整个厨房。
我端起碗,刚要坐下,厨房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一个高大的身影,逆着光,站在门口。
他穿着一身玄色的铠甲,上面还沾着风沙和干涸的血迹。
夕阳的余晖勾勒出他宽阔的肩膀和冷硬的轮廓。
他没有说话,但一股强大的、带着血腥味的压迫感,瞬间笼罩了整个房间。
厨房里的空气,仿佛都凝固了。
厨娘和小丫鬟“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声音抖得像筛糠:“将……将军……”
我端着碗,僵在原地。
所以,这位就是我那杀人如麻、不近女色的夫君,霍远征?
04
他站在那里,像一尊沉默的铁塔。
目光越过跪在地上的厨娘和丫鬟,直直地落在我……手里的那碗面上。
那是一道极其锐利的目光,像出鞘的利剑,带着边关淬炼出的锋芒和审度。
我毫不怀疑,这道目光的主人,一念之间,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我的手,几不可察地抖了一下。
碗里的汤汁晃了晃,差点洒出来。
我该怎么办?
像她们一样跪下求饶?
说我不知规矩,罪该万死?
不。
我沈令枝,可以被羞辱,可以被流放,但绝不能跪得如此理所当然。
我深吸一口气,迎着他的目光,将那碗面,稳稳地放在了桌子上。
然后,我拿起筷子,夹起一撮面条,吹了吹,放进了嘴里。
很香。
面条劲道,肉末鲜咸,葱油的香气恰到好处。
我吃得很慢,很认真,仿佛这世上再没有比这碗面更重要的事。
我知道,这是我和他之间的第一场博弈。
无声,却凶险。
我若退缩,今后在这将军府,便再也抬不起头。
他若发怒,我这条小命,可能今天就交代在这里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他依旧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那道仿佛能穿透人心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我。
我吃完了半碗面,甚至还夹起一个荷包蛋,咬了一口。
蛋黄是溏心的,缓缓流出,混合着汤汁,是恰到好处的美味。
就在我准备去夹第二个荷包蛋的时候,他终于动了。
他迈开长腿,一步一步,朝我走来。
他很高大,每走一步,身上的铠甲都会发出一阵沉闷的金属摩擦声,像死神的脚步,敲在我的心上。
他走到我面前,停下。
巨大的阴影将我完全笼罩。
我甚至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混杂着铁锈、汗水和血腥的味道。
我强迫自己没有抬头,只是盯着碗里剩下的那个荷包蛋。
一只骨节分明、布满厚茧和伤痕的大手,伸了过来,拿起了桌上的另一双筷子。
然后,在我的注视下,他夹走了……我碗里剩下的那个荷包蛋。
他夹起荷包蛋,甚至没有蘸一下汤汁,就那么直接塞进了嘴里,喉结滚动,咽了下去。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理所当然。
我愣住了。
厨娘和小丫鬟也愣住了。
他吃完荷包蛋,把筷子往桌上一放,发出“啪”的一声轻响。
然后,用那双鹰隼般的眼睛看着我,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他的声音,比我想象中要低沉,也更沙哑,像是被风沙磨砺过的石头。
“面,不错。”
说完,他转身,对着还跪在地上的厨娘说:“再做一碗。不,两碗。要大碗的。”
然后,他便大马金刀地在我的对面坐了下来,自顾自地倒了一杯水,一饮而尽。
仿佛他不是刚从战场上下来,而是刚从自家后花园散步回来。
我看着空了半边的面碗,和那双被他用过的筷子,一时之间,竟不知该作何反应。
这……这是什么路数?
他不是应该大发雷霆,治我一个“藐视夫君”之罪吗?
怎么就……抢了我的荷包蛋,还顺便点了两碗面?
厨娘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起来,冲向了灶台。
很快,两碗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面条,就送到了霍远征的面前。
他拿起筷子,风卷残云般地吃了起来。
他吃东西的样子,和他的人一样,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凶悍。
没有声音,但速度极快,每一口都精准而高效。
那不是在品尝,而是在补充能量。
我默默地把自己剩下的半碗面吃完。
一时间,小小的厨房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吸溜面条的声音。
气氛,有些诡异的和谐。
吃完面,他放下碗,用手背抹了把嘴。
“沈令枝?”他问。
“是。”我答。
“圣旨我看过了。”他说,“从今天起,你就是这府里的女主人。”
“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应一声。
“府里没什么规矩。”他看着我,目光深邃,“唯一的一条,就是我的话,就是规矩。”
“我记住了。”
“好。”他站起身,“你先歇着,我还有军务。”
说完,他便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给我一个被夕阳拉长的、坚毅的背影。
我坐在原地,看着他离开的方向,久久没有动弹。
这就是我的夫君,霍远征。
和传闻中的一样,霸道,强悍。
但也和传闻中的……不太一样。
他没有因为我的身份而鄙夷我,没有因为我的样貌而嫌弃我,甚至没有因为我“顶撞”他而发怒。
他只是……抢了我的荷包蛋。
我低头看着空碗,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也许,北境的生活,不会像我想象的那么糟糕。
至少,在这里,我可以吃饱。
还能……抢回来一个荷包蛋。
正想着,王管家走了进来。
她看我的眼神,和之前已经完全不同了。
那里面,多了一丝敬畏。
“夫人。”她恭敬地躬身,“将军吩咐,府里的一切事务,以后都由您来掌管。这是府里的账本和库房钥匙,请您收好。”
她递过来一个厚厚的账本和一串沉甸甸的钥匙。
我看着那串钥匙,心中百感交集。
在京城,我是一个被嫌弃的胖子,一个被退货的笑柄。
而在这里,在这个离家三千里的边关,我却成了“女主人”。
这算什么?
命运的玩笑,还是……一个新的开始?
