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钟女士近日反映,从山东诺特机械有限公司购买的叉车,上不了牌而且经常出故障,经过安徽省特种设备检验院检测后产品多项不合格。
钟女士表示,2025年11月1日与山东诺特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叉车销售合同。叉车奶回来后在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故障而且也上不了牌,给公司人力财力都带来很大损失。向销售方提出退货,销售方海要求扣除相关费用。对此,钟女士表示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明明受害方是我们,为何还要赔偿他们费用呢?
钟女士提供了一份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检验报告。该报告显示,叉车生产厂家为帕里特(山东)智能裝备有限公司。该叉车存在电机型号合格证说明书参数互不一致;轮胎规格合格证与说明书参数不一致。车架号位置与说明书不一致。坡道驻车制动试验条件和制动距离测定不合格等多项问题。
企查查显示,帕里特(山东)智能裝备有限公司在2025年6月因特种设备生产单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被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罚款300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5190.00元。
![]()
![]()
![]()
![]()
![]()
![]()
![]()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