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到了一通意料之外的电话,电话那头,是贵州黔南某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对方语气温和,态度诚恳,说他们读到了我上周写的那篇关于看守所律师会见指南的文章,想与我沟通一下。
熟悉我的朋友大概知道,我偶尔会记录一些在不同看守所会见的经历与见闻。
那篇文章,正是结合了我在黔南某看守所会见时遇到的一些实际情况,从律师的角度整理出一份实用指南,也顺带提及了会见流程中可能存在的几个小问题。
我的初衷并非批评,更多是自我提醒,也为同行们提供参考,毕竟每一次顺利会见,既关乎权利,也关乎效率。
电话那端的工作人员非常客气。他说,所里注意到了我这篇文章,首先想感谢我提出的建议,他们非常重视,已经在着手整改相关环节,对于给我会见过程带来的不便,也表达了诚恳的歉意。他还补充说,如果我有其他意见或想法,欢迎随时提出。
说实话,这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对话,在今年中旬已经发生过一次。那时我写了另一地看守所的会见指南,阅读量不错,很快也被“关注”到了。
那一次,是所领导亲自打来电话,同样表达了感谢,承诺会认真整改,欢迎我继续监督。然后,同样委婉而坚定地,希望我能把那篇文章删除,我不能拒绝,也似乎没有理由拒绝。
今天是第二次。
挂掉电话,心情有点复杂。
一方面,作为写作者,两度因记录现实而被“劝删”,多少有些无奈。
但另一方面,我又确实感到某种荣幸。
一篇小文都能推动一个现实环节的改善。
这或许正是文字的价值之一,它是一面镜子,照出问题,也照见回应。
可以确定的是,我不会气馁,我还会继续写下去。写那些高墙之内不易被看见的角落,写律师执业路上那些细碎却真实的脚印。
不为指责,不为诋毁,只为记录。
哪怕电话还会响起,我也依然会觉得,这样写字,是有意义的。
![]()
办有无罪免死不起诉缓刑案件。
l55 99l8 9933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