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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洋
“真是太感谢法院了,这笔钱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是实实在在的辛苦钱!”近日,石某和邵某将一面写有“司法为民、一身正气”的锦旗送到临江市人民法院,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这两起标的共10万余元的民生案件,背后是法院对老百姓“辛苦钱”的有力守护。
2023年,某公司原法人郑某雇佣石某驾驶自有车辆运输土方,同时聘请邵某操作挖掘机进行施工作业,双方约定工程结束后结算运输费和劳务费。然而工程完工后,石某和邵某多次催要报酬,却陷入前法人与公司的推诿扯皮中。
该公司发生法人变更,前法人郑某以“案涉工程系公司业务,应由公司付款”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现任公司管理层则主张“工程是郑某个人联系的私活,与公司无关”,双方各执一词,将石某、邵某的运输费和劳务费问题悬置一旁。眼看辛苦付出的报酬迟迟无法兑现,二人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案情看似简单,实则存在事实认定难点,即案涉工程是否属于公司业务范围、运输费和劳务费支付主体究竟是谁,这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实现。为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先后组织三次庭审,耐心听取三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梳理证据链条中的关键矛盾点。同时,多次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走访周边证人,核对工程车辆运输单据及公司财务往来等材料,逐步还原案件真相。
法院审理查明,案涉土方运输及挖掘作业均是为公司经营需要,郑某作为时任公司法人,其雇佣石某、邵某的行为应认定为职务行为,由此产生的运输费和劳务费依法应由公司承担。判决作出后,三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案件标的不大,但每一分都是老百姓的辛苦钱,容不得半点马虎。”承办法官表示。今后,临江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民生领域纠纷,以扎实的调查、公正的裁判,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初审:刘洋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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