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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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多年前,某乡镇实施机构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必须分流一批人员,减掉一批人员。
仅仅分流还好说,那个时候“下海创业”还不错,一些人员纷纷自愿分流,单位实行“停薪留职”,单位负责交社保,有的单位还每月发点基本生活费,被分流人员自己到外面去找工作或创业。
最头疼的是要真真切切按比例精减掉人员,通过反复沟通和计算,该乡镇最终精简掉了一名工作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了一笔资金。
工作就这样完成了。
可是,多年之后,这位被精减掉的工作人员上访了。不知道是找到了什么政策依据或是其它原因,经过多年的来回跑,最终还是给其恢复了工作单位。
还有,当年一些“下海创业”的分流人员,也有部分人员重新回到了原单位。在这当中,有的坦言,回来,就是为了将来能够有个安稳的地方,反正年龄也渐渐大了。
凡是涉及到人员切身利益的事情,往往都比较艰难。
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何况还是社会地位比较高的公务员。
所以有的机构改革常常出现“膨胀-精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
2
从经济社会的发展来看,我们需要一支高效、稳定、清廉的公务员队伍。
政策路线决定之后,关键在于干部。
所以说,干部还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干部重要,规模也得适当。就当下的现状来看,即使是减少20%,也不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多大影响。
首先,你看看有的地方和单位,常年空缺一些职位、岗位,或者是常常空着一些编制,或常常喊人手不够,也没见对工作有多大影响。
因为,经济,社会,其本身有一套治理规则和逻辑,不一定非得靠干部来推动。
其次,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主体是多元化的,尤其是广大的社会力量、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恰恰应是治理的主体。
就像基层社会,最需要的是发挥基层自治功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而不是由政府大包大揽。
最后,如何处理好“有为”与“无为”?不只是理念上的进步,还得要从治理体系上入手,也就是从机构人员精简方面着力。
一些地方和单位之所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难以根绝,虽然有多重因素,但是机构人员的膨胀,或许是一个重要因素。
3
从财政供养体系来讲,公务员群体也并不是一个很大的群体。
据南方周末近日报道显示,2020年中国财政供养人员(含编内、编外及离退休)总数为6846万人,其中编内人员减少,编外和离退休人员持续增加。2004年为5212万人。
2020年,供养人员中近四成并非在职人员,离退休人数已从2004年的1468万人增长到2687万人。2004年,有215万编外的在职财政供养人员,2018年上升到442万,增幅超过一倍。
再拿警力来说,正式的民警与辅警相比较,有的辅警规模还要更大一些。
所以,需要认真统计和分析的是公职人员,就是由财政供养的人员,究竟有多少?这个规模是否合理? 包括供养的临时工作人员,甚至以劳务派遣性质出现,这个群体究竟有多大?该不该存在?如果需要存在,该如何予以规范?
但是,仅仅在人员精减上做文章,也是远远不够的,关键还是机构职能的问题。
实际上,财政供养人员的规模,往往是与事权相对应的,有多少事务,就得有多少人员?如果管的事项较多,当然就得有足够的人力、财力来支撑。
南方周末报道显示,地方财政供养人员的庞大规模,确实有近三分之二来自于基层区县组织。
这一方面说明基层人员本就规模较大,另一方面也说明基层事务事项越来越多。
可是如果全部走正式人员的编制,显然没有这样的财力。这也是临时人员不得不长期存在的原因所在。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单单是公务员减少20%,并不会有多大实际效果。
而且从编制的流向来看,减掉的公务员,还可以流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这其实也是当年机构改革的一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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