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陆云琦 2025-11-18 14: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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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漫画 (来源:信号新闻)
信网/信号新闻11月18日讯 一份“竞业限制协议”,成了15年老“顺丰”杨女士再就业的拦路虎。她在离职一年内,只能以“职场小白”身份重找非物流行业相关工作。杨女士认为自己只是普通专员,不接触核心商业机密,不该被严格限制,且每月收到的竞业限制补偿低于法定标准。目前,她已向长沙县(属湖南省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竞业限制”阻断就业路 前员工质疑顺丰不公平
湖南的杨女士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介绍,她于2010年1月25日入职浙江顺丰速运有限公司,2020年4月调至湖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历任客服、客服组长、网络规划专员、车管专员……离职前岗位是零担整车运营专员,主要负责外部供应商相关业务。2025年10月,因个人原因离职,杨女士被要求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
“2020年我从浙江调到湖南后,确实签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杨女士提供的“协议”文本显示,签署该协议的员工,离职后不得入职京东、菜鸟、中通、极兔等十余家物流相关企业,也不得自营、参股同类实体。她认为,这样的协议对自己并不公平。
杨女士告诉信号新闻,她总共15年左右的工作经历,全部在物流企业。顺丰的竞业限制,虽然只是禁止她找物流的工作,实际等于让她在1年内只能以毫无经验的“小白”身份去找工作。
据杨女士了解,顺丰的竞业限制启用并无统一标准,“我身边有的同事离职后未受限制,有的则和我一样受限。”杨女士对信号新闻称:“新闻里经常有顺丰高管离职后入职竞品企业的消息,我这样的普通运营专员,并不接触核心商业机密,却被严格限制,实在难以接受。”
信号新闻了解到,零担整车运营专员等顺丰岗位的工作性质,均偏向业务执行层面,接触信息多为公开或脱敏信息。
竞业限制补偿缺额 顺丰建议投诉维权
“竞业限制”之后的“补偿”也让杨女士对顺丰不满。她告诉信号新闻,自己查询了相关法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杨女士提供的工资流水显示,其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约1万元。按照上述标准,顺丰每月应向杨女士发放至少3000元的竞业限制补偿。杨女士称,自己现在每月收到的此项补偿仅为2610元。
杨女士表示,发现补偿金额不达标后,她联系了公司HR李女士。对方回应称,补偿金额是“双方协商确定”,但却无法向杨女士出示书面协商记录或相关凭证;并以“我入职时间较晚,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建议杨女士“若有异议可通过投诉维权”。
2025年11月3日,杨女士通过邮件向湖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发送了维权诉求。截至11月16日,顺丰方面未有明确答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杨女士已向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目前案件处于“确认劳动关系”的前置处理阶段。
根据杨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信号新闻拨打了顺丰人力资源电话,表明身份后,电话被挂断,后续多次拨打则无人接听。信号新闻也就此事咨询了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回应称,关于顺丰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结合具体案情后再作出专业判断,建议劳动者在维权前先向专业律师咨询,明确权益边界,再申请仲裁程序。
竞业限制需坚守“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认为,竞业限制制度的核心原则是“权利与义务对等”,并非所有岗位都适用。刘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竞业限制仅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用人单位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若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补偿,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或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企业滥用竞业限制的常见表现包括扩大适用范围(如普通岗位也要求签订)、降低补偿标准、不明确限制条款等。”刘律师表示,判断竞业限制是否合法,关键看劳动者岗位是否属于“涉密岗位”,其次是看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杨女士能证明自己的岗位不涉及商业秘密,且顺丰未足额支付补偿,仲裁委或法院大概率会支持其诉求。同时,刘律师提醒,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应注意明确补偿标准、限制范围、期限等核心条款,并留存协议原件或电子档,以便后续维权。
目前,杨女士提交的仲裁申请已经进入相关流程,信号新闻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信号新闻)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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