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信不少小区业主都发现过一个奇怪的现象:小区里总有业主拖欠物业费,有的欠了几千甚至上万块,物业却只是反复催缴从不起诉;可有的业主只欠了几百块,没多久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很多人心里都犯嘀咕,这物业是不是专挑软柿子捏?为啥欠费多的不敢惹,反倒盯着欠费少的业主起诉?其实这背后根本不是什么“欺软怕硬”,而是物业在追讨物业费时,综合考虑了诉讼成本、法律风险、执行难度后的实际选择,看似不合理的操作,实则藏着行业里的现实考量,今天就跟大家把这事掰扯清楚,让业主们看清其中的门道,也明白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要明确的是,物业作为提供服务的企业,核心目的是收回物业费,保障小区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而不是单纯为了起诉业主。起诉只是物业追讨欠费的最后手段,不管是针对欠费多的还是欠费少的业主,物业走法律途径的前提,都是沟通协商、书面催缴等方式全部无效后才会选择。而之所以出现“专捏欠费少的软柿子”的情况,最核心的原因就是诉讼成本的高低,这也是物业最先考量的因素。
可能有人会觉得,欠费多的业主,物业起诉后能收回更多钱,应该更愿意走法律程序才对,实则不然。起诉业主不是简单的递个诉状就行,从准备材料、聘请律师,到跑法院立案、参与庭审,再到后续的执行,整个过程都要花时间、花金钱、花精力。这些都是实打实的诉讼成本,对于物业来说,这笔成本需要和收回的欠费金额做对比。如果业主只欠了几百到几千块的小额物业费,物业用小额诉讼程序就能处理,材料准备简单、庭审流程快捷,甚至不用专门请律师,法务人员就能搞定,时间和金钱成本都很低,就算最后收回的钱不多,也能做到收支平衡,还能起到警示其他业主的作用。
但如果业主欠费金额大,往往也意味着拖欠的时间长,有的甚至拖了好几年,物业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就会更繁琐,从历年的服务记录、催缴凭证,到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证明,一样都不能少。而且这类业主大多对欠费有自己的“理由”,庭审过程中争议会更多,物业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时间应对,诉讼成本会大幅增加。更关键的是,就算物业胜诉,后续的执行也可能遇到难题,欠费多的业主大概率是有备而来,要么会转移财产,要么就是坚决不履行,物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还可能面临执行无果的情况,最后不仅没收回欠费,还搭进去不少诉讼成本,得不偿失。这也是物业对欠费多的业主,大多只敢反复催缴,不敢轻易起诉的重要原因。
其次,法律风险的评估,让物业对欠费多的业主更加谨慎。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物业提供了基本的物业服务,业主就应当缴纳物业费。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业主以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缴物业费,最后还是会被判败诉的原因,但这并不代表物业在诉讼中就没有任何风险。
欠费少的业主,大多是因为疏忽或者一时的不满拖欠费用,并没有准备太多反驳的证据,物业只要能拿出提供服务的基本证据,比如小区保洁记录、安保巡逻记录、公共设施维修记录等,胜诉的概率几乎是百分之百。而且这类小额诉讼,法院判决后业主大多会选择履行,毕竟为了几百块留下诉讼记录,影响个人信用不值得。
但欠费多的业主就不一样了,他们之所以敢长期拖欠大额物业费,要么是手里掌握了物业服务严重瑕疵的实锤证据,比如小区公共区域长期无人打理、电梯故障长期不维修、安保形同虚设导致业主财产受损等;要么就是联合了其他业主,形成了抱团拒缴的局面。物业如果贸然起诉,不仅可能因为服务瑕疵的问题,被法院判决减免部分物业费,还可能引发更多业主的不满,导致抱团拒缴的情况更严重。更有甚者,可能会让业主们抓住把柄,发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最终要求更换物业,这对于物业来说,损失的就不只是一笔物业费那么简单了。2025年芜湖市繁昌区的一起物业起诉业主案中,法院就因物业设置“诉讼加价收费”的不公平条款,驳回了物业的相关诉求,这也提醒物业,诉讼中的任何不规范操作,都可能导致败诉。
再者,物业起诉欠费少的业主,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敲山震虎,起到警示作用。对于小区里的大多数业主来说,都是愿意按时缴纳物业费的,只有少数业主存在拖欠行为。物业选择起诉欠费少的业主,胜诉后不仅能收回欠费,更重要的是能向其他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传递一个信号:不管欠费多少,只要拒不缴纳,物业都会走法律途径追讨,以此倒逼那些欠费较多的业主主动缴费。
毕竟对于大多数拖欠大额物业费的业主来说,他们并不是真的想和物业对簿公堂,只是抱着“法不责众”和“物业不敢起诉”的侥幸心理。当他们看到身边有业主因为欠了几百块就被起诉后,就会意识到物业的底线和决心,担心自己也被起诉,留下不良的诉讼记录,影响个人征信。而且现在很多城市都已经将物业费欠费信息,纳入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甚至会与社会征信体系挂钩,拖欠物业费不仅会影响业主的房产交易,还可能影响贷款、出行等方面。物业正是抓住了业主的这种心理,通过起诉小额欠费业主,达到震慑大额欠费业主的目的,这也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追讨策略。