我接过钥匙,握在手心。
冰冷的触感,让我瞬间清醒。
不管是什么,路,都要靠我自己走下去。
“王管家,”我开口,声音平静而清晰,“麻烦你,把府里所有管事的人都叫到前厅来。我有话要说。”
王管家愣了一下,随即应道:“是,夫人。”
我站起身,理了理衣衫,走出了这个小小的厨房。
门外,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一轮明月,正从远处的山峦后,缓缓升起。
05
将军府的前厅,灯火通明。
我坐在主位上,手里端着一杯还在冒着热气的茶。
茶是粗茶,入口苦涩,但却能让人保持清醒。
我的面前,站着十几个府里的管事。
有负责采买的,有负责马厩的,有负责库房的……他们一个个低着头,神情各异,有好奇,有轻蔑,也有不以为然。
我知道,他们看不起我。
一个被皇帝“赏赐”下来的女人,一个据说胖得连宫门都进不去的女人,能有什么本事?
我没有急着开口,只是慢悠悠地喝着茶,目光从他们每一个人脸上扫过。
直到茶水微凉,我才放下茶杯,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所有人的身子都下意识地一震。
“我叫沈令枝。”我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从今天起,是这府里的女主人。我知道,你们很多人,心里是不服气的。”
底下鸦雀无声。
“你们或许觉得,我一个从京城来的娇小姐,什么都不懂,凭什么管你们。”我顿了顿,拿起桌上的账本,“巧了,我还就喜欢管这些我不懂的事。”
我翻开账本第一页。
“张管事。”我念道。
一个精瘦的黑脸汉子走了出来,躬身道:“夫人在。”他是负责采...
采购的。
“账本上写,上个月,我们府里采买猪肉三百斤,单价五十文。对吗?”
“回夫人,是的。”
“可我今天在厨房看到,厨娘用的肉,是新宰的。我问过了,集市上的猪肉,今天才卖四十五文一斤。张管事,你这生意做得不错,一个月时间,猪肉价格就涨了快一成。北境的物价,都这么不稳定吗?”
张管事的脸色“唰”地一下白了,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这……这个……夫人有所不知,近来……近来蛮子扰边,物价……物价是有些波动。”
“哦?是吗?”我笑了笑,翻到另一页,“那敢问张管事,为何同样是上个月,府里采买的白菜,却比市价便宜了两文钱?难道蛮子们还挑食,只吃猪肉,不吃白菜?”
“我……”张管事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底下响起一阵压抑的窃笑声。
我没有理会,继续翻着账本。
“李管事,你负责马厩。账本上说,府里有战马三十匹,每匹马一天要吃二十斤精饲料。这个月,光是马料,就支出了五十两银子。可我下午去看过,马厩里有三匹马,瘦得肋骨都看得见。李管事,莫非我们府的马,肠胃特别,吃得比谁都多,长得比谁都瘦?”
“孙管事,你负责库房。上个月登记入库的锦缎十匹,今天我去清点,只剩下八匹。另外两匹,是长翅膀飞了吗?”
我一个一个点名,一件一件说事。
我语速不快,语气也始终温和,但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把精准的手术刀,将这本看似光鲜的账本,剖得鲜血淋漓。
前厅里的气氛,从一开始的轻蔑,变成了震惊,最后化为了死一般的寂静。
那些管事们,一个个脸色煞白,汗流浃背,再也不敢有丝毫的小觑之心。
他们不知道,我父亲是兵部侍郎,掌管着天下兵马钱粮。
我从小耳濡目染,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抱着那些枯燥的卷宗和账册看。
数字,对我来说,不是简单的符号,它们会说话。
每一笔不合理的支出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漏洞,或者,一颗贪婪的心。
当我合上账本,整个前厅,落针可闻。
“我知道,水至清则无鱼。”我缓缓开口,“你们跟着将军,在边关出生入死,日子过得清苦,想给自己捞点油水,人之常情。”
底下的人,头埋得更低了。
“但是,”我话锋一转,声音陡然转厉,“贪,也要有个限度!将军和兄弟们在前面拿命换来的军饷,不是让你们在后面这么糟蹋的!马吃不饱,上了战场跑不动,死的是谁?是你们的兄弟!兵器库里少了东西,敌人冲进来,挡在前面的是谁?也是你们的兄弟!你们花的每一分不义之财,都是在用你们兄弟的命来换!”
我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
“我……”那个负责马厩的李管事,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壮汉,“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一个头磕在地上,声音哽咽,“夫人,我错了!我不该克扣马料去换酒喝!我对不起死去的兄弟们!您罚我吧!”
