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一起家庭悲剧演变成连环刑事案件:13岁女孩寄宿小姨家,遭姨父多次侵犯获刑8年半。然而,就在姨父开庭前夕,女孩父亲竟与小姨单独吃宵夜、开房,随后被控强制猥亵,也获刑1年3个月。父亲出狱后大喊冤枉,称是小姨子为救丈夫“设局陷害”,逼自己出具谅解书。真相究竟如何?法律上又该如何看待这起“案中案”?
一、事件经过:连环案中案,家庭伦理彻底崩塌
这事儿得从2021年6月说起。13岁的女孩小花(化名)寄宿在小姨家,竟被姨父趁熟睡时多次侵犯。父母报警后,警方查出姨父此前已有4次猥亵行为。因小花未满14岁,姨父被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公诉,面临从重处罚。
为了给丈夫争取轻判,小花的小姨苦苦哀求姐姐、姐夫(即小花父母)出具谅解书,甚至提出“把房子赔给你们”,但被坚决拒绝。
离奇转折发生在2022年3月7日,即姨父案开庭前夜。小花父亲与小姨相约吃宵夜喝酒到凌晨,随后二人前往酒店 “开了一个房间一起休息” 。在房间内,小姨称遭到小花父亲猥亵,大声呼救引来他人敲门,随后报警。小花父亲因强制猥亵罪获刑1年3个月,且当时认罪认罚,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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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焦点:认罪认罚后喊“陷害”,法律还认吗?
父亲出狱后突然翻供,坚称自己是被小姨子“设局陷害”,目的就是胁迫他为姨父出具谅解书。但法院再审后,驳回了他的申诉。这里涉及几个关键法律问题:
1. “认罪认罚”为何难以推翻?
小花父亲在一审时对证据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了从宽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具结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事后无新证据、新理由翻供,法院通常不予支持。本案中,房间外的证人听到了呼救、生物信息证据确凿、聊天记录与监控完整,形成了牢固证据链。
2. “谅解书”真能“交易”吗?
小姨逼迫姐夫出具谅解书的行为,本身并不合法。在刑事案件中,谅解书仅是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绝非“免罪金牌”。尤其对于强奸幼女这类严重犯罪,即便取得谅解,从轻幅度也有限。试图通过胁迫、交易获取谅解书,反而可能暴露新的恶意。
3. “设局陷害”能否成立?
从法律上讲,如果小姨确实以“发生关系”为诱饵,并事先计划好报警,可能涉及诬告陷害。但本案中,小花父亲自愿共处一室、且事发过程有反抗证据,使得“陷害”主张难以被采信。法院判决书中的那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虽通俗,却点出了关键:自身行为不端,是陷入困境的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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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法警示:悲剧背后,每个人都在突破底线
这起案件堪称“全员恶人”的悲剧,每一环都值得警醒:
· 对姨父:法律对性侵未成年人,尤其是幼女,是“零容忍”且从严惩处的。他的8年半刑期,是罪有应得。
· 对父亲:法律保护所有女性,包括亲属,不受侵犯。“强制猥亵罪”不因双方关系特殊而豁免。他的行为不仅背叛家庭,更将自己送进监狱。
· 对小姨:为救丈夫不择手段,游走在法律与伦理边缘。即便“设局”之说难以证实,但其在丈夫犯罪后的一系列操作,已让亲情荡然无存。
· 最无辜的受害者:13岁的小花,接连遭遇至亲之人的背叛与伤害,她的心理创伤如何弥补,更值得社会关注。
结论与反思:
一桩强奸案,衍生出另一桩猥亵案,让两个家庭支离破碎。父亲声称的“陷害”或许有其委屈,但他在妻子妹妹求助的敏感时期,选择深夜单独饮酒、开房,本身就已严重越界。
此事引发我们更深的思考:
1. “认罪认罚”是“悔罪”还是“策略”? 如果仅为换取轻刑而认罪,事后又喊冤,是否浪费司法资源?法律该如何防范?
2. 亲情在利益与罪恶前,何以如此脆弱? 小姨为救丈夫,姐夫在妹妹求助时行为失当,人性的自私与复杂令人叹息。
3. 对于小花这样的未成年受害者,除了法律惩恶,社会应如何建立更系统的保护与心理救助机制?
这场伦理与法律的双重悲剧,您认为谁的责任最大?父亲喊冤值得同情吗?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
本文来源: 根据公开司法案例及媒体报道综合整理。
(注:本文旨在以案说法,普及法律常识,人物为化名,内容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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