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误送水仙当百合致老人小孩中毒!近日,有消费者在盒马下单食用百合,却被错送成水仙球!家中71岁老人和12岁孩子误将水仙球当作百合食用后,出现了明显中毒症状!所幸,老人和孩子被及时送医,未造成严重后果。
事后,消费者向盒马反馈该问题。1月27日下午,邹女士与盒马方面在市监部门的协调下进行协商,盒马方提出一项总额为7万元的“打包”赔偿方案,但未向她说明具体计算明细。邹女士对此表示无法接受,认为该金额与家人所遭受的健康损害及后续风险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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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台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首先,盒马平台应当对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前述案件中,平台误将水仙球当作百合送给消费者,导致消费者中毒,存在明显过错。
具体而言,盒马作为经营者与商品分拣方,对所售商品的安全性负有法定保障义务,且应具备准确识别商品的能力。并且,水仙种球与百合外观相似,对老年消费者而言尤其难以辨别,因此误食行为与盒马的配送过错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盒马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在此情况下,盒马平台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内的合理治疗与康复支出。另外,老人、小孩因误食水仙中毒后若因此遭受精神痛苦,如焦虑、失眠等,则平台还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虽然盒马方提出一项总额为7万元的“打包”赔偿方案,但未向邹女士说明具体计算明细,邹女士对此表示无法接受也可理解。邹女士完全有权要求盒马依照前述赔偿条目,列清各项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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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重情况下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笔者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前述案件中,若是误食的老人和孩子因此身受重伤或者是发生死亡的严重后果,则相关责任人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而言,相关责任人可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所谓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指的是行为人在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却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后者指的是行为人已经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危害结果但轻信自己能够避免结果发生。
在前述案件中,盒马平台作为销售者,应当认识到水仙种球和百合可能被分拣错误,进而应当将二者严格分区并且对分拣员严格培训,但盒马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应当认定存在过失。因此,若是在该过失行为造成中毒者重伤或者身亡的情况下,相关责任人可构成相应的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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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盒马在本次事件中存在重大过失,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在后续应加强对分拣员的培训,避免该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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