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眼神给出去,我的身体形成一个X形”,近期网红周媛的魔性教学台词席卷网络,一场全民玩梗的狂欢背后,是其自称“中国性商教母”开办的“魅力女性”修炼班引发的巨大争议。随着其主账号被封、2400万元课程收入曝光,这类打着“女性成长”旗号的培训乱象,不仅扭曲性别价值观,更已触碰多重法律红线,亟待法律层面的精准规制与重拳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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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定性来看,这类修炼班的商业操作已涉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的盈利闭环。其一,**涉嫌传销式营销**,周媛推出的8.8万元高阶研习班承诺给予学员30%课程分润,本质是鼓励学员发展下线、拉新赚提成,完全符合《禁止传销条例》中“拉人头、层级返利”的核心特征,属于典型的传销嫌疑行为。其二,**构成低俗内容传播违规**,其课程中“眼神勾人”“肢体摆拍”等内容尺度超标,涉嫌传播低俗信息,违反《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关于禁止传播淫秽、低俗内容的规定,同时违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对低俗媚俗内容的抵制要求。其三,**存在虚假宣传风险**,将复杂的人格魅力简化为“撩汉技法”,以“自我提升”为噱头兜售取悦男性的技巧,虚构课程对个人成长的实际价值,若无法兑现宣传效果,即涉嫌违反《广告法》,需承担相应行政处罚。
税务合规性缺失是此类培训乱象的另一重法律痛点,这一点在同类案例中已有明确警示。此前“曲曲大女人”便因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销售收入、将劳务报酬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等手段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费、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758万元。周媛的修炼班已曝光2400万元课程收入,其资金流向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通过私域交易、虚构业务套取资金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均需税务部门依法核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若查实存在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行为,不仅需补缴税款与滞纳金,还将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逃税罪,承担刑事责任。
此类课程的法律风险还延伸至平台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平台作为内容传播与交易载体,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负有内容审核与监管义务,若对低俗擦边、价值扭曲的课程放任传播,未及时采取限流、封禁等措施,即便难以监控私域交易,也可能因监管不力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而对消费者而言,课程捆绑销售溢价情趣用品、高价课程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等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与知情权,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还费用、赔偿损失,市场监管部门也可据此开展调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真正的女性魅力,从来不是靠眼神套路或肢体摆拍堆砌而成,更不应成为违法牟利的工具。正如中国妇女报评论所言,它源于人格的独立、智慧的积淀和内心的丰盈。法律对这类乱象的规制,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更是对健康性别价值观的维护,为女性成长扫清商业收割的障碍。健康的两性关系与自我成长,必须建立在法律框架与公序良俗之上,而非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技巧博弈。
根治“魅力女性”修炼班这类乱象,需以法律为利剑,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监管部门应强化联动执法,对涉嫌传销、偷税漏税、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提高违法成本;平台需压实主体责任,优化算法审核机制,对低俗内容精准识别、快速处置,阻断违规课程传播路径;消费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摒弃“捷径思维”,遭遇侵权时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唯有让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才能遏制资本对女性焦虑的收割,让女性成长回归独立、自信、自爱的正轨。(车虹)
来源:潮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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