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69万元转错的那一刻,我感觉天塌下来了!”近日,苏州工业园区一公司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李女士,在年关将至的忙碌中因疏忽操作,将公司一笔69万元的款项,误转给曾与她有过房屋租赁往来的云南租客。
事忙手误,69万元公款“错付千里”
“年关将至,工作多,我同时处理多笔转账,忙中出错了!”1月29日,李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作为公司人力专员,她负责薪资及各类款项划转,转账当日核对信息时,误将本应转入公司指定账户的69万元,填成了曾与她有过房屋租赁往来的一名云南租客,“他退租时我退过押金,账号存着没删,工作太多太匆忙,核对时产生了失误。”
李女士表示,发现这笔“错款”转账成功后,她第一时间联系对方,起初对方答应退款,可没过多久突然变卦。“对方改口说必须云南昆明当地派出所通知他,才肯转钱。”李女士急得眼眶发红,“他临时反悔,我这下彻底慌了。”
针对收款方的临时变卦,李女士立刻联系开户行申请冻结对方账户,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银行无法自行冻结他人账户。“经理告诉我,对方能每次取5000元,也能凭身份证调额全额取出。钱暂时还在,但风险太大,就怕他随时转走。”
“69万元,不是私房钱,而是公司公款。若追不回,不仅饭碗难保,还可能面临追偿责任。”李女士说。
警方跨省联动,紧急拦截“跑路”风险
情急之下,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报警求助,希望通过正规途径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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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转错账”后报警求助
记者了解到,李女士留存了完整证据:转账记录、对方身份证信息、此前的房屋租赁资料一应俱全。
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斜塘派出所民警刘相龙告诉记者,见到报警人李女士后,他们先安抚其情绪,再细致核实事件详情,确认这是年末忙碌导致的操作失误,排除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情形。“69万元涉案金额巨大,且年末资金流动频繁,一旦收款人转移款项,追回难度会成倍增加。”
刘相龙表示,苏州警方通过内部协查渠道对接了云南当地警方,并协助联系收款人的开户银行,推动对涉案账户实施临时风险管控,暂时阻断了资金转移的可能。
随后,民警通过李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这位身在云南的“收款人”进行沟通。“第一次打电话,对方很抗拒,还说‘你们管得着吗’。”刘相龙反复阐明后果:“我们向对方释法: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若拒不返还,公司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在极端情况下,若存在恶意占有、转移财产等行为,不排除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
最终经过多轮耐心沟通,收款人松口同意全额退款。但考虑到其远在云南,且此次转账失误系李女士个人操作导致,为保障退款过程合法合规,资金安全可控,双方商定,“由李女士前往云南,在当地警方见证下完成退款。”刘相龙说。
千里赴滇,错转款项失而复得
“第二天一早我就飞昆明,心里又紧张又忐忑。”李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她带了民警帮忙整理的转账凭证、公司证明和协调函,“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说实话有点怕,但想到民警已经跟云南当地警方对接好,又安心了不少。”
抵达云南昆明后,当地警方已在派出所等候。在当地派出所民警见证下,李女士与收款人当面核对转账信息、身份证信息及此前的房屋租赁记录,确认无误后,对方当场将69万元全额转回公司账户。
“收到款项‘到账’的信息后,我蹲在派出所走廊里号啕大哭。”李女士说,“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为钱哭,却是最轻松的一次。”李女士感慨,“悬了两天的心终于落地,整个人都轻了。”
事后,李女士送给斜塘派出所一面锦旗和一封手写信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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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送给斜塘派出所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转错账莫慌,警惕“秒冻账户”骗局
针对转错账后的应急处置,苏州一银行在职员工吉女士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人存在误区:“认为银行能直接冻结对方账户,其实不然。根据操作规范,只有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出具正式法律文书,银行才能对他人账户止付或冻结,个人和企业无权直接申请。”
吉女士建议,如不小心转错账,要留存好证据,截图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对方身份信息等关键材料,切勿删除。同时尝试联系对方,看是否能够请对方协助退回。“若无法联系收款人或对方拒绝退款,应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介入协调,必要时出具司法文书,为资金保全和维权提供支持。”
“年关将至,转错账案例时有发生,像李女士这种大额转账、对方反悔的情况,直接报警是最稳妥高效的选择,警方跨省协作机制能更快推动问题解决。”吉女士补充。
民警刘相龙也提醒,近期是资金划转高峰期,企业和个人办理转账业务时,切勿因忙碌疏忽大意,务必仔细核对收款人姓名、账号、开户行等关键信息,避免操作失误。
若不慎转错账,切勿慌乱或与对方发生过激冲突,以免激化矛盾。应第一时间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求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财产安全。同时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退款中介”“维权机构”,谨防二次诈骗。
律师解读:错转款项不归还绝非“无责”
