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在2025年11月19日发布的公告,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处罚的实体包括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阮荣涛、阮棋江、夏书良和阮岑泓。
调查发现,锦盛新材料于2021年12月6日与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后者又将该项目交由阮钟炎(锦盛新材实控人兼董事长阮荣涛的侄子)承包。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2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6%。然而,锦盛新材料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该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调查结果,锦盛新材料被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阮荣涛被警告并罚款150万元,阮棋江和夏书良各被警告并罚款100万元,阮岑泓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上述当事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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