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一位北京实习律师,此前闯过通过率仅百分之十几的法考,熬完了一年高强度实习期,却在律协面试环节反复受挫,第八次才拿到执业证。这则旧闻当年在圈内炸了锅。
更令人深思的是,他被卡住的不是“某部法律如何适用”的专业题,而是“态度够不够端正”“表态合不合规”这样的主观评判。
按照面试规定,参加面试的实习律师若合格,7日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5日出具考核合格意见,收到意见后一年内可申请执业;可一旦不合格,延期时间分为3、6、12个月,之后才能再次申请面试,若对延期不服,仅能申请复议。
这种规则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第六条的立法精神与明确规定:该条款明确律师执业的核心条件是“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并无“律协面试考核”这一法定前置程序,更未授权任何机构以“态度评判”为由设置3-12个月的延期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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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次未通过的实习律师而言,这种额外的延期规定,本质是在法定一年实习期外变相延长执业准入周期,属于对律师执业申请权的非法限制。
一、律师不是公务员,为何套上“体制化筛选”的枷锁?
律师是自谋职业、自负盈亏的法律服务者:不领财政工资、依法纳税、缴纳会费,还承担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社会责任。某省律协数据显示,当地90%以上律所是合伙制或个人所,每年缴纳地方税收超过20亿元——完全是“市场主体”,而非“体制内人员”。
公务员面试是因为授予公权力、使用国家财政资金,需要严格审查。然而,对实习律师问“如何与政府保持一致”“会不会服从行业管理”,既没有法律逻辑支撑,也违背“依法执业、独立提供服务”的律师职业本质。律师靠专业吃饭,凭什么要过“态度审查关”?这种关卡,无异于让行业的准入机制蒙上了一层政治化阴影。
二、面试究竟考的是专业,还是“服从度”?
律师准入本就有双重严格考核,且完全契合《律师法》的法定要求:
1. 法考:啃完八本教材、刷近万道题,检测法律知识基础。法考通过率常年仅10%-15%,是全国最难职业考试之一,对应《律师法》“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核心门槛。
2. 一年实习:跟办案子、写文书、跑法院,律所出具“合格鉴定”,检验实务能力和职业操守,精准匹配《律师法》“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的法定条件。
然而,律协面试却频频跑偏,在法定考核之外增设“态度筛查”:
• “以后会不会在社交平台评论政策?”
• “你觉得律师该怎么跟政府打交道?”
• “如果当事人让你代理‘敏感案件’,你拒不拒绝?”
律师的核心价值就是敢说真话、依法维权、对不公提出异议。把“独立思考”当风险,把“依法代理”当问题,本质是让律师丢掉安身立命的根本。
回顾“昆山反杀案”,正是律师敢于提出独立意见、依法代理,才推动了正当防卫制度的发展。如果一开始就被要求“不惹事、少表态”,制度进步又从何谈起?
三、对比其他职业,律师的“面试关”是独一无二的额外负担
医师、教师、建筑师、会计师……这些职业都关乎公共利益,但准入逻辑均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客观考核”,从不增设主观门槛:
• 医师:执业考试+实习考核合格即可上岗,对应《医师法》法定要求,无人问“如何看待医院与政府关系”;
• 教师:教师资格证+试讲评定授课能力,契合《教师法》规定,不考“服从学校管理程度”;
• 建筑师:一级注册考试+实习业绩申报,符合《建筑师法》标准,全程无“态度面谈”。
唯独申请做律师,在《律师法》明确的“法考+一年实习”之外,被额外加了一道“思想关”。这种关卡既无法律依据,又因标准模糊,成为不公和内耗温床:某省曾曝出,有实习律师面试三次未过,托人“打招呼”后第四次轻松通过。对埋头苦读、踏实办案的年轻人,这样的“弹性门槛”,公平吗?
更严重的是,面试关让行业潜规则滋生。一些实习律师在面试中被要求说“政策正确话”“表态合规”,否则就要反复补考甚至被淘汰。这种制度,不仅影响个人职业发展,也扭曲了行业文化,让“会说话的人”胜过“办案能力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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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门槛,让实习律师受伤
• 标准不透明,面试官喜好决定成败,违背《律师法》“品行良好”需客观评价的原则;
• 对某政策表态不同就被拒,超出法律规定的执业准入审查范围;
• 实习案子办满、鉴定全优,也可能因“态度不端正”,让《律师法》要求的一年实习考核失去意义,一年努力付诸东流。
当专业能力让位于“面试表态”,谁还愿意踏入这个行业?人才流失,直接影响社会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也让法律行业未来的发展充满不确定性。
五、取消面试是回归专业,绝非降低标准
取消面试,并非放松准入,而是回归《律师法》的立法本意,去掉多余枷锁。律师准入本就严格:
• 法考高难度、通过率低,是法律知识的硬核筛选;
• 实习期严格要求办案数量、写作能力和职业操守,有律所、指导律师双重监督,是实务能力的真实检验;
• 执业后受《律师法》和职业道德约束,违规轻则罚款、重则吊销执照,有完整的事后监管体系。
国际经验也验证了这一点:
• 美国:Bar考试(法律知识+实务+职业道德)+背景调查,极少州才有职业道德面试,也不考态度;
• 英国:SQE制度“笔试+实务技能评估+两年经验”,考办案能力,不考顺从度;
• 德国、日本:两次国家统考+实习,口试只考法律运用,不搞思想筛查。
结论明确:律师资格应由可量化的专业能力和客观可查的品行决定,而不是面试官的个人好恶,更不应偏离《律师法》设定的法定轨道。
六、应专业立业,不靠表态过关
取消面试,不是激进,而是让行业回归正轨。作者曾经在北京做律师,2004年7月开始实习,2005年7月取得律师执业证,那时并没有面试这一环节,完全按照当时的《律师法》规定的“律考(司考)+一年实习”拿到执业证。
全国正式纳入律协面试考核,是从2010年律协发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后才逐步推行的。可见,面试制度并非律师准入的法定本质要求,而是行业协会后来附加的非必要环节。
回归专业,就是让律师靠法律知识和实务能力立足,而非靠“表态”过关;让准入标准看《律师法》规定的硬条件,而非看“会不会来事”。一个行业的未来,从来不是靠筛选“听话的人”撑起来的,而是靠敢专业、敢担当、踏实干事的从业者,用实力一步步干出来的。
附:典型案例摘要
1. “八次面试才过关”的荒诞: 北京某实习律师,通过低通过率法考、完成一年高强度实习后,因“态度评判”在律协面试中反复受挫,直至第八次才拿到执业证,被卡关键并非专业能力,而是“表态合规性”。
2. “依法代理”成扣分点: 2022年上海某实习律师,面试中明确“会依法代理征地拆迁类案件”,被面试官判定“态度激进”,直接未通过;某西部省份实习律师因回答“是否拒绝信访案件看合法性”,被要求“优先服从行业引导”而淘汰。
3. 话术重复就能逆转结果: 某省会城市实习律师两次面试,首次因“对行业监管提改进建议”未过,第二次仅机械重复“服从管理”话术,评分便提升40分顺利通过,主观标准的随意性暴露无遗。
4. 延期规定的生存困境: 2024年广东某实习律师,因“敏感案件代理表述不谨慎”被延期6个月,期间无法独立办案,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法定实习期外的额外限制直接冲击职业生存。
5. 规则合法性的复议困境: 2023年某省实习律师以“律协面试规则超出《律师法》授权”申请行政复议,最终因被认定为“行业自律范畴”驳回,个体对抗模糊规则的维权通道基本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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