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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湿地。| 新华社发
被无人机撞死的大雁,被无人机螺旋桨斩断双腿的东方白鹳,被无人机坠箭射杀的羚羊……被滥用的无人机,成了新型的动物杀手。如今,无人机应用在农业领域成绩斐然,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无人机改变了人们对待自然的方式,包括航拍鸟群和“空中猎杀”。
候鸟迁徙本是一场生死考验。无人机近距离追拍会导致鸟类的应激反应,不仅消耗其宝贵体力,还可能使其错过最佳进食期。即使不是迁徙季,无人机飞速转动的马达声响,也会干扰鸟类之间的声音信号传递,甚至会被鸟类视作“异类”或天敌。鸟类出于自保,与无人机搏斗,两败俱伤。有热成像功能的无人机装上“空投牙签”,更是威胁着野生动物的安全。此前有媒体报道,盗猎团伙在夜间利用无人机坠箭射杀动物,将高鼻羚羊、蒙原羚、中华斑羚、鹅喉羚等野生动物轻易捕杀,仅警方查获的头角制品就有400多件。
《野生动物保护法》虽禁止妨碍鸟类生息繁衍,却未明确无人机噪音、飞行轨迹的违法边界。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缺乏执法权,还有“警察一撤,无人机又悄然再起”等乱象。更令人担忧的是,鸟类的活动范围并不局限于保护区内。
如何破局?法律层面,参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在野生动物出没的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鸟类迁徙沿途“驿站”等设立禁飞区和限飞区,并明确处罚细则。对于“空投”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违法必究。即使在允许放飞无人机的区域,也可配备“动物行为观察员”。一旦发现飞禽走兽出现警觉行为,必须立即将无人机撤离。
技术层面,采用卫星追踪、雷达侦测、计算机视觉与无线电频谱分析技术,实现对低空无人机的实时追踪与智能干扰。
提升公众共识至关重要。在各类官方主办的摄影比赛中,借助无人机拍摄野生动物的作品,是否具备获奖资格,必须慎之又慎。
无人机的价值,在于延伸保护的视野而非伤害的范围。唯有法律立规、技术设防、心存敬畏,才能让无人机回归工具本质,让镜头成为传递生命之美的桥梁,而非定格悲剧的快门。
无人机拍摄获得飞行许可了吗?无人机是如何接近动物的?动物受到干扰或伤害了吗?
人类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命运与共的生命共同体。
原标题:《微言 | 无人机滥用伤害飞禽走兽,如何破局?》
栏目主编:范兵、张裕 题图来源:新华社
来源:作者:文汇报 付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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