有一个带头的,其他人也纷纷跪了下来,哭喊着认错。
我没有让他们起来。
我看着他们,心中没有半分快意,只有一种深深的悲哀。
这就是边关。
一个离死亡很近,离富贵很远的地方。
“从今天起,”我站起身,走到他们面前,“府里重新立规矩。”
“所有采买,必须有三人以上经手,货比三家,签字画押,方可入账。”
“所有库房,每月一清点,每季一盘查。账实不符者,一律严惩。”
“所有人的月钱,上调三成。逢年过节,另有赏赐。只要你们好好干,我保证,你们能堂堂正正地拿到比以前更多的钱。”
“至于以前的事,我既往不咎。但,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我看着他们,一字一句地说:“谁要是再敢把手伸向不该伸的地方,就别怪我沈令枝,心狠手辣。”
说完,我转身,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前厅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霍远征一身戎装,大步走了进来。
他身后,跟着一群同样盔甲在身的副将。
他们显然是刚议完事,路过这里,听到了里面的动静。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
霍远征看着满地跪着的人,又看了看我,眉头微不可察地一挑。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径直走到我身边,伸出手,拿起了我刚才放在桌上的那杯已经凉透的茶,一饮而尽。
然后,他拉起我的手,对着身后那群目瞪口呆的副将们,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宣布道:
“我的夫人,你们未来的主母。都认识一下。”
他的手很大,很粗糙,掌心布满了厚厚的老茧。
被他握着,有一种奇异的安心感。
我能感觉到,他是在为我撑腰。
用一种最直接、最霸道的方式。
我的心,在那一刻,忽然漏跳了一拍。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了起来。
霍远征身后,一个看起来年纪很轻、脸上还带着几分傲气的副将,撇了撇嘴,小声嘀咕了一句:“不就是个被皇帝不要的胖……”
他的话还没说完,霍远征的眼神,就像一把冰刀,猛地扫了过去。
那小将的脸色瞬间惨白,后面的话,硬生生吞了回去。
霍远征没有再看他,而是转过头,看着我。
他的目光很深,像北境的夜空,让人看不透里面藏着什么。
良久,他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在场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你,过来。”他对着那个小将说。
然后,他看着我,一字一句地问:
“夫人,你想怎么处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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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空气,在那一瞬间凝固到了冰点。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带着惊恐、好奇,以及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
霍远征把处置的权力,像一把上了膛的刀,递到了我的手里。
我怎么选?
大度地放过他,彰显我作为主母的宽容?
还是杀鸡儆猴,用他的鲜血,来立我的威严?
那个年轻的副将,脸色已经白得像纸。
他显然也意识到自己闯下了弥天大祸,身体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
我看着他,他看起来不过十八九岁,和我哥哥沈令霄差不多的年纪。
那张还带着几分稚气的脸上,此刻写满了恐惧和悔恨。
他不是第一个这么说我的人,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如果每一次,我都要为此大动干戈,那我这一生,恐怕都要活在与人斗气的疲惫之中。
我深吸一口气,从霍远征宽大的手掌中,轻轻抽出了我的手。
然后,我走到那个副将面前。
他抖得更厉害了,几乎要瘫倒在地。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声音平静。
“末……末将……赵……赵C。”他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赵C?”我重复了一遍,点了点头,“你刚才说,我胖?”
赵C的头几乎要埋进胸口,不敢言语。
“抬起头来。”我命令道。
他像是被吓到的小兽,猛地抬起头,眼中满是惊惧。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你说得没错,我的确不瘦。尤其是在京城那些弱柳扶风的贵女们中间,我确实,很胖。”
我此话一出,满场皆惊。
霍远征的眉头,也几不可察地皱了一下。
他们大概都以为我会暴怒,会辩解,却没想到,我会如此坦然地承认。
“但是,”我话锋一转,声音陡然提高,“我胖,吃你家大米了吗?”
赵C愣住了。
“我胖,占你家地方了吗?”
“我胖,挡着你上阵杀敌了吗?”
我每问一句,就朝他走近一步。
他被我的气势所迫,连连后退。
“没有……没有……”他结结巴巴地回答。
“既然都没有,”我停下脚步,冷冷地看着他,“你凭什么在背后议论我?就凭你比我多长了一张嘴吗?”
“我……我错了,夫人!我再也不敢了!”赵C“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朝我连连磕头。
我没有理他,而是转过身,面向所有人。
“我知道,你们都是跟着将军在刀口上舔血的汉子,说话直,不拐弯抹角。这很好。但是,直,不代表可以没有教养!勇,不代表可以没有敬畏!”
我的目光扫过每一个人,包括霍远征和他身后的那些副将。
“我沈令枝,今天站在这里,不是因为我是谁的女儿,也不是因为皇帝的一道圣旨。而是因为,从今天起,我是霍远征的妻子,是你们的同袍!你们在前方冲锋陷阵,我在后方为你们筹措粮草,缝补伤口!我们是一个整体!”
“你们可以不喜欢我,但必须尊重我!因为尊重我,就是尊重你们的将军!就是尊重你们自己!”
“如果再让我听到有谁在背后嚼舌根,议论我的长相,我的身材,那么,对不起……”
我顿了顿,走到赵C面前,弯下腰,从他的靴筒里,抽出了一把匕首。
寒光一闪。
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霍远征的身体瞬间紧绷,手已经按在了腰间的刀柄上。
我握着匕首,走到前厅中央的炭火盆旁。
那里面,炭火正烧得通红。
我没有丝毫犹豫,将匕首的刀尖,猛地插进了火盆之中。
“……我会亲手割了他的舌头,再把他丢到军营门口,让他告诉所有人,我们雁门关的军规,是什么!”
“滋啦——”
匕首被烧得通红,发出刺耳的声响。
整个前厅,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被我这番狠厉的举动震慑住了。
他们看着我,眼神里再也没有轻蔑,只有一种难以置信的惊惧。
他们大概从来没有想过,一个看起来丰腴温和的女人,身体里竟然藏着如此决绝和狠辣的一面。
我就是要让他们看到这一面。
在边关,善良和宽容,是换不来尊重的。
只有力量,和比敌人更狠的手段,才能让你站稳脚跟。
我缓缓地将烧红的匕首从火盆里抽了出来,刀尖上,还带着灼热的火星。
我走到赵C面前,他已经吓得面无人色,瘫在地上,连求饶都忘了。
我将匕首,递到他的面前。
“你自己动手,还是我来帮你?”我冷冷地问。
赵C看着那把烧得通红的匕首,眼中满是绝望。
他颤抖着伸出手,似乎已经认命。
就在他的手即将碰到匕首的那一刻,一只大手,从旁边伸了过来,稳稳地握住了我的手腕。
是霍远征。
他没有看我,而是看着赵C,声音冷得像冰。
“自己去后山,领三十军棍。打完之后,滚去伙房,劈三个月的柴。”
“谢……谢将军不杀之恩!谢夫人不杀之恩!”赵C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
霍远征这才转过头,看着我。
他握着我的手,依旧没有松开。
那把烧红的匕首,距离我的掌心,只有不到一寸的距离。
我能感觉到那灼人的热量。
“手不烫吗?”他问,眉头紧锁。
我摇了摇头。
他从我手中拿过那把匕首,随手扔进了旁边盛满水的瓦罐里。
“嗤——”
一阵白烟升起,伴随着刺耳的声响。
“以后这种事,不用你亲自动手。”他说着,拉起我的手,仔细查看,“弄伤了自己,不值当。”
他的掌心,有我从未感受过的温暖和粗糙。
我的心,又一次,不争气地乱了节拍。
他拉着我,重新走回主位。
然后,转过身,面对着厅里剩下的所有人,用一种绝对的权威,宣布道:
“从今天起,夫人的话,就是我的话。见她如见我。有不服者,军法处置。”
说完,他拉着我,在所有人敬畏的目光中,大步流星地走出了前厅。
我被他牵着,踉踉跄跄地跟在他身后。
直到走出很远,我才小声地问:“你……你就不怕我真的割了他的舌头?”
