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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25年11月17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建高济宜又佳医药有限公司(原名福州市振旅医药有限公司)因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记录不真实、虚假欺骗等违法行为,已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以960000元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天;时任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曾爱龙被禁止6个月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现任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总经理陶翼龙2024年9月及12月在该公司所获收入23808.5元被依法没收,另被处以该部分收入35%的罚款(计8332.97元),同时被禁止2年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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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药监局闽药监榕稽办行罚〔2025〕3号、3-1号、3-2号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该局根据举报线索展开调查,已查实该公司在2024年7月、9月、12月期间,通过伪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计算机系统数据的方式,以"报损"名义分4次将1890粒合格药品违规套取,该批药品货值金额达1173725.5元。截至处罚决定作出时,该公司未能提供上述药品的具体流向,导致药品真实去向不明。其中,2024年7月涉及的180粒药品违规套取行为由时任总经理曾爱龙组织实施;其余三次共计1710粒药品的违规操作则由现任总经理陶翼龙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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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监局在处罚决定中明确,该公司通过虚假报损套取合格药品的行为,已构成《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过程中,记录或者票据不真实,存在虚假欺骗行为"情形。结合其违法情节,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情节严重"的情形,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经核算,该批1890粒药品的单粒货值约为621.02元。从福建省药品产业特色及该公司所处区域的优势品种来看,该批药品的品类具有一定地域特征,但具体品种需以药品监管部门后续披露或权威调查结论为准。值得注意的是,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福建本地知名药企,其生产的片仔癀等药品近期通过福建省药监局GMP符合性检查,生产质量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据爱企查公开工商信息显示,福建高济宜又佳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8日,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吴屿路2号办公楼第四层(北侧),当前法定代表人为陶翼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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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投资版图来看,该公司对外投资的4家企业中,已有3家完成注销登记,分别为福建康好医药有限公司、福州市振宝堂贸易有限公司及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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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同时显示,已注销的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曾累计运营338家门店,目前仍有245家门店显示为"开业"状态,且这些门店名称已陆续变更为"福建高济宜又佳医药有限公司****店"。这种变更过渡期的状态,通常与企业并购重组后的工商登记变更流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信息更新周期差异相关,属于企业经营变更中的常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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