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证监局官网,江苏证监局日前发布关于对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炬航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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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称,江苏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无锡炬航投资于202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股份)股票2,191,900股。9月29日,无锡炬航投资与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无锡中设创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设股份的股份比例累计达到25%时,未停止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无锡炬航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锡炬航投资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股份交易的行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天眼查信息显示,无锡炬航投资成立于2022年,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无锡炬航投资共对外投资了1家企业;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3个。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吴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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