他脚步一顿,回过头,借着月光,我看到他的嘴角,似乎勾起了一抹极淡的弧度。
“你不会。”他说得斩钉截铁。
“为什么?”
“你的手,在抖。”
他说完,握着我的那只手,紧了紧。
“不过,”他顿了顿,补充道,“就算你真的割了,也无妨。一个管不住自己嘴巴的兵,留着也没什么用。”
月光下,他的侧脸,轮廓分明,冷硬,却又带着一丝说不出的温柔。
我忽然觉得,这北境的风,似乎……也不是那么冷了。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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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威之后,我在将军府的日子,好过了许多。
下人们见了我,都恭恭敬敬地称呼一声“夫人”,眼神里再没有了轻慢。
那些管事们,也变得格外勤快,递上来的账本,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我把后院的一片空地开垦了出来,种上了蔬菜。
又把府里一些闲置的房间收拾出来,办了个小小的绣坊,让那些军属们可以做些针线活,补贴家用。
府里渐渐有了烟火气,不再像以前那样空旷冷清。
而我和霍远征的关系,也进入了一种奇妙的状态。
我们依旧分房而睡。
他似乎总有处理不完的军务,每天都很晚才回来,清晨又早早地离开。
我们见面的时间,大多是在饭桌上。
他吃饭依旧很快,像是在执行任务。
但不管多忙,他都会等我一起上桌。
我们很少说话,但彼此之间,却形成了一种默契。
他喜欢吃肉,我便让厨房每天都炖上一锅。
我喜欢吃面食,他便让伙房专门磨了上好的白面。
有一次,我随口说了一句,北境的冬天真冷。
第二天,我的房间里就多了一张上好的狐皮褥子,和两个崭新的黄铜汤婆子。
他从不说什么“关心你”之类的甜言蜜语,却会用最直接的行动,表达他的在意。
这种感觉很新奇,像一坛被埋在地下多年的老酒,初尝辛辣,回味却甘醇。
我的心,就像被春风吹化的冰面,一点一点地,变得柔软。
而我的身体,也在发生着变化。
边关的生活很苦,也很规律。
没有了京城那些精美的点心和没完没了的宴席,我每天和府里的下人一起,吃着粗茶淡饭。
又因为要打理府中上下,每天都要走上几万步。
不知不觉间,我发现,那件从京城带来的、曾经紧绷的裙子,竟然变得宽松了。
我并没有刻意节食,只是在不知不M觉中,瘦了下来。
不是那种病态的纤弱,而是一种健康的、充满力量感的紧致。
这天,霍远征所在的“飞熊军”大败了前来骚扰的北蛮一支小分队,缴获了不少牛羊。
为了鼓舞士气,霍远征决定,在军营里举办一场烤全羊宴。
他也邀请了我。
这是我第一次,踏足军营。
与将军府的肃穆不同,军营里,充满了阳刚和野性的气息。
士兵们赤着上身,在校场上摔跤、比武,挥洒着汗水,发出震天的呐喊。
看到霍远征和我一同出现,整个校场瞬间安静下来。
数千道目光,齐刷刷地投向我。
那是一种混杂着好奇、敬畏和审度的目光,比在皇极殿上感受到的,更加直接,更加灼热。
我下意识地往霍远征身后缩了缩。
他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紧张,伸出手,自然而然地揽住了我的肩膀。
他的掌心温热,透过薄薄的衣衫,传来一股安定的力量。
“都看什么!”他沉声喝道,“没见过女人吗!这是你们的主母!”
士兵们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
“见过主母!”他们齐声呐喊,声震云霄。
那声音里,带着发自内心的尊敬。
我知道,这份尊敬,不仅仅是因为我是将军的妻子。
更是因为,这几个月来,我为他们所做的一切。
我让人送来的御寒衣物,我让人熬制的伤药,我为他们牺牲的家人争取到的抚恤金……他们都记在心里。
我的眼眶,有些发热。
宴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开始。
巨大的篝火,将每个人的脸都映得通红。
烤得滋滋冒油的全羊,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士兵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唱着粗犷的军歌。
霍远征被一群副将围着,轮番敬酒。
他来者不拒,一杯接一杯,豪迈不减。
我坐在他身边,为他布菜,偶尔也小酌一口温热的马奶酒。
酒过三巡,气氛更加热烈。
那个曾经被我“教训”过的赵C,端着一碗酒,满脸通红地走了过来。
他“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将酒碗高高举过头顶。
“夫人!末将赵C,给您赔罪了!之前是末将有眼不识泰山,胡说八道!您大人有大量,别跟我一般见识!这碗酒,我干了,您随意!”
