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不少公司以“劝退”为名施压,逼迫员工签署“自愿离职”文件,很多人迫于压力仓促签字,事后才发现错失赔偿权益。向恒律师事务所提醒:自愿离职声明是影响权益的关键文件,这3个坑千万别踩,否则维权难、赔偿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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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一:自愿离职声明盲目签,主动放弃赔偿权
公司常以“主动离职更体面”“不影响后续找工作”为由诱导签字,却刻意隐瞒“自愿离职无经济补偿”的关键事实。依据《劳动合同法》,员工主动自愿离职,通常无法主张N倍经济补偿或2N赔偿金。
坑二:暗藏放弃全部权益霸王条款
部分离职文件中隐含“签署后放弃向公司主张任何劳动报酬、赔偿、补偿的权利”等条款,这类条款看似合法,实则排除劳动者核心权利,若能证明是被逼迫签署,可认定为无效。但实践中,员工往往因未仔细审阅条款而“踩坑”,后续维权时陷入被动。
坑三:轻信口头补偿,替代书面协议
公司劝退时可能口头承诺“签自愿离职后给一笔补偿金”,却拒绝写入书面文件。很多员工信以为真签字后,公司翻脸不认账,此时因无书面证据,补偿主张难以被支持。
提示:所有补偿约定必须落实到书面,明确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否则一律不信、不签。
面对劝退逼签,正确应对3要点:
1. 坚决拒绝“被自愿”,明确告知公司“非本人真实意愿,不同意签署自愿离职文件”;
2. 全程留存证据,包括劝退沟通录音、微信/邮件记录、公司施压的书面通知等,固定“逼迫”事实;
3. 及时书面异议,通过EMS+邮件双渠道向公司发送《不同意逼迫签署自愿离职文件的异议函》,留存送达凭证。
向恒律所提醒:自愿离职文件是权益“分水岭”,签字前务必谨慎。若公司以“不签就辞退”“不发工资”等威胁,切勿妥协,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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