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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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时,足以改写一条生命的轨迹。
据封面新闻报道,11月20日上午9点19分,湖北武汉51岁的心脏病、糖尿病患者老胡因心脏不适,紧急联系好友韩顺帮忙取药;9点40分,韩顺携药赶到武汉雅斯特酒店前台,请求查询老胡房号或代为送药,因无法提供完整身份信息被拒绝;随后,韩顺连续拨打7个电话联系老胡均无人接听,只能将药留在前台后离开;当天下午3点,酒店工作人员收拾房间时,发现老胡倒在地上,经确认已死亡;法医推断,老胡的死亡时间介于中午12点至下午2点之间。从送药被拒到被发现离世,救命药在前台滞留长达5小时。24日晚,涉事酒店回应称,送药者未告知病人病情,前台出于隐私考虑未查看药品,且老胡作为金卡用户可下午3点退房,故未提前查看,“前台人员没有多做一步,但未说‘无义务帮忙送药’”,并表示不会逃避责任,正积极处理。那么,酒店在该场景下是否负有协助或排查义务?住客隐私保护与生命安全该如何平衡?这场悲剧不仅引发全网对公共场所应急处置责任的热议,更暴露了当前公共场所应急处置机制的漏洞,也折射出相关法律规范在特殊场景下的空白。
酒店在该场景下是否负有协助或排查义务?法律有着明确规定
韩顺称前台曾以“无义务帮忙”为由拒绝协助,而酒店则否认该表述,称仅因送药者未告知病情、出于隐私保护及延迟退房约定,未主动排查。双方说法虽有出入,但核心争议聚焦于:酒店在该场景下是否负有协助或排查义务?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骏律师明确表示,酒店的不作为已构成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银行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该条款未对“客人失联+紧急送药”的特殊场景作出具体细化,但送药人提供的信息已具备核实基础,酒店完全可以通过前台登记记录、房间电话联系等合法途径进一步确认,却选择直接拒绝,其“无义务”的抗辩显然不能成立。
若后续尸检确认老胡的死因与滞留药品对应的病症直接相关,周骏律师指出,酒店承担次要责任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法理基础。“法律赋予公共场所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核心是为了防范和化解可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风险,在涉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酒店更应积极履行核实与协助义务,而非机械推诿。”
隐私保护与安全保障冲突?生命至上应是首要原则
不少酒店拒绝协助的核心顾虑之一,是担心未经住客同意查询房号、联系住客会侵犯隐私。那么,住客隐私保护与生命安全保障之间,该如何划定边界?
对此,周骏律师直言,隐私保护的前提是不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在这起事件中,送药行为直接关联住客的健康权益,且已提供部分身份关联信息,并非无端查询,酒店完全可以在“最小必要”原则下开展核实工作——比如通过前台登记的联系方式尝试与老胡沟通,确认是否同意接收药品,既保障隐私又不耽误应急处置。
现实中,部分酒店的做法与涉事酒店形成鲜明对比:有的酒店在接到类似紧急求助后,会第一时间联系住客确认,若无法取得联系则协同保安上门查看;有的则直接协助送药至房间门口并电话告知。这些案例印证了“生命至上”应是经营服务的核心准则,隐私保护不能成为漠视生命安全的借口。
“商家担心侵犯隐私的顾虑可以理解,但更应建立‘紧急场景优先’的处置逻辑。”周骏律师强调,隐私保护与安全保障并非绝对对立,通过合理的操作流程完全可以实现兼顾,而在二者发生冲突时,生命安全理应优先得到保障。
如何避免悲剧重演?需构建社会应急保障法规体系
这起悲剧不仅暴露了单个酒店的责任缺位,更凸显了当前社会应急处置机制在特殊场景下的法律空白。如何通过制度完善,破解商家“不敢帮、不愿帮”的困境,实现隐私保护与安全保障的平衡?
周骏律师指出,构建专门的社会应急保障法规体系是关键。首先,应制定相关公共场所应急处置管理,明确“紧急场景识别标准”,将“客人失联+紧急药品/医疗求助”等情形纳入强制响应范畴,并细化操作流程:要求经营主体在接到求助后15分钟内启动核实程序,若30分钟内无法与住客取得联系的,必须立即上报辖区公安或急救部门,避免延误处置时机。
其次,需平衡商家的合理诉求,设立“免责条款”与“支持机制”。对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履行核实、上报义务,但仍未能避免损害发生的商家,应免除额外赔偿责任,消除其“怕担责”的顾虑;同时,政府可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商家配备应急设备、开展员工培训,降低其应急处置的经营成本。
此外,还需建立公安、急救与经营主体的联动机制,简化身份核实的法律程序。“比如公安部门可开通应急查询绿色通道,商家在紧急情况下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能快速获取必要的核实信息,既保障住客隐私不被滥用,又提高应急响应效率。”周骏律师补充道。
企业与行业层面也需主动作为:经营主体应建立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将“紧急送药、客人失联”等情况纳入最高级响应,明确员工从接收求助到上报处置的全流程职责;行业协会可制定统一的服务规范与培训标准,将应急处置能力纳入商家评级体系,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强化行业自律,让“主动响应、积极协助”成为行业自觉。
周骏律师表示,构建社会应急保障法规体系,既不是对商家的过度约束,也不是对个体责任的转嫁,而是通过明确规则、完善机制,让生命安全得到更坚实的保障,让人文关怀成为社会共识。唯有法律兜底、商家尽责、社会协同,才能避免类似悲剧重演,推动社会朝着更安全、更温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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