说完,他仰起头,将一碗酒喝了个底朝天。
我笑了笑,端起自己的酒杯,也一饮而尽。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我说,“以后好好跟着将军,多杀几个敌人,比什么都强。”
“是!夫人!”赵C激动地应道,又给自己满上了一碗。
周围的士兵们,见状也纷纷围了过来,抢着要给我敬酒。
霍远征皱了皱眉,正要开口阻拦。
我却按住了他的手,对他摇了摇头。
我站起身,接过旁边士兵递过来的一只大碗,让亲兵给我满上。
“各位兄弟!”我举起酒碗,声音清朗,“我沈令枝,一个妇道人家,不懂什么行军打仗的大道理。我只知道,我的丈夫,和你们一样,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保家卫国的好汉!我敬你们,也敬我的丈夫!这碗酒,我干了!”
说完,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我仰起头,将那满满一碗烈酒,一饮而尽。
辛辣的酒液,像火一样,从喉咙烧到胃里。
我被呛得连连咳嗽,眼泪都流了出来。
一只大手,轻轻地拍着我的背。
“逞什么能。”霍远征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责备和心疼。
我却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痛快!
从来没有这么痛快过!
在京城,我喝的每一口酒,都要小心翼翼,生怕失了仪态。
而在这里,我可以放声大笑,可以大口喝酒,没有人会觉得我粗鲁,他们只会为我的豪爽而喝彩!
“好!”
“夫人好酒量!”
士兵们爆发出雷鸣般的叫好声。
那一刻,我看着他们一张张被篝火映亮的、真诚的笑脸,看着身边这个男人深邃的眼眸,我忽然觉得,我找到了我的归宿。
不是那座富丽堂皇却冰冷刺骨的紫禁城。
而是这片粗犷、贫瘠,却充满了生命力的土地。
宴会进行到深夜才结束。
我喝得有些多了,回去的路上,脚步有些虚浮。
霍远征没有叫马车,而是亲自扶着我,在月光下,慢慢地走着。
“今天,开心吗?”他忽然问。
“嗯!”我重重地点了点头,“开心!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他沉默了片刻,忽然停下脚步。
他转过身,面对着我,借着月光,我看到他的眼神,变得异常认真。
“令枝,”他叫我的名字,声音低沉而沙哑,“以后,我不会再让你受委屈了。”
我的心,猛地一颤。
他缓缓地低下头,温热的、带着酒气的呼吸,洒在我的脸上。
我紧张得闭上了眼睛,心跳如擂鼓。
然而,等了半天,预想中的吻,并没有落下。
我疑惑地睁开眼,却看到他只是伸出手,轻轻地,将我鬓边一缕被风吹乱的碎发,掖到了耳后。
“风大,”他说,“我们回家。”
说完,他脱下自己的披风,披在我的身上,然后,不由分说地将我打横抱起。
“啊!”我惊呼一声,下意识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他的怀抱,宽阔而温暖,充满了力量感。
我把脸埋在他的胸口,能清晰地听到他沉稳有力的心跳。
我的脸,烫得像火烧。
“霍远征,”我小声地,像蚊子一样哼哼,“你……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他脚步一顿,没有回答。
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回答,准备把头埋得更深的时候,我听到他用一种近乎叹息的声音,在我头顶,轻轻地“嗯”了一声。
那一声“嗯”,比我听过的所有情话,都要动人。
08
自那晚以后,霍远征便搬进了我的院子。
将军府里的人,都心照不宣。
王管家见了我,脸上的笑容都多了几分真切。
我们的生活,并没有因为捅破了那层窗户纸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却在细微之处,多了许多温情。
他依旧忙于军务,但无论多晚,都会回到我们的房间。
我也会为他留一盏灯,温一壶热茶。
他会在我对着账本皱眉时,伸出粗糙的手指,轻轻抚平我眉间的褶皱。
我会在他处理伤口时,斥责他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然后小心翼翼地为他上药,包扎。
我们像一对最寻常的夫妻,在边关的风沙里,过着平淡而安稳的日子。
我的心思,也越来越多地放在了军营的后勤上。
雁门关地处北境,气候苦寒,物资匮乏。
士兵们的冬衣,大多是些破旧的棉絮,根本无法抵御边关刺骨的寒风。
每年冬天,冻死冻伤的士兵,比战死的还要多。
我看着账本上那一笔笔惊人的伤亡数字,心如刀绞。
我找到霍远征,把我准备改良冬衣的想法告诉了他。
他听完,沉默了许久,然后看着我,眼神复杂:“令枝,我知你心善。但这件事,没那么简单。军费每年就那么多,朝廷拨下来的棉花,只够做这么多棉衣。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如果,我们能找到比棉花更保暖,也更便宜的替代品呢?或者,用更少的棉花,做出更保暖的衣服呢?”我问。
“这怎么可能?”霍远-征摇了摇头,“几百年了,都是这么过来的。”
“不试试怎么知道?”我看着他,眼神坚定。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把自己关在了书房里。
我翻阅了所有能找到的关于纺织和缝纫的古籍,又向府里最有经验的裁缝和军属请教。
我发现,传统的棉衣,只是简单地将棉花絮在两层布之间,不仅笨重,而且保暖效果很差,一旦被汗水浸湿,就变得又冷又硬。
我尝试着改变棉衣的结构,将整块的棉花,分层、分区域地填充,在关节处用更少的棉花,保证灵活性,在胸口和后背这些关键部位,则加厚处理。
我还从一个老军医那里得知,北境有一种叫做“羊绒”的东西,是山羊在冬天为了御寒,在毛发根部生长出的一层细密的绒毛,保暖性是棉花的好几倍,却极其轻薄。
只是因为采集困难,产量稀少,只有少数贵族才能用上。
我立刻让采买张管事,去周边的牧民那里,高价收购羊绒。
然后,我将羊绒和棉花,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填充进我设计的新式棉衣里。
一个月后,第一件样品,终于做了出来。
它看起来比传统的棉衣要薄一些,重量也轻了许多。
我让霍远征试穿。
他将信将疑地穿上,然后,他的眼睛,猛地亮了。
“这……这衣服……”他活动了一下手臂,脸上满是难以置信的表情,“又轻便,又暖和!令枝,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笑了:“这只是第一件。如果能批量生产,我们飞熊军的将士们,就能人手一件了。”
霍远-征的表情,瞬间变得凝重。
“批量生产,谈何容易。”他叹了口气,“你收购羊绒,已经花光了府里所有的积蓄。要做够三万件,那得是多大一笔钱?朝廷……是不会拨这笔款子的。”
我知道,他说的是实话。
萧玄策,那个坐在皇位上的男人,此刻或许正和他的柳妃在御花园里吟诗作对,又怎么会关心千里之外,边关士兵的死活。
“钱的事,我来想办法。”我看着霍远征,一字一句地说,“将军,你只要告诉我,你想不想要这三万件冬衣?”
