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城网1月27日讯 近日,邹城市公安局依法查处多起性质恶劣的网络暴力案件,对违法人员予以严惩。
网络泄愤不可取 邹城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网络公然侮辱案案件一
经查,张某(化名)因小区停车位被占问题与他人产生矛盾,为发泄私愤,竟恶意将受害人照片制作成“遗像”,并搭配花圈图案、哀乐及侮辱性文字,在网络平台上公然散布,严重侵害他人人格尊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接到报案后,邹城市公安局网安部门立即行动,迅速固定电子证据,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张某。张某到案后,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张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邹城警方重拳打击网络“开盒”行为 一网民因泄露隐私被行政拘留案件二
近日,邹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网民韩某(化名)在多个社交平台对他人实施网络“开盒”违法行为,非法获取当事人个人隐私信息后,在互联网上广泛扩散,严重扰乱当事人正常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查,韩某因私人矛盾心存不满,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敏感隐私信息,随后在社交平台公开披露,并扩散至多个网络群组。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邹城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严打网络暴力!邹城公安以法治担当守护清朗空间案件三
经查,违法行为人刘某(化名)因在成员达300人的小区业主群发广告被林某等业主劝阻,竟心生报复之意,多次编造林某个人隐私谣言在群内散布,严重侵害林某人格尊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接报后,邹城公安迅速响应、快查快办,全面固定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及时为受害人挽回名誉损失。
警方郑重提示:网络空间绝非肆意妄为之地,任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恶意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均属违法,公安机关必将坚决依法查处,维护清朗网络环境和公民合法权益。
在此呼吁广大网友:清朗网络空间需要每一位网民共同维护,让我们从自身做起,文明理性上网,坚决对网络暴力说“不”。
通讯员:郑秀彬 石中玉、编辑:邹城网、来源:齐鲁晚报网
微信改版了
现在刷到我们的推文全凭缘分
大家记得把邹城网“设为星标”
转发+ 提醒
关注邹城网,看精彩邹城~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