当然,我们也要客观看待这个问题,不能一味地指责物业“专捏软柿子”,业主也需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很多业主觉得物业服务不到位,就理所当然地拒缴物业费,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做法。根据法院的相关判例,只要物业提供了基本的物业服务,即使存在一些小的瑕疵,业主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缴全部物业费。因为小区的物业服务是面向全体业主的,物业费是保障小区公共服务运转的基础,一旦大量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就会因为资金不足,进一步降低服务质量,最终形成“服务差—拒缴费—服务更差”的恶性循环,受损的还是全体业主的利益。
如果业主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正确的做法不是拒缴物业费,而是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权。比如可以向物业提出书面的整改意见,要求物业限期整改;如果物业拒不整改,可以向当地的住建部门、街道办投诉,由相关部门介入调解;也可以联合其他业主,按照法定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要求物业提升服务质量,甚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解聘现有物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这些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维权方式,远比单纯的拒缴物业费更有效。
而对于物业来说,“专捏软柿子”的做法,虽然能解一时的燃眉之急,但并不是长久之计。物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服务质量,只有把服务做好了,让业主觉得物有所值,业主才会心甘情愿地按时缴纳物业费,这才是解决物业费拖欠问题的根本方法。2025年湖北省建始县的一起物业诉讼案中,法官就明确表示,小区物业服务难以做到人人满意,但物业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减少业主的不满。如果物业只想着通过诉讼、催缴等方式追讨物业费,却不重视服务的提升,最终只会失去业主的信任,导致物业费拖欠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同时,物业在追讨物业费的过程中,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公平公正,不能区别对待业主。对于欠费多的业主,不能一味地纵容,而是要积极沟通,了解其拖欠的原因,若是物业自身的问题,就及时整改,争取业主的理解;若是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在做好充分证据准备、评估好法律风险后,也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做到一视同仁,才能让业主信服,营造和谐的小区物业关系。
其实,物业和业主之间,从来都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合作关系。物业的职责是做好小区的管理和服务,让业主住得舒心;业主的义务是按时缴纳物业费,保障物业的正常运转。双方只有相互理解、相互配合,才能打造一个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物业要多站在业主的角度思考问题,提升服务质量,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决业主的诉求;业主也要多理解物业的难处,按时履行缴费义务,遇到问题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拒缴物业费的极端方式。
总而言之,物业之所以看似“不敢惹”欠费多的业主,专捏欠费少的“软柿子”,并不是什么潜规则下的欺软怕硬,而是综合考虑诉讼成本、法律风险、执行难度后的现实选择,其核心目的还是为了高效、低成本地收回物业费,保障小区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但这种做法终究只是权宜之计,解决物业费拖欠问题的根本,还是在于物业提升服务质量,业主履行缴费义务,双方通过良性沟通,化解矛盾,实现共赢。
话题讨论
你所在的小区有没有物业费拖欠的情况?你如何看待物业专起诉欠费少业主的做法?如果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你会选择哪种合法方式维权?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经历和看法。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