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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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今天(26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通气会,解读《若干措施》有关内容。
新民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市医保部门会同市卫健委、市药监等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合力保障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质量可靠、供应及时、使用顺畅。医保部门与药监部门建立常态化处置机制,加强日常沟通与协作。药监部门对药品质量实施严格监管,尤其对集采中选药品实行“全覆盖”“零容忍”监管,切实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据介绍,市医保部门持续扩大“沪惠保”药品保障范围。支持个人账户购买覆盖创新药械商保产品。鼓励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从健康体保障向带病体、老年人等群体扩展。
下一步,市医保部门将继续搭建保司与创新药企沟通平台,推动保险行业与生物医药产业合作互动。积极探索保险机构与药企之间形成集体采购药价谈判、新药上市沟通、按疗效付费、分期支付等机制,提升创新药械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同时,引导和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保障范围,提升创新药械可及性,更好满足市民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
原标题:《对集采中选药品实行“全覆盖、零容忍”监管,持续扩大“沪惠保”药品保障范围》
栏目编辑:左妍 题图来源:东方IC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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