霍远征看着我,眼神灼热。
他没有说话,只是重重地点了点头。
为了筹集资金,我几乎变卖了所有从京城带来的首饰和细软。
然后,我以将军府的名义,向雁门关所有的商户,发行了一种“债券”。
我承诺,凡是购买债券的商户,不仅可以在一年后,连本带利地收回钱款,还能获得飞熊军的“友谊”,以及未来三年的优先供货权。
一开始,响应者寥寥。
边关的商人,最是精明。
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把戏,他们见得多了。
直到雁门关最大的粮商,也是我的老“对手”——王老板,第一个站出来,认购了五千两的债券。
众人哗然。
有人问他为什么。
王老板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嘿嘿一笑:“我信的不是这债券,我信的是夫人。一个能把自己嫁妆都拿出来给士兵做冬衣的女人,能赖我们的账吗?再说了,有将军夫人罩着,以后咱们的生意,还好做得坏吗?”
一语惊醒梦中人。
商人们纷纷醒悟过来,踊跃认购。
短短三天,我就筹集到了五万两白银。
有了钱,一切都好办了。
我建立了大启朝第一个标准化的服装生产流水线。
我把整个制衣过程,分解成数十个简单的步骤:纺纱、织布、裁剪、填充、缝合……每一个步骤,都由专人负责。
那些原本只会做饭带孩子的军属们,经过简单的培训,很快就成了熟练的工人。
效率,得到了前所未闻的提升。
整个雁门关,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制衣工厂。
热火朝天的景象,甚至吸引了周边的一些牧民部落。
他们惊讶地发现,那些他们以前弃之不用的羊绒,竟然能换来雪白的米面和精美的茶叶。
于是,他们赶着成群的山羊,源源不断地把羊绒送了过来。
我们和北蛮的敌人,第一次,不是在战场上,而是在集市上,完成了和平的交易。
两个月后。
当三万件崭新的、轻便保暖的冬衣,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校场上时,整个飞熊军,都沸腾了。
士兵们抚摸着身上柔软的冬衣,一个个眼眶通红。
“夫人万岁!”
不知是谁,第一个喊了出来。
紧接着,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声,响彻云霄。
“夫人万岁!夫人万岁!”
我站在高高的点将台上,看着台下那一张张激动的脸庞,看着身边霍远征那双亮得惊人的眼睛,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
那一年的冬天,特别冷。
北蛮人以为,飞熊军会和往年一样,龟缩在关内,不敢出战。
他们集结了五万精锐,趁着一场暴风雪,对雁门关发起了突袭。
然而,等待他们的,是早已穿上新式冬衣、养精蓄锐的飞-熊军将士。
那一战,史称“雁门大捷”。
霍远征率领三万飞熊军,在暴风雪中,与敌军鏖战三天三夜,大破北蛮五万精锐,斩首上万,俘虏数千,将战线向北推进了整整一百里。
这是大启朝近二十年来,对北蛮取得的最辉煌的一场胜利。
捷报传回京城,朝野震动。
龙椅上,萧玄策看着那份由霍远征亲笔书写的捷报,久久不语。
捷报的最后,霍远征用狂放的笔触,写下了一句话。
“臣此役得胜,皆赖臣妻沈氏令枝,制冬衣,筹粮草,一人可抵十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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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雁门大捷,霍远征一战封神。
而我,沈令枝,这个被他用一句“一人可抵十万军”推到人前的女人,也成了传奇。
京城里,关于我的传闻,又一次甚嚣尘上。
只是这一次,不再是笑柄,而是神话。
有人说我胖,是因为我是福星下凡,自带福气。
有人说我懂后勤,是因为我有神仙托梦,传我治军之法。
更有人说,当初皇帝之所以没有选我,是因为我的命格太硬,与国运相冲,留在宫里,会是大启的灾难。
我听到这些传闻时,正在给霍远征处理背上的一处刀伤。
那是在追击北蛮残余时,被流矢所伤。
伤口不深,但很长,像一条狰狞的蜈蚣,盘踞在他古铜色的背上。
“神仙托梦?”我一边小心翼翼地给他上药,一边没好气地说,“我怎么不知道,神仙还管怎么做棉衣?”
霍远征趴在床上,闷笑出声,震得整个床板都在晃。
“嘶——”他倒吸一口凉气,显然是牵动了伤口。
“还笑!”我嗔怪地拍了他一下,手上的力道却放得更轻了,“都多大的人了,还这么不爱惜自己。”
他转过头,抓住我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下。
“这点小伤,不算什么。”他看着我,眼神里是化不开的温柔,“倒是你,成了京城里的大名人了。怎么样,有没有想过要回去看看?”