“从法律层面看,收款人首先已构成不当得利。”苏州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文浩解释,根据《民法典》第122条,没有法律依据取得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必须返还本金及法定孳息,“若像事件中最初那样拒不配合,还可能因‘恶意得利’承担利息损失等额外赔偿责任。”
胡律师进一步分析,虽然69万元数额巨大,但单纯因收到错转款项后拒不归还,一般属于民事不当得利纠纷,通常不构成刑法中的侵占罪。“因为侵占罪要求行为人最初系合法持有他人财物,而错转款项的收款人自始缺乏合法占有依据。”
不过,胡律师强调,若收款人在明知款项系错误转入的情况下,仍采取转移、隐匿、挥霍等手段逃避返还义务,且存在虚构事实或欺骗行为,则不排除涉嫌诈骗等其他刑事犯罪的可能。“此外,即便最终在警方劝解下退还了款项,若此前存在恶意拖延或损害行为,受害人仍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利息、资金占用损失等赔偿。”
延伸阅读
远隔千里的网恋“女友”即使没有见过面,男子的心已被对方所俘虏,为“她”的遭遇心疼不已,大方地转账抚慰情绪。殊不知,这都是假的,假身份、假声音、假故事……
近日,浦东警方成功抓获两名使用变声器软件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2月,何先生来到浦东公安分局王港派出所,将自己的被骗经过悉数道来。他告诉民警,去年7月在某聊天软件上认识了意中人“小蕊”,两人特别聊得来,短短一周就成了男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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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蕊”发给何先生的自拍
照片里的“小蕊”笑容如山花般烂漫,可身体却和“林黛玉”一般,三天两头就往医院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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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蕊”发给何先生的自拍
“小蕊”:我来打吊针了,就是打个吊针下午就没啥事了,你不用担心,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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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转账记录
女友“小蕊”称自己生病,何先生心疼不已,每月将大半收入转给对方,希望女友照顾好自己。不久后,"小蕊"再次找到他,又以各种理由“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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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页面
不舍让女友“痛苦”,何先生纷纷应允,直到某一天女友突然不回信息了,何先生终于发现了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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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两人聊天记录
据警方调查了解到,何先生的女友“小蕊”其实是男的……还是两个!这段期间的“甜蜜时光”都是"小蕊"施展的各种手段,为了骗取何先生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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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的女友“小蕊”其实是两名男子
浦东公安分局王港派出所民警 孟冬华:我们根据何先生提供的证据材料、联系人微信,通过微信后台调取了数据,发现跟何先生聊天的两个微信账号的实际使用人是位于宁夏银川的两位男士,那么我们就锁定他们是我们的犯罪嫌疑人,然后我们通过技术手段对他们进行上网追逃,后面在宁夏银川警方的配合下,将二人顺利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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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讲述案情
5月14号,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吕某峰、白某驹成功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吕某峰交代了自己虚构“小蕊”的名字,在网上冒充女性结识网友,后以虚构出差没有生活费、爷爷去世办丧事、母亲患癌等理由,向被害人何先生索要钱款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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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向被害人何先生索要钱款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
浦东公安分局王港派出所民警 王孙楠:他后面会有很多理由去骗这个被害人转钱,比如说我今天要动个手术什么的,然后他就跑到医院里去录了一段在医院里的视频,总归要说两句话,他就开了个变声器,然后再录了一段视频,就是我今天在看病什么,你要给我转点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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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峰、白某驹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案件侦办及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一步开展中。
警方提醒
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认识的好友、恋人,当对方提出转账要求,务必要谨慎,切勿随意向对方提供账号进行转账,若有异样及时跟警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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