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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阳日报)
德阳市医保局于8月底出台《德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整合规范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新增14种保障病种,优化待遇计算方式,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新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细则》明确,保障对象覆盖德阳市所有待遇享受期内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此次政策调整严格遵循省级统筹要求,将全省统一病种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共确定62个大类病种,分为33类门诊慢性病和29类门诊特殊病,较原政策新增14种病种。其中,痛风、前列腺增生等9种疾病纳入门诊慢性病,多发性硬化、脑瘫等5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覆盖面。
待遇保障方面,新规实现多重优化。参保人若确诊多种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可合并计算(不含特定病种),职工医保最高可达3600元/年,居民医保最高1800元/年,解决了既往多重病种保障不足的问题。同时,门诊慢特病费用保障范围涵盖必要的检查、治疗及药品费用,严格遵循国家和省医保目录规定,确保保障精准高效。值得注意的是,单行支付药品不纳入慢特病保障范围,按专门规定执行。
认定服务更趋便捷高效。《细则》明确门诊慢特病实行“先认定后享受”,认定标准统一执行四川省相关规定,参保人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报告、病历等资料申请认定。为方便参保人,认定工作可下沉至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且本市参保人可在省内其他市(州)异地认定。此前已认定的病种无需重新申请,直接按新规享受待遇,未纳入全省统一目录的原有病种,已认定人员仍按原政策保障。
此外,新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市医保部门将根据基金运行、疾病谱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病种范围和待遇标准。同时强化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是落实省级医保统筹的重要举措,通过统一病种编码、规范认定流程、优化待遇保障,构建起更公平、更普惠、更便捷的门诊慢特病保障体系,切实提升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德阳传媒记者 | 徐皓编辑 | 林静责编 | 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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