我的手,僵了一下。
回去?
回那个曾经让我受尽羞辱,恨不得逃离的地方?
我摇了摇头:“这里就是我的家。我哪儿也不去。”
“可是,”霍远-征的眼神暗了暗,“圣旨来了。陛下……召我们回京,封赏。”
我沉默了。
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
萧玄策,他终究还是不放心。
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胜,一个“一人可抵十万军”的传奇妻子,足以让任何一个多疑的帝王,夜不能寐。
他名为封赏,实为试探。
试探霍远征的忠心,也试探我这个“福星”,究竟是祥瑞,还是威胁。
“我们能不去吗?”我问。
“不能。”霍远-征摇了摇头,“君命难违。”
他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歉意:“令枝,对不起,又要让你去面对那些……”
“说什么傻话。”我打断他,俯下身,从背后抱住他精壮的腰身,“我们是夫妻。你的荣耀,就是我的荣耀。你的战场,也是我的战场。”
这一次,我不是一个人。
我的身边,有他。
八年后,景兴十一年,秋。
我再次踏上了京城的土地。
街道还是那条街道,楼阁还是那些楼阁,只是,一切都显得那么陌生。
我和霍远征的队伍,受到了英雄般的欢迎。
百姓们自发地涌上街头,将我们围得水泄不通。
他们向我们投来鲜花和果品,高喊着“霍将军”和“将军夫人”。
我坐在装饰华丽的马车里,掀开车帘,看着外面一张张热情洋溢的脸,心中感慨万千。
八年前,我从这里狼狈逃离。
八年后,我以胜利者的姿态,荣耀归来。
马车在将军府门前停下。
不是北境那座简陋的霍府,而是京城里,皇帝新赐的、真正的将军府。
府邸修缮一新,比我父亲的侍郎府还要气派。
门口的石狮子,都透着一股威严。
宫里派来的太监,早已在门口等候。
为首的,依然是李德全。
八年过去,他似乎一点都没变,只是腰弯得更低了。
“霍将军,霍夫人,恭喜,恭喜啊!”他满脸堆笑,对着我们连连作揖,“陛下在宫里设下庆功宴,就等着二位了。快请,快请。”
我看着他,淡淡地点了点头。
晚上的宫宴,设在太和殿。
殿内金碧辉煌,乐声悠扬,与八年前的皇极殿,何其相似。
只是,这一次,我的位置,不再是冰冷的金砖地,而是离龙椅最近的右手第一席。
我的身边,坐着我的丈夫,霍远征。
他穿着皇帝亲赐的麒麟武官袍,身姿挺拔,气宇轩昂。
即使是在这满朝文武之中,他也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他似乎不太适应这种场合,眉头微蹙。
他悄悄握住我的手,在我耳边低语:“还不如在军营里烤全羊。”
我被他逗笑了,反手握紧他的手,示意他安心。
“皇上驾到——”
“皇后娘娘驾到——”
随着李德全的一声高唱,所有人都起身行礼。
我随着众人,低下头。
一双明黄色的龙靴,和一双绣着金凤的凤头鞋,从我眼前走过,停在了最高处的龙椅前。
“众卿平身。”
是萧玄策的声音。
八年了,他的声音,似乎没有太大变化,只是多了一丝帝王的威严。
我抬起头,看向龙椅。
他还是那么俊美,只是眼角,似乎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
他的目光,在殿内扫视了一圈,最终,落在了我和霍远征的身上。
当他的目光,接触到我的那一刻,我看到他,明显地愣了一下。
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一丝疑惑,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
我知道,他是在惊讶我的变化。
这八年,我瘦了,也变了。
常年的操劳和边关的风霜,褪去了我脸上的婴儿肥,让我的轮廓变得清晰而深刻。
我的身上,再也没有了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的影子,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岁月和阅历沉淀下来的从容与自信。
我不再是那个需要他施舍怜悯的胖女孩。
我,是镇北将军霍远征的妻,是立下赫赫战功的“十万军”。
我坦然地迎着他的目光,微微一笑,举起了手中的酒杯。
他似乎被我的笑容刺痛了,眼神闪躲了一下,然后,将目光转向了我身边的霍远征。
“霍将军,别来无恙啊。”他举起酒杯,语气里带着一丝刻意的亲近。
“托陛下洪福,臣,一切安好。”霍远征不卑不亢地回答。
“好,好啊!”萧玄策大笑起来,“你为我大启立下如此汗马功劳,朕,要重重地赏你!”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萧玄策的目光,总是有意无意地,飘向我这里。
他看着我为霍远征布菜,看着我与霍远征低声交谈,看着我们交握的双手……他的眼神,越来越深,越来越沉。
而坐在他身边的柳扶风,我的“老熟人”,如今的大启皇后,却仿佛一尊没有生命的瓷娃娃。
她依旧很美,很瘦,穿着华丽的凤袍,却掩不住眉宇间的忧愁和苍白。
她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不说话,也不笑,仿佛这殿中的一切,都与她无关。
我忽然想起了八年前,她对我说的那句话。
“有时候,瘦,也是一种福气。”
可是,她真的幸福吗?
在这座金丝笼里,她得到了一切,似乎,也失去了一切。
宴会进行到一半,萧玄策忽然站起身。
“今日高兴,”他说,“朕想请霍夫人,陪朕去御花园走走,不知霍将军,可否割爱?”
此话一出,满场皆惊。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霍远-征的身上。
一个皇帝,要“借”一个臣子的妻子,去御花园散步。
这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
这是试探,更是挑衅。
我感觉,霍远征握着我的手,瞬间收紧,手背上青筋暴起。
我知道,他要发怒了。
我连忙按住他的手,对他摇了摇头。
然后,我站起身,对着萧玄策,盈盈一拜。
“能得陛下赏识,是臣妇的荣幸。”
我抬起头,看着他,笑得云淡风轻。
“只是不知,陛下想与臣妇,聊些什么?”
