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89,证券简称:泉阳泉)11月18日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园林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被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涉案金额达1.2256亿元(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案件基本情况
据公告,本次诉讼源于河北省第三届(邢台)园林博览会园博园PPP项目的工程款争议。园区园林公司作为原告,将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蓝天”)、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建设”)、南方建投邢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建设”)列为共同被告。
诉讼当事人情况
身份 名称 关联关系及角色 原告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泉阳泉全资子公司 被告一 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分包合同相对方 被告二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总承包方,将工程发包给东旭蓝天 被告三 南方建投邢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单位,PPP项目发包人
案件背景与诉讼请求
公告显示,南方建设系邢台园博园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邢台建设作为项目业主单位与南方建设签订总承包合同,南方建设随后将工程段B发包给东旭蓝天。2019年,东旭蓝天与园区园林公司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将园博园项目景观工程标段五、标段十四分包给园区园林公司。
园区园林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进场施工,2019年8月28日竣工,已按合同完成全部工程并提交结算资料,结算款项为2.7246亿元。截至起诉时,园区园林公司已收到工程款1.4990亿元,剩余1.2256亿元工程款尚未收回。
基于上述情况,园区园林公司提出三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东旭蓝天支付剩余工程款1.2256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21年7月1日起按同期银行LPR的1.95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二是判令南方建设、邢台建设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东旭蓝天承担责任;三是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其他事项与风险提示
泉阳泉同时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单笔涉案金额超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
对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泉阳泉表示,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及案件进展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影响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相关信息以指定媒体披露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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