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在苏州联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电缆及连接器项目施工总承包(1#厂房、2#门卫)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且该项目一名工人高处坠落身亡,近日,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连吃三张罚单,处罚分别为10万元、10万元、1.9万元。
本报注意到,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苏相住建罚决﹝2025﹞56号披露,2025年8月23日,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中心执法人员在苏州联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电缆及连接器项目施工总承包(1#厂房、2#门卫)项目(建筑面积:39331.47m2,合同价:10010.05万元,项目地点: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泗荡泾路以北,吴开路以东)进行检查发现:1#厂房脚手架外架与建筑物之间局部水平安全网缺失。2025年9月1日,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消息反映该项目一名工人高处坠落身亡,根据现场的视频显示该洞口盖板未固定或固定不牢;2025年9月3日,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复查发现,1#厂房外脚手架与楼体间距超30cm,无水平隔离,无防护措施。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及《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予以罚款10万元。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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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报发现,在同日(2025-11-10),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对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予以另外两起处罚,处罚金额分别为10万、1.9万,处罚均涉及苏州联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电缆及连接器项目施工总承包(1#厂房、2#门卫)项目。
其中,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苏相住建罚决﹝2025﹞53号披露,2025年8月23日,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中心执法人员在苏州联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电缆及连接器项目施工总承包(1#厂房、2#门卫)项目(建筑面积:39331.47m2,合同价:10010.05万元,项目地点: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泗荡泾路以北,吴开路以东)进行检查发现:现场瓦工(储成前)三级教育记录、安全交底记录未见;现场群塔方案未提供交底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以及依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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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苏相住建罚决﹝2025﹞54号显示,2025年8月23日,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中心执法人员在苏州联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电缆及连接器项目施工总承包(1#厂房、2#门卫)项目(建筑面积:39331.47m2,合同价:10010.05万元,项目地点: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泗荡泾路以北,吴开路以东)进行检查发现:施工现场木方模板堆放处灭火器缺失、生活区电动车充电处未设置消防三件套,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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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过启信宝了解到,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12-22,法定代表人为王德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00140715630D,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6号。(中国基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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