10
御花园里,月色如水。
我跟在萧玄策身后,不远不近,保持着三步的距离。
李德全和一众宫女太监,被远远地留在了后面。
“你……变了很多。”良久,萧玄策停下脚步,转过身,开口打破了沉默。
“陛下也一样。”我答。
他苦笑了一下:“是吗?朕以为,朕一点都没变。”
他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探究:“这八年,在边关,过得苦吗?”
“不苦。”我摇了摇头,“心安之处,即是吾乡。”
“心安之处……”他咀嚼着这几个字,眼神变得有些恍惚,“说得好。说得真好。”
他顿了顿,忽然问:“你恨朕吗?”
“为何要恨?”我反问,“若不是陛下当年‘退货’,臣妇又怎会遇到我的丈夫,又怎会有今日的安稳生活?
说起来,臣妇还应感谢陛下,成全了臣妇。”
我的话,像一根针,狠狠地扎进了他的心里。
他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成全?”他自嘲地笑了,“朕成全了你,谁来成全朕?”
他忽然上前一步,抓住我的手腕,力道大得惊人。
“令枝,你告诉朕,这八年,你有没有……有没有哪怕一个瞬间,后悔过?”
他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疯狂的、不顾一切的火焰。
“朕不信!朕不信你对他,是真心的!他不过是一个粗鄙的武夫,他懂什么?他能给你什么?朕可以给你天下最好的,最贵的!朕可以让你成为全天下最尊贵的女人!”
我冷静地看着他,看着这个失态的帝王,心中没有半分波澜。
“陛下,您醉了。”我用力,挣脱了他的手。
“朕没有醉!”他低吼道,像一头被困的野兽,“令枝,回来吧!回到朕的身边!朕可以废了柳扶风,立你为后!朕可以给你想要的一切!”
我看着他,忽然觉得有些可悲。
“陛下,”我平静地说,“您给不了我想要的。”
“我想要的,八年前您给不了。八年后,您,更给不了。”
“八年前,我想要的,不过是您的一句尊重。而现在,我想要的,我的丈夫,已经全部都给我了。”
“他给了我尊重,给了我信任,给了我一个家。他把我当成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件可以估价的物品。他从不嫌我胖,甚至总觉得我太瘦,变着法地想让我多吃一点。”
“陛下,您是天子,坐拥四海。您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何必……执着于一件您亲手丢弃的‘旧物’?”
我的话,字字诛心。
萧玄策的脸色,由白转青,又由青转为一种死灰。
他踉跄地后退了两步,仿佛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
“旧物……”他喃喃自语,“是啊,是朕……亲手丢掉的……”
他看着我,看着我身上那件虽然素雅却剪裁合体的衣裳,看着我从容自信的神情,看着我眉宇间那份被爱滋养出的光彩。
然后,他又想起了自己的皇后,那个永远怯生生、永远带着愁容的柳扶风。
他忽然明白了,自己究竟错过了什么。
他以为他选择了一件最合身的华服,却没想到,那华服之下,包裹的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
而他丢掉的那件看似不合身的“袍子”,却在边关的风沙里,织就出了一身最耀眼的锦绣。
他想伸手去抓,却发现,那锦绣,早已不属于他。
“陛下。”我对着他,最后一次,深深地福了一礼,“夜深了,臣妇该回去了。我的丈夫,还在等我。”
说完,我不再看他,转身,朝着灯火阑珊处,那个一直默默等候着我的身影,走去。
霍远征没有问我,萧玄策同我说了什么。
他只是脱下自己的披风,将我紧紧裹住,然后牵起我的手,一步一步,走出了这座困住过我,也困住了很多人的,紫禁城。
后来,我听说,那天晚上,萧玄策在御花园里,一个人,坐到了天亮。
再后来,我们回到了雁门关。
我用从京城带回的封赏,建立了一座更大的工坊,不仅生产军服,还开始生产各种民用的布料和成衣。
“雁门造”,成了大启朝最受欢迎的品牌。
霍远征,依旧镇守着北境。
有他在,北蛮再不敢轻易来犯。
边境,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和平与繁荣。
我们有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儿子像他,不爱说话,却力大无穷。
女儿像我,从小就对数字和算盘,表现出惊人的天赋。
京城里的事情,渐渐离我们远去。
只是偶尔,会从南来的商队口中,听到一些零星的传闻。
听说,皇后柳扶风,积郁成疾,红颜薄命,不到三十,就香消玉殒。
听说,皇帝萧玄-策,自那以后,再未立后。
他变得越来越沉默,也越来越勤政。
他开创了“景兴盛世”,成了一位名垂青史的明君。
只是,再也没有人见过他笑。
有一年,一个去过京城的老兵回来,给我带了一幅画。
画上,是一个丰腴的少女,穿着选侍的衣裳,跪在空旷的大殿里,倔强地抬着头。
画的角落,有一行小字。
“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
老兵说,这是他花重金,从宫里的一个老太监手里买来的。
他说,这是当今圣上,亲手所画。
每年,他都会拿出来,看上一整夜。
我看着那幅画,久久不语。
然后,我把它,连同画框一起,扔进了火盆里。
霍远征从身后抱住我,将下巴搁在我的肩上。
“后悔吗?”他问。
“后悔。”我看着那画在火焰中化为灰烬,轻声说。
他抱紧我的手,紧了紧。
“后悔……当初面条做得太少,没让他抢到第二个荷包蛋。”
他愣了一下,随即,发出低沉而愉悦的笑声。
窗外,北境的月,又大又圆,温柔地洒在我们身上。
真好。